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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死因研訊 官引導陪審團考慮裁定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

社會事

鍾旭華死因研訊 官引導陪審團考慮裁定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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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死因研訊 官引導陪審團考慮裁定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

2023年02月02日 18:02 最後更新:18:19

2018年7月22日,41歲滑翔傘愛好者鍾旭華在南大嶼山失蹤,經過6天搜救,其遺體被尋回。死因庭上周五展開研訊,共傳召14名證人,家屬2日向陪審團陳詞。死者太太表示,走到今天不容易,慶幸途上得到很多人支持,稱「我唔係勇敢,我只係堅持」,指在事件中體會到人生無常,故有機會活著便應好好珍惜,「live life to the fullest」,令生命有意義,令世界成為更好的地方。她在最後向陪審團指「我盡左力,而家將棒交俾你地」。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重申無意追究 遺孀:若不改善將再重蹈覆轍

死者太太陳利珊陳詞時,指衷心感謝所有為搜救行動出過一分一力的人,看到人性光輝,有感動的眼淚,雖然亦有難過、痛心和「激氣」的眼淚。

陳指丈夫是一位資深、有經驗和受訓的飛行員,因為遇上突如其來的陣風,最後不幸喪生,事前無人可預計到,而丈夫在64秒內已做出了8次緊急降落,她看見丈夫頑強、不會放棄的精神,認為丈夫已盡力。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陳重申她無意追究,沒有人想意外發生,但如果不在錯誤中學習、反省和「改善、改變未來」,將來再重蹈覆轍,便有負大家期望,又指不要互相怪責和自責。陳稱她不會要求搜救人員奮不顧身,正因為目睹他們的辛勞,才不想他們努力被白費、浪費資源。

陳續指,透過電話訊號尋人,在過去或許有效,但不能原地踏步,事發已4年,期望現在有更好的方法。她提到協調、溝通和問責方面可改善,另須考慮設立專案小組負責尋人,指香港每年有很多人失蹤,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當日在山坡尋獲鍾旭華滑翔傘及屍體(紅圈示)。

當日在山坡尋獲鍾旭華滑翔傘及屍體(紅圈示)。

陳提到調查報告時,指相信大家會理解她的心力交瘁,有些人的工作態度令她感到難受,慨嘆「原來難改係可以唔改」,惟指意外調查小組或須被賦予更多權限。陳又指根本問題是心態和思維,人很容易留在「舒適圈」,所以要問自己有甚麼事可以改善,「改變難,但改先有進步」,每個崗位都很重要,而「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引導陪審團裁決,指陪審團考慮死亡結論時,可以考慮裁定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如果陪審團認為死者較可能因天氣突然急劇轉差,引致滑翔傘失控和撞山,致身體多處受傷致死,便應裁定死於意外,否則應裁定死因存疑。何官另指,陪審團或會顧慮搜救行動有否出現延誤,但死因庭不查找責任,搜救延誤不會影響死亡結論。

何官指出,陪審團的重要功能是作出建議,防止類似事件、或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情況發生,並且讓有適當權力者去關注不足之處,陪審團可從滑翔傘運動規管、搜救行動相關項目、事後調查及跟進行動等方面考慮。

何官續提到,庭上證供披露搜救人員沒有特定渠道或窗口接收資訊,死者太太及朋友分別曾將座標數據交給搜救人員,女警司唐百旋稱有收到通知,並指後來得悉下屬和消防方面已處理,但消防助理區長李偉明稱警方沒有給予相關資料,他在2018年7月26日晚才收到資料;李又稱翌日派人到座標搜索,但尋獲死者的搜救人員均稱無收到指示。何官指當中是否有人說謊,或資訊溝通不足,這交由陪審團衡量。

何官3日續引導,預料陪審團當天將退庭商議。

死者遺孀陳利珊。 資料圖片

死者遺孀陳利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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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上訴得直頒令開死因聆訊 家屬:真相要大白還死者公道

2023年07月26日 11:48 最後更新:14:55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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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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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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