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電訊盈科(PCCW)前職員受賄披露公司電腦系統中4700名客戶的個人資訊,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索受賄款,29歲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早前已認罪判囚3個月。另外2名36歲收費電視部小組前組長及直銷部前銷售主任6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共承認4項索賄及串謀受賄罪,餘下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期間2人還柙看管。
案情指,於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PCCW設有兩個電腦系統,以保存客戶個人資訊及資料,包括客戶的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電話號碼及地址,只有指定職員可以使用。被告劉成殷、賴思廷及簡紹基各獲發一部桌上電腦,而簡紹基又獲發一部平板電腦,均裝有電腦系統。
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期間,劉成殷向一名人士「Jacky」索取數筆款額不詳的貸款以紓緩財困,並與另一名人士「Kong」串謀,從對方接受兩筆賄款,按11份清單和要求,在PCCW電腦系統閱覽和搜尋客戶資料逾千次,並向「Jacky」和「Kong」披露從電腦系統獲得的客戶資料,兩筆賄賂共13000元。
2018年7月到10月劉成殷與賴思廷或簡紹基一同串謀,賴思廷及簡紹基從劉成殷分別接受4000元及2000元作為報酬,在PCCW電腦系統分別閱覽和搜600多和300多名客戶資料,並向劉成殷披露。
被告依次為36歲PCCW收費電視部小組前組長劉成殷、29歲PCCW收費電視部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賴思廷以及38歲PCCW直銷部前銷售主任簡紹基。3人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1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2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賴思廷早前認罪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