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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9年馬鞍山燒人案判罪脫 律政司上訴獲批案件發還原審裁判官

政事

涉19年馬鞍山燒人案判罪脫 律政司上訴獲批案件發還原審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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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9年馬鞍山燒人案判罪脫 律政司上訴獲批案件發還原審裁判官

2023年06月09日 16:47 最後更新:16:48

2019年11月11日,一名男子在馬鞍山遭黑衣人淋潑易燃液後點火焚身,一對夫婦涉在場以粗言指罵該男子,3年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脫。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要求撤銷罪脫決定,把案件發還至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張慧玲法官分析有關法律問題後批准上訴,把案件重新發還至原審裁判官席前,以考慮兩人是否有罪。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原審裁判官林希維在2020年8月17日裁定兩名被告陳海雲及鄺耀文罪脫,律政司不服二人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張慧玲法官認為林官裁定二人不會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是錯誤地沒有考慮或沒有充分考慮,男事主相當可能對在場的任何人使用或威脅使用任何非法武力,或其他人對在場的任何人使用或威脅使用任何非法武力。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對於涉案的法律原則及客觀考慮,張官認為林官不必考慮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士,是否「全程在場」或「了解事情始末」,考慮「破壞社會安寧」無須局限於以某種由現場人士可預計的形式作出,另認為林官錯誤地沒有充分考慮本案所涉的「破壞社會安寧」,只須證明有實質風險令在場的任何人,人身或財產實際或相當可能受到損害,或害怕自己人身或財產會因襲擊、毆鬥、暴動、非法集會或其他騷擾而實際或相當可能受到損害。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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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裁定林官因法律上的錯誤而判二人罪脫,對提出控訴的律政司不公,下令案件發還至林官席前重新考慮裁決,指示林官只須根據他已裁定的事實,再依據張官裁定的上述法律觀點再作考慮,無須重新聽取證供以審理案件。

涉19年馬鞍山燒人案夫婦,其中一名被告鄺耀文。 資料圖片

涉19年馬鞍山燒人案夫婦,其中一名被告鄺耀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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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制令上訴案 排期12月19日審理

2023年09月20日 12:58 最後更新:14:48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案排期到12月19日審理。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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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早前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後提出上訴,質疑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錯誤判斷禁制令沒有真正功用,法律上犯錯,認為法庭應把國家安全事宜及行政長官決定給予凌駕性比重,要求推翻拒批禁制令的決定。有關上訴許可獲批,待上訴庭重新考慮會否批出臨時禁制令,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案排期到12月19日審理。

法官陳健強在7月28日拒絕批出《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律政司8月7日申請上訴許可,陳健強在同月23日頒布判詞指,律政司幾乎挑戰他所有決定,並想重新爭辯大部分已處理議題,但由於國家安全至關重要,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問題又屬於嶄新領域,於是就律政司大部分上訴理由批出上訴許可。

律政司在上訴通知書要求上訴庭推翻陳健強拒批《願榮光》禁制令的決定,並要求上訴庭重新審視本案的法律議題,運用司法酌情權批准其臨時禁制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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