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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 電腦技術員認非法集結判囚4個月

政事

官斥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 電腦技術員認非法集結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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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 電腦技術員認非法集結判囚4個月

2023年02月01日 21:55 最後更新:22:00

2019年9月8日有示威者響應網民號召紀念「831」事件,到旺角警署一帶聚集,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離開不果,拘捕多人。其中29歲電腦技術員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黃雅茵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指,當晚高峰時逾百人在場聚集,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被告曾遠距離向警署方向照射雷射光,有見其坦白認罪,判囚4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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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判刑指被告鍾慶燊年輕生活有規律,沒有案底,本案中坦白認罪,涉案集結規模小,暴力輕微,沒有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然而黃官指事前有人在網上號召,高峰時逾百人在場聚集,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由晚上8時55分起至11時半為止,歷時相對較長,雖然聚集範圍不大,交通只有約10分鐘阻礙,但示威情節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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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針對被告指其曾遠距離向警署方向照射雷射光,造成傷害的可能性低,而其身上沒有其他防護裝備,沒有證據顯示其帶領或號召他人使用暴力。有見被告案發後積極生活勤奮工作,獲家人支持,現已深切反省打算重新做人,故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4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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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鍾慶燊承認於2019年9月8日,在香港九龍近旺角警署一帶與李奇和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反修例期間,旺角警署一帶有示威聚集縱火。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旺角警署一帶有示威聚集縱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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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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