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休班男警與兩名男子涉於去年10月中凌晨,在屯門安定邨巴士站發生爭執,期間疑出手互毆,事後該男警身體多處受傷,3人當場被捕,被各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1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3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押後至3月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各被告分別准以現金500元和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何東森(25歲,文員)、何力桓(19歲,文員)及利茂生(29歲,警員)。據悉,利茂生隸屬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現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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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何東森及何力桓於2022年10月15日,在香港新界屯門屯門鄉事會路2號安定邨近安定邨巴上站路邊(往兆麟苑方向)襲擊利茂生;利茂生則於同日同地襲擊何力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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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37歲休班警已停職,他被控「普通襲擊」罪,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2023年4月6日接獲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懷疑被一名男子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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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8月4日在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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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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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