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警區聯同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一連兩日進行聯合行動,於2月22日和23日舉行交通日,確保區內交通暢順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守法及交通安全意識。行動中警方共發出1092張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通知書,並即時拖走4輛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
是次行動在區內各交通黑點重點打擊司機阻塞交通,並針對學校附近行人路及道路上的違例行為進行嚴厲執法,以保障學生安全。警方提供
是次行動在區內各交通黑點重點打擊司機阻塞交通,並針對學校附近行人路及道路上的違例行為進行嚴厲執法,以保障學生安全。因此警方亦採用流動錄影執法,共攝錄到28輛違例車輛。違例事項包括「違例停泊」、「沒有遵從道路標記規定」及「在車輛行駛時使用手提流動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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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警方亦發出4張傳票,檢控行人的交通違例罪行,包括檢控行人不遵照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及在距離行人過路設施15米範圍內橫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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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期間,警方即時拖走四輛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警方提供
港島總區交通部、港島各警區人員聯同交通督導員18日進行港島總區交通日,在區內多個交通黑點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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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警方共拖走2輛造成嚴重阻塞的違泊車輛及發出182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等。此外,警員拘捕一名因欠交法庭罰款被通緝的男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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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亦利用流動攝錄機配合交通執法行動,其間發現有40輛違例車輛,將會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另外,警員發出46張傳票,當中主要涉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過馬路及沒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