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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19人涉助示威者逃離 4人認暴動罪還押後判

政事

理大衝突19人涉助示威者逃離 4人認暴動罪還押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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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19人涉助示威者逃離 4人認暴動罪還押後判

2023年02月03日 22:55 最後更新:23:00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在何文田一帶截獲7架車輛,19人涉嫌協助他人逃出理大,他們否認7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4人承認暴動罪,3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案情透露,當晚逾600人遊繩而下,嘗試逃離理大,警方察覺後施放催淚彈等以阻止他們離開,天橋上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4名認罪被告須還押,待案件審結後再判刑。

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資料圖片

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資料圖片

承認暴動罪的被告為林斌(20歲,學生)、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利文熙(20歲,學生)及陳宇晴(17歲,學生),4人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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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在何文田一帶截獲7架車輛,19人涉嫌協助他人逃出理大,他們否認7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4人承認暴動罪,3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案情透露,當晚逾600人遊繩而下,嘗試逃離理大,警方察覺後施放催淚彈等以阻止他們離開,天橋上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4名認罪被告須還押,待案件審結後再判刑。

理大衝突期間,校園遭破壞。 資料圖片

承認暴動罪的被告為林斌(20歲,學生)、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利文熙(20歲,學生)及陳宇晴(17歲,學生),4人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理大衝突,有示威者逃走。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間,理工大學發生暴動,而警方於同月17日封鎖理大。同年11月18日晚上,在理大連接X座和Z座的行人天橋有兩條繩下垂到紅磡繞道往加士居道行車天橋,超過600名示威者遊繩而下,亦有40人由理大V座和Z座跑上紅磡繞道方向。

被告利文熙。 資料圖片

警方當晚發現示威者遊繩而下,便上前施放催淚彈等,以阻止示威者逃離,天橋上有示威者則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示威者到達行車天橋後,登上不同車輛逃離現場。警方其後在紅磡繞道天橋與公主道行車天橋的交界截停了共17輛車,其中7輛車涉案。

被告陳宇晴。 資料圖片

案中19名被告否認共7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其餘15名被告為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建築工人)、麥韜(25歲,健身中心助教)、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師)、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學生)、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及陳鎮洋(32歲,建築安全主任)。惟陳鎮洋昨承認危險駕駛罪。

被告左起:利文熙、陳宇晴。 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理大衝突期間,校園遭破壞。 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期間,校園遭破壞。 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間,理工大學發生暴動,而警方於同月17日封鎖理大。同年11月18日晚上,在理大連接X座和Z座的行人天橋有兩條繩下垂到紅磡繞道往加士居道行車天橋,超過600名示威者遊繩而下,亦有40人由理大V座和Z座跑上紅磡繞道方向。

理大衝突,有示威者逃走。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有示威者逃走。資料圖片

警方當晚發現示威者遊繩而下,便上前施放催淚彈等,以阻止示威者逃離,天橋上有示威者則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示威者到達行車天橋後,登上不同車輛逃離現場。警方其後在紅磡繞道天橋與公主道行車天橋的交界截停了共17輛車,其中7輛車涉案。

4名認罪被告分別在上述被截車輛遭發現,警方翻查行車紀錄儀和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林斌、陳俊鋒和利文熙曾在紅磡繞道上奔跑和登上車輛。

被告利文熙。 資料圖片

被告利文熙。 資料圖片

案中19名被告否認共7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其餘15名被告為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建築工人)、麥韜(25歲,健身中心助教)、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師)、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學生)、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及陳鎮洋(32歲,建築安全主任)。惟陳鎮洋昨承認危險駕駛罪。

被告陳宇晴。 資料圖片

被告陳宇晴。 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被告左起:利文熙、陳宇晴。 資料圖片

被告左起:利文熙、陳宇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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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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