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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集會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刑罰

政事

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集會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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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集會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刑罰

2022年12月14日 15:07 最後更新:15:16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去年在網上發文,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高院法官張慧玲14日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一併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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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資料圖片

鄒幸彤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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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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