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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動4周年青年「私了」途人認罪 判囚2年賠6000元

政事

旺角暴動4周年青年「私了」途人認罪 判囚2年賠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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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動4周年青年「私了」途人認罪 判囚2年賠6000元

2023年01月19日 13:44 最後更新:14:10

2020年「魚蛋暴動」4周年示威中,一名男子因將堵路發泡膠箱踢走,而遭黑衣人包圍「私了」。其間21歲青年踐踏受害人和踢其膝蓋,他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兩罪。法官李俊文1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的角色次要,屬臨時參與施襲,事主傷勢不算太嚴重;再考慮到其自閉傾向,道德責任方面較同案其他被告低,而案件拖延3年之久,平衡刑期總體性後判他入獄2年,另須向事主賠償6,000元。

被告馬俊棋。 資料圖片

被告馬俊棋。 資料圖片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以及專家報告指,被告社交和情感表達能力欠佳,13歲時被診斷患有自閉傾向,難以洞察他人情緒,儘管他智商高於常人,然而因缺乏適當輔導導致成績未如理想。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誤會事主X刁難記者和急救員,最終加入施襲,事後感到十分懊悔。法官判刑指,當晚最早的襲擊事件發生在9時半,雅蘭中心有途人遭示威者襲擊,隨後路面遭堵路、雜物焚燒,但無證據顯示被告知悉情況且參與其中,故此部分不納入考慮之列。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於11時許現身在砵蘭街「永旺麻雀娛樂」外呼叫口號,在警告下無離去,較案例提及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的惡劣情節輕微。他當時幾乎是現場唯一沒有戴口罩的人,無攜帶一般示威者裝備,腋下又夾著一本雜誌,故接納辯方所指,被告的角色次要,參與程度低。及至翌日凌晨時分X把路面上的發泡膠箱踢走,繼而被推在地上拳打腳踢,X受襲後重新爬起撥開拍攝者的手,再遭迅速包圍,被告叉X後頸和踐踏他頭部4次,事後X休息了4天。法官同意X傷勢不算嚴重,被告並非蓄意傷害他。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續指,被告案發時只有18歲,有良好背景,惟鑑於社會運動案件積壓以及疫情,令案件拖延3年至今,失去其他判刑選項,對被告家庭亦有一定壓力。法官最後考慮到被告有自閉症譜系障礙,認為會影響其案發時的表現,接納辯方解釋其道德責任較同案被告低,入獄後適應也較他人困難。綜合上述因素和量刑整體性,最終判被告入獄2年,另頒令他向X支付6,000元賠償。

被告馬俊棋承認於2020年1月26日至翌日,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他另承認於1月27日同地非法和惡意傷害X。被告原亦涉非法禁錮罪,此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發當日,大批示威者旺角集結,有男途人遭黑衣人「私了」。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大批示威者旺角集結,有男途人遭黑衣人「私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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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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