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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6成院舍童有特殊需要 檢討會倡增社工及護理員人手

童樂居等院舍爆出虐兒案後,社會福利署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檢視現有的兒童院舍服務,並於去年完成首階段針對留宿幼兒中心的檢討報告。據悉,委員會針對照顧兒童及青少年的兒童院、兒童之家等服務的第2階段檢討亦大致完成,正諮詢委員意見,目標今年3月正式公布。報告披露各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評估為「有特殊需要的服務使用者」,佔整體服務名額高達4至6成,提出39項初步建議,包括有關方面須增加各級人手及專業支援服務,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提供適切的照顧予服務使用者及處理他們各種的行為、情緒問題和突發情況。

童樂居。 資料圖片

倡增社工及助理社工主任人手 專注個案輔導

據悉,現時各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有特殊需要(包括教育、照顧、精神健康問題等)的服務使用者已佔整體服務名額約40至60%。為加強支援兒童及院內培訓,檢討報告提出增加社工人手,並增加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級人手,以專注個案輔導工作等。報告亦建議增加護理人員,以處理藥物及陪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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