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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內地婦涉用假證遊港 領隊承認偽造文書

社會事

4內地婦涉用假證遊港 領隊承認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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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內地婦涉用假證遊港 領隊承認偽造文書

2016年07月14日 14:25 最後更新:15:59

4名隨旅行團到港的山東濟南婦人,涉嫌偽造旅遊證件,而領隊被發現管有4人真實證件,5人被控使用偽造旅行證件及管有虛假文書等共16項控罪。領隊承認偽造文書,並表示願意協助控方作供。

案情指,4名女團友分別為孟憲紅、祝寶雲、徐成芝及李興銳,上月13日於港澳碼頭準備過關前往澳門時,被發現使用偽造的旅遊證件,證件上的年齡被報少4歲。而隨團領隊則被發現管有4人真實的證件,5人被捕及被控以使用偽造的旅行證件及管有虛假文書等共16項控罪。

案件今日於沙田法院審理,首4名被告今否認使用偽造證件、向入境處作虛假申述等共8罪,她們指不知道證件是偽造,將於8月16日受審。而涉案的領隊張威威則承認協助、教唆他人管有偽造證件及管有虛假文書等8罪,她今願意協助控方作供,本月28日再提堂。

張威威今日在庭上指,4名團友參加山東萬達國旅濟南分公司的港珠澳5天購物團,團費本來需要約6千元人民幣,但旅行社有優惠安排,只要團員中大於55歲的人士不多於6成,即可享有「0團費」優惠,只需付出200元人民幣作自費活動。而這項安排的原因,是由於55歲以上的老年人沒有購物能力,若一旅行團中55歲以上的團友少於6成,購物店舖願意負擔團友的機票及酒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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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簽傳訊令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 國安處拘4男女還押8月訊

2023年06月15日 17:16 最後更新:17:40

64歲女子與33歲外賣員涉今年3月為兩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涉案女子事後另透過他人接觸兩名還押男子,指示兩男訛稱傳訊令是親筆簽署。國安處日前拘捕涉案3男1女,4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15日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訊,33歲男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每星期報到;其餘3人還押。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林明儀(64歲,退休人士)、顏學健(33歲,外賣員)、張家俊(33歲,無業)及何卓為(39歲,無業)。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控罪指,林、顏及張於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林和何另於或約於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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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另被控於同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有意圖而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接觸一名為梅銘鋒的人士,並要求梅傅達訊息給何和張,要求他們聲稱傳訊令是他們所簽署的,從而阻撓及妨礙香港警察的調查及相關的刑事訴訟程序。

裁判官批准顏以現金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林申請保釋被拒,她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張和何因另案還柙,今沒有保釋申請。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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