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女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偕其骨科醫生丈夫疑於今年4月在黃埔超市偷竊逾1,600元食物,他們均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1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為二人進行錄影會面的偵緝警員作供,辯方資深大律師則盤問時指,該警員為被告進行錄影會面前,教唆他們承認一時貪心犯案,致有關呈堂會面記錄是於警員誤導下所作出。案件下午繼續。
偵緝警員16229孔憲浩作供指,案發當日下午在紅磡警署內,從警員鍾兆偉接收涉案物件及為被告2人拍照。孔警員指,期間曾向兩人說出一些指令,讓他可以拍攝證物及2名被告的照片。其後,孔先後帶2人到錄影會面室,向他們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及解釋其權利。孔續指,過程中2人沒有提出的任何要求。
代表男被告趙名宇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向孔警員指出,趙受到孔的誤導 、壓迫、威嚇及利誘,在非自願情況下作出招認和簽署相關文件。孔否認該指稱,並指趙沒有作出任何要求。
駱又指,兩名被告被帶返警署時,趙要求聯絡律師,但孔卻指承認盜竊便可盡快離開,即說「認同唔認係唔同處理嘅,兩條路嚟。認就最簡單,最快走得,落口供,合作,最快出返去」,又說:「呢啲嘢小事啦,唔會坐監,唔會留案底,你哋最多罰錢。」孔否認上述指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