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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來港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案件排期4.28處理

政事

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來港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案件排期4.28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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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來港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案件排期4.28處理

2023年03月09日 20:06 最後更新:20:0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庭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來港代他抗辯的決定,另就Tim Owen及任何其他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以辯方律師或法律代表身份代表黎智英出庭抗辯或提供法律意見,是否牽涉國家安全問題一事,希望法庭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已排期於4月28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估計需時一日,但仍未知誰是負責法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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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要求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聘用Tim Owen的案件,已排4.28處理。資料圖片

黎智英入稟要求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聘用Tim Owen的案件,已排4.28處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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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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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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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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