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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賺千元報酬上門收電騙款 19歲唱片騎師判入勞教中心

社會事

為賺千元報酬上門收電騙款 19歲唱片騎師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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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賺千元報酬上門收電騙款 19歲唱片騎師判入勞教中心

2023年03月24日 13:59 最後更新:14:00

19歲唱片騎師於2022年11月底,受他人指使到一名老婦的土瓜灣住所外收款,以賺取1000港元報酬,而該老婦被聲稱是其兒子的朋友,騙取5萬港元作扣留調查的保釋金。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2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報告表明被告均適合進入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尤其建議勞教中心,故相信當中可提供一個嚴格訓練,遂判他入勞教中心。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引述相關報告求情指,被告有悔意及採取合作態度,加上 他有更生計劃,欲在知專設計學院修讀數碼音樂媒體課程,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處勞教中心。 唱片騎師涉為賺千元報酬上門收電騙騙款。

被告朱維權承認於2022年11月21日,在香港,連同一名不明人士,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5萬港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企圖處理上述罪行的財產。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22年11月18日下午約4時半,一名83歲老婦收到電話,電話中的不明男子稱是其兒子並變了手提電話號碼,當時因該男子有普通話口音而無法通過表明自己身份,故老婦意識這是騙局但未有報警。其後同年11月21日,該不明男子使用另一手提電話號碼打電話給老婦,再指出他當時被拘留在沙頭角警署,以及請她將保釋金5萬港元交給他的朋友「呀輝」,同時建議於同日下午2時15分,在土瓜灣新山道的青葉海鮮酒家進行交接,老婦已認出這男子跟同月18日打給她的為同一人,並報警求助,以及警方為了行動提供一個白色膠袋予老婦,當中包含96張傳單等,以代替5萬港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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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年11月21日下午約2時半,警方在酒家外面見到身穿白色外套及手持啡色紙袋的被告,他當時到達案發現場及接近老婦身旁,而且要求老婦將涉款放到其紙袋內,之後被告轉身離開時,警方即場作出拘捕,他在警誡下稱被指示接收該些款項,以便獲取1千港元報酬,另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下再指出,即使他懷疑自己要從一位老人中取錢的原因及不明男性的指示,但他沒有詢關於這筆錢的更多細節,只拿走了涉案膠袋。

被告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被告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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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電騙老婦事敗判囚26個月 上訴庭指案情嚴重加刑至入獄4年

2024年04月12日 18:27 最後更新:18:46

35歲無業男子22年11月電騙八旬婦人事敗被捕,原被判入獄26個月,律政司認為判刑明顯不足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指案情嚴重決定加刑至4年。

高等法院。(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35歲的被告,22年年11月初致電八旬婦人冒認為其兒子,訛稱因交通意外及打鬥被捕,需要金錢保釋,老婦女兒聯絡親人後發現不妥後報警,警方當場拘捕無業男,調查後發現他牽涉另一宗騙案,無業男子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兩罪,被判囚26個月。

律政司認為判刑明顯不足,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同意原審法官原則有錯,終決定加刑至4年,理由擇日公布。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陳詞指,原審法官理應採用案例量刑指引,以監禁4年為量刑起點,然而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考慮量刑指引,又不加解,反而改為考慮另一類盜竊案件量刑指引,法律上犯錯。律政司指出,原審法官接納被告僅為跑腿而非主腦,然而根據承認案情被告有份協議犯案,對騙案知情,屬串謀詐騙者之一,加上原審法官忽略了加刑因素,電話騙案比街頭騙案嚴重,判刑卻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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