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今日(6月6日)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傳播《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
律政司另要求禁制任何人旨在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令他人相當可能誤會《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或使人聯想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
原告為律政司,被告為任何作出禁制行為的人士。資料圖片
入稟狀亦附上32條Youtube影片連結,要求相關人士禁播不同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
政府發言人指出,是次申請禁制令的目的,是制止任何人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在具煽動意圖的情況下,傳播或表演《願榮光歸香港》等;或在具侮辱國歌意圖的情況下,將《願榮光歸香港》當為香港國歌傳播或表演等,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這個正當目的,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事實上,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亦向公眾人士明確指出上述行為可構成刑事罪行,呼籲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近年數個國際運動賽事,播錯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或中國「國歌」。資料圖片
近年多個國際運動賽事播錯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據悉政府一直要求Youtube移除有關將《願榮光歸香港》列為「香港國歌」的搜索結果,但Youtube並不同意。政府若成功取得禁制令後,就可以進一步要求各大網站不再展示《願榮光歸香港》及其相關的連結。
政府能否成功取得禁制令,要看法庭判定《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曲有無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或具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
《願榮光歸香港》歌詞是這樣的:
何以 這土地 淚再流
何以 令眾人 亦憤恨
昂首 拒默沉 吶喊聲 響透
盼自由 歸於 這裡
何以 這恐懼 抹不走
何以 為信念 從沒退後
何解 血在流 但邁進聲 響透
建自由 光輝 香港
在晚星 墜落 徬徨午夜
迷霧裡 最遠處吹來 號角聲
捍自由 來齊集這裡 來全力抗對
勇氣 智慧 也永不滅
黎明來到 要光復 這香港
同行兒女 為正義 時代革命
祈求 民主與自由 萬世都不朽
我願榮光歸香港
歌詞最後一段提到「要光復 這香港」和「為正義 時代革命」,正反映了2019年黑暴運動「時代革命 光復香港」的口號。
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案在2021年7月27日審結,被告兩條罪名完全成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主審法官在判詞中指案中最關鍵的一點,是被告在電單車尾打出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沒有煽動別人去分裂國家。法官的結論是該口號是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也有煽動公眾支持分裂國家的含意。
所以未來的禁制令案,主要也是打《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有無煽動公眾支持分裂國家的含意。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案」從犯證人、「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開始作供,披露不少關鍵案情,同黎智英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攬炒巴」劉祖廸等人亦牽涉其中。
李宇軒作供2019年6月底G20峰會前,他與陳梓華眾籌在多國報章登廣告,籲支援港人的反修例抗爭。由於突然帳戶被凍結,為了趕及在G20峰會期間登廣告,李宇軒先動用300萬積蓄墊支,但仍然未足夠應付。
其後陳梓華私訊問他,「錢銀既事使唔使幫手」,並表示「問過啲 uncle 同其他人」可以動用到500萬元,又或可交由他直接安排付款及通知報館。
李宇軒指,當時陳梓華並無提及墊支的人是誰,後來從收據上才得知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以及香港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有付過款。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兩間公司是由黎智英及助手Mark Simon持有和控制。
由於當時有人認為李宇軒處理「G20全球登報」的眾籌頗為成功,故於2019年7月,將李介紹給一位別名為「攬炒巴」的男子認識(連登網名:「我要攬炒」),李後來知道真實身份為劉祖廸。劉祖廸當時正計劃於英國舉辦眾籌,用作針對「中英聯合聲明」的登報事宜,希望得到李宇軒的協助。
不過,今次的眾籌,同樣遇到阻礙。李宇軒本來打算跟上次一樣,以他的香港銀行戶口收款,但平台表明若要以英鎊結算,必須存入英國當地銀行戶口。今次伸出援手的人叫Jack Hazelwood,和李宇軒在Telegram輾轉認識後,借出自己的英國銀行戶口作眾籌結算之用。
這個Jack Hazelwood是英國人,與黎智英同樣有關聯。Jack Hazelwood是《蘋果日報》專欄作家,早在2016成立了一個叫做「Brits for Hong Kong」的非政府組織,聲稱「旨在從英國倫敦關注香港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Jack Hazelwood曾在2020 年 10 月 10 日,於《蘋果日報》撰寫題為「香港警方引誘 12 名青年 陷入地獄」的文章,表示《蘋果日報》獨家披露飛行跟蹤器數據,顯示政 府飛行服務隊跟蹤載有 12 名港人的快艇到內地水域,暗示港府「安排」 「十二港人」在偷渡台灣期間被廣東海警截獲。
至於供詞中提到的劉祖廸就較為名,其「海外戰線」戰績「頗豐」。
由2019年起,劉祖廸就不斷透過各種途徑呼籲國際制裁香港,對於幕後大水喉黎智英,他亦相當落力聲援。
2019年12月,「Stand With Hong Kong」與「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共同編製建議制裁名單,聲稱將該名單交予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地政府。
2020年11月12日,劉祖廸又於Twitter呼籲歐盟制裁中國,第二年6月17日,就《蘋果日報》高層被捕,劉祖廸於個人Twitter呼籲G7國家制裁中央。兩日後,接受「BBC」訪問,批評香港新聞自由已蕩然無存,呼籲外國政府對中國實施強硬制裁。同年10月29日,劉祖廸出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羅馬的首次會議,並在會議上要求制裁中國。
2021年11月3日,與「香港監察」主席羅傑斯等人進行網上視像會談,呼籲加拿大政府制裁香港官員。11月20日,劉祖廸高調接受《大紀元》專訪,披露其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所籌辦的反政府行動,包括全球登報、策劃集會、編寫制裁名單等,揚言將繼續推動國際遊說、國際動員,希望透過國際力量打擊中國經濟,迫使中央滅亡。2022年6月4日,在捷克展出「國殤之柱」的活動上,劉祖廸指國際社會可考慮以制裁手段打擊中國。
劉祖廸亦多次公開呼籲國際社會施壓,要求釋放黎智英。2021年12月9日,發表題為「The Uphill Battle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的公開信,表示支持《蘋果日報》及要求釋放黎智英。2022年12月15日,於 Twitter 呼籲英國外交部採取行動釋放黎智英。2023年5月16日,劉祖廸又以《棱角》董事名義,參與由「無國界記者組織(RSF)」發起的全球媒體人聯署,公開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
高人話從案情披露,可見這些海外亂港分子,與黎智英關係非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