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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3人涉逃走被捕 兩大學生囚15至18個月 另一人入教導所

政事

理大衝突3人涉逃走被捕 兩大學生囚15至18個月 另一人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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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3人涉逃走被捕 兩大學生囚15至18個月 另一人入教導所

2023年01月18日 13:56 最後更新:14:06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17人涉嫌「突圍」而出逃至科學館後被捕。涉及8人之案件中有4人承認暴動等罪,1人被判入教導所,餘下3人18日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陳廣池肯定他們均不是「空降」到科學館,而是在較早前已身處在理大中,故判刑要考慮先前發生的連串事件。法官又指,全部人都是性格良好、沒有案底的年輕人,但他們「不知就裏」、受人唆擺,最終要付上沉重代價,判其中2人囚15至18個月;餘下未滿21歲被告入教導所。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判刑的被告為梁子揚(26歲,港大學生)、許寧軒(22歲,中大學生)及張達榮(20歲,學生)。3人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梁子揚另承認同日在科學館地下大堂管有一把士巴拿。李嘉希(20歲,大專學生)早前亦已認罪,被判入教導所;餘下4名不認罪被告則受審中。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引述梁子揚的求情信指,他參與暴動的決定十分不智,若有多一次機會,會選擇截然不同的道路,他無法放棄心愛的家園,故選擇留港面對法律程序,冀將來貢獻社會,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好的地方。法官直指信件令人動容,表達了其決心和願景,惟欠缺對自己身陷囹圄的反省,反問「為何一個年輕人會錯信幕後推手?」,又言「叫口號容易,但了解政治的殘酷無情唔容易」。法官留意到被告拒絕向警員提供資料錄取認證口供,質疑是否有人「教路」。另觀乎其裝備和衣著,被捕時衣服染有血漬,裁定他肯定是參與者。被告認罪,他面對的2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入獄18個月。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資料圖片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資料圖片

許寧軒求情時形容自己「目光短淺,是撕裂社會,把社會濃罩在陰霾下的推動者」,向法庭表達悔意,計劃將來在油漆、室內設計等工種發展。其家人透露他是家族第一名考入大學的成員、關心社會,不過缺乏成熟思考而作出與本性不符的行為,「就是一個好孩子,在大時代下改變了一切」。法官同樣認為信件令人動容,但被告亦拒絕錄取認證口供,表明不相信一個品學兼優的人若非有指引,會如此不合作。法官以入獄2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承諾改過並獲家人支持再減刑3個月,總刑期15個月。

餘下被告張達榮希望在航運業發展,他2020年8月曾到台灣修讀相關課程,2021年2月決定回港面對法律程序。辯方指他樂於助人,閒時會參與義務工作,盼盡快獲釋報答父親養育之恩。法官表示,被告回港認罪是正確決定,否則等同「終生自我放逐」,也要在外地做「二等公民」、「家不成家」,歸案後面對的刑期更長。有鑑於其年輕尚輕,判其入教導所。法官在判刑後表示,3人面對的是「一輩子的痛」,但不應是「一輩子的遺憾」,寄語他們「痛定思痛,不要被激進政治思維沖昏腦子」。

被告張達榮判入教導所。

被告張達榮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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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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