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警方國安處22日早上7時許,上門帶走前職工盟多人協助調查,當中包括前主席黃迺元及前副主席鄧建華等。至早上約11時,各人獲准離開警署。據知警方只是會見各人,其間並無作出拘捕,但未知會面原因。
警方國安處去年3月搜查職工盟旺角會址,前主席黃迺元被鎖上手銬帶走。資料圖
去年3月底,前職工盟因未有根據《社團條例》向警方提交資料,包括黃迺元、鄧建華及前司庫鍾松輝3人被控票控一項《社團條例》中「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交資料」罪。3人於去年11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各被罰款8,000元。去年4月,鄧建華等6人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們涉嫌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罪,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離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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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警方國安處22日早上7時許,上門帶走前職工盟多人協助調查,當中包括前主席黃迺元及前副主席鄧建華等。至早上約11時,各人獲准離開警署。據知警方只是會見各人,其間並無作出拘捕,但未知會面原因。
去年3月底,前職工盟因未有根據《社團條例》向警方提交資料,包括黃迺元、鄧建華及前司庫鍾松輝3人被控票控一項《社團條例》中「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交資料」罪。3人於去年11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各被罰款8,000元。去年4月,鄧建華等6人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們涉嫌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罪,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離叛。
而本月9日,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她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日後獲准保釋外出候查,但須繳付20萬元保釋金,以及交出護照等旅遊證件。
資料圖片
鄧建華。資料圖片
而本月9日,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亦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她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日後獲准保釋外出候查,但須繳付20萬元保釋金,以及交出護照等旅遊證件。
鄧建華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走。資料圖片
國安處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
警務處國安處18日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處19日上午暫控他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另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