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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玩滑翔傘亡死因研訊 法醫稱死於身體多處受傷與撞山脗合

社會事

鍾旭華玩滑翔傘亡死因研訊 法醫稱死於身體多處受傷與撞山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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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玩滑翔傘亡死因研訊 法醫稱死於身體多處受傷與撞山脗合

2023年01月31日 18:15 最後更新:18:37

2018年7月,41歲男子鍾旭華在南大嶼山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6日後被尋回遺體。鍾的死因研訊31日繼續,法醫供稱死者死於身體多處受傷,其肺部挫傷、肋骨和腰椎有骨折,脊髓亦破損,身體多處有瘀傷和裂傷,其左下肢也骨折,傷勢脗合撞山,並與高處墮下的情況相似,另因遺體多處出現腐爛及蛆蟲,估計已死去數日。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法醫林衛國供稱,他於2018年7月31日在域多利亞公眾殮房解剖死者鍾旭華的遺體,死者頭骨完整,左右肋骨均有骨折和滲血,死者肺部挫傷、右肺門有撕裂,死者腰椎骨折及脊髓破損,右腎亦有受傷和出血,而死者身體多處有瘀傷和裂傷,其左下肢也有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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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2018年7月,41歲男子鍾旭華在南大嶼山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6日後被尋回遺體。鍾的死因研訊31日繼續,法醫供稱死者死於身體多處受傷,其肺部挫傷、肋骨和腰椎有骨折,脊髓亦破損,身體多處有瘀傷和裂傷,其左下肢也骨折,傷勢脗合撞山,並與高處墮下的情況相似,另因遺體多處出現腐爛及蛆蟲,估計已死去數日。

鍾旭華當日送院。 資料圖片

法醫林衛國供稱,他於2018年7月31日在域多利亞公眾殮房解剖死者鍾旭華的遺體,死者頭骨完整,左右肋骨均有骨折和滲血,死者肺部挫傷、右肺門有撕裂,死者腰椎骨折及脊髓破損,右腎亦有受傷和出血,而死者身體多處有瘀傷和裂傷,其左下肢也有骨折。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林認為,死者傷勢脗合撞擊硬物的情況,亦沒有驗出常見藥物或毒藥,判斷其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林又指,死者身體有多處出現腐爛及蛆蟲,估計死亡時間是在數日前。死因裁判官問到,死者遺體情況是否脗合撞山的情況,林同意,並確認與高處墮下的情況相似。死者太太一度哽咽,並問到死者發生事故後,受到折磨的時間。林指傷勢嚴重,死亡可以在很短時間內發生。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證人林衛國。

特許土地測量師、兼特許測量師學會評核會主席李偉鵬,以專家證人作供,李供稱,死者降點在其起飛處的東北方1公里範圍內,而如果讓他分析事件,他會在第一時間讓人向東北方搜索,即使是漫無目的地找,亦可以找到死者,而跑得快的人更可能在10分鐘內跑到降落點。

死者遺孀陳利珊。資料圖片

死者遺孀陳利珊。資料圖片

法醫林衛國。

李另指,搜救行動不應過份倚賴手提電話定位,而搜索時應該使用無人機,不會受到天氣影響,亦可減低搜索人員的風險。李又建議搜救人員定期訓練,不論是前線或主管;另應增建流動電訊機站,只須增建數個,訊號便足以覆蓋全港。

鍾旭華當日送院。 資料圖片

鍾旭華當日送院。 資料圖片

林認為,死者傷勢脗合撞擊硬物的情況,亦沒有驗出常見藥物或毒藥,判斷其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林又指,死者身體有多處出現腐爛及蛆蟲,估計死亡時間是在數日前。死因裁判官問到,死者遺體情況是否脗合撞山的情況,林同意,並確認與高處墮下的情況相似。死者太太一度哽咽,並問到死者發生事故後,受到折磨的時間。林指傷勢嚴重,死亡可以在很短時間內發生。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特許土地測量師、兼特許測量師學會評核會主席李偉鵬,以專家證人作供,李供稱,死者降點在其起飛處的東北方1公里範圍內,而如果讓他分析事件,他會在第一時間讓人向東北方搜索,即使是漫無目的地找,亦可以找到死者,而跑得快的人更可能在10分鐘內跑到降落點。

證人林衛國。

證人林衛國。

死者遺孀陳利珊。資料圖片

死者遺孀陳利珊。資料圖片

李另指,搜救行動不應過份倚賴手提電話定位,而搜索時應該使用無人機,不會受到天氣影響,亦可減低搜索人員的風險。李又建議搜救人員定期訓練,不論是前線或主管;另應增建流動電訊機站,只須增建數個,訊號便足以覆蓋全港。

法醫林衛國。

法醫林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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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上訴得直頒令開死因聆訊 家屬:真相要大白還死者公道

2023年07月26日 11:48 最後更新:14:55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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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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