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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迫男子刪除照片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林卓廷聞判落淚

政事

涉迫男子刪除照片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林卓廷聞判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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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迫男子刪除照片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林卓廷聞判落淚

2023年01月20日 15:42 最後更新:15:42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2男女在2019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涉嫌在屯門警署外強行要求1名男子刪除手機內示威者參與「警總七一事件」的相片及片段,女被告取得手機後把有關相片及片段全部刪除。3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4罪,辯解指當時只為助事主脫困免受包圍。法官游德康20日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指林卓廷當日處身於事主與示威者之間,化身為「隔熱點」四處撲火,完全感受不到有意妨礙刑事檢控,裁定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脫。林卓廷聞判落淚。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劉慧卿及「傑斯」尹耀昇等20日到庭旁聽支持。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43歲區議員林卓廷、32歲廚師曾焌熙及39歲社工鍾凱研。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煽惑事主X删除手機數碼內容。曾焌熙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鍾凱研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紅米Note 6,和刑事損壞手機內一段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片段。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原為本案被告之一,但許兩年前已正式宣布流亡海外。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林卓廷涉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林卓廷涉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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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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