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作出釋法。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社交平台發貼文,表示支持及歡迎釋法,又指定當繼續竭力全面有效履行《香港國安法》下的重責。
陳國基續稱,《香港國安法》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今次釋法令《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含義和立法原意更清晰,使特區各機關更準確理解和履行《香港國安法》,並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進一步鞏固《憲法》和《基本法》所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
今次有份列席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亦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今次釋法與以往不同,是強化已賦予香港的權力,強調人大常委會沒有向香港法庭作任何批評,只是劃清行政及司法角色,表達涉國家安全的問題應由行政負責,強調法庭仍有獨立審判權,並無影響司法獨立。她亦重申,釋法釐清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權責,有關國家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推動的權力屬於國安委。
另外,行會召集人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今次釋法是謹慎及經過深思熟慮,亦非針對特定案件,確認國安委的權威及權力,清楚說明國安委可以在法律上,執行有約束力的判斷和決定權,強化現有機制和高度自治,屬於務實做法。
至於釋法是否擴大了國安委的權力,葉劉重申有關權力一直存在,相信國安委會考慮本港整體利益作決定,不存在權力「擴得太大」,而且釋法強化國安執行機制,使到將來若再遇到其他情況,國安委都有權力處理。
對於港大法律系退休教授、美國學者戴大為憂慮釋法等同擴大行政權力,政府只要以涉及國家安全為由就可決定結果,加劇了本港法治受壓情況。葉劉反駁稱,戴大為沒有資格批評,更認為對方應反省美國的國安法例,指凡涉國家安全在美國都是最受重視及具有凌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