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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非法集結圍欄堵路 物流公司東主認罪判囚7個月

政事

旺角非法集結圍欄堵路 物流公司東主認罪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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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非法集結圍欄堵路 物流公司東主認罪判囚7個月

2023年03月30日 11:04 最後更新:11:04

5旬物流公司東主於2020年6月4日在旺角亞皆老街搬圍欄,與其他示威者一起堵路。他在案件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3月3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7個月。法官林偉權指,涉案非法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沒有對公眾造成嚴重影響,但指出被告等人擾亂社會的行為是因為警方迅速行動,才沒有引致嚴重後果。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官寄語被告刑滿出獄後重新出發

被告58歲物流公司東主曾子良,早前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他另被控1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同案被告58歲送貨員劉雨釗,早前亦被判監7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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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林偉權30日判刑時,提到曾子良在求情時指受案件影響,與妻子出現感情問題及在2020年離婚,曾亦因不准離港,而影響到工作,對於犯案而付上代價,曾表示十分後悔。此外,曾亦因經營約10年的公司業務不佳,須向政府貸款,他稱仍欠政府300多萬,希望盡快出獄,繼續工作和還款。

林官指,曾雖然過去有案底,但均與本案不類同,並接納他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而涉案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沒有對公眾造成嚴重影響。不過,林官亦強調任何非法集結都有潛在風險,被告等人的擾亂社會行為只是因為警方迅速行動,所以集結時間才短暫,沒有引致嚴重後果,終判曾入獄7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另外,曾子良30日沒有律師代表,他早前多次申請押後判刑,以待他完成向政府貸款的程序。他30日聞判後,再次致謝「多謝法官大人體諒」,林官則指曾可以在獄中再查詢,如果表現良好,能更早獲釋,寄語他刑滿出獄後重新出發。

案情指,2020年6月4日,警方在旺角朗豪坊一帶埋伏。傍晚6時許,500多人朗豪坊和亞皆老街聚集及悼念64,有人手持白色蠟燭或手機開啟電筒,期間有人叫「光復香港」等口號。及至晚上約9時,50多人衝出亞皆老街近砵蘭街馬路,有3男1女搬圍欄及卡板,2名被告其後亦在附近將圍欄拖出亞皆老街馬路,埋伏警員遂上前採取行動,拘捕被告等人。

反修例期間,多區有示威者聚集堵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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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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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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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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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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