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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否站在英國示威人民的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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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否站在英國示威人民的一邊?

2024年08月07日 19:24 最後更新:20:01

英國爆發13年以來最嚴重的暴亂,示威蔓延全國,成為剛上任的英國工黨首相施紀賢的最大挑戰。

事件源於7月30日一宗襲擊事件。在英格蘭西北部紹斯波特鎮,一名17歲的少數族裔男子闖入一個暑期舞蹈班,用刀刺死3名兒童。當時網上傳出兇手是一名「信奉伊斯蘭教的新移民」,結果就引爆英國全國的反移民示威。截止8月5日,已經有378個示威者被捕。

可以比較一下英國這次暴亂,和2019年香港發生的黑暴事件。

第一,香港、英國暴亂特點雷同。兩地的暴亂有很多相同之處:A. 都是有大量年青人加入。英國警方指最年輕的示威者只有11歲。B. 都是因為網上謠言鼓動而令暴亂快速惡化。英國事發時傳出的謠言指行兇者是一名信奉伊斯蘭教的新移民,查實疑兇是一名盧旺達移民的後代,在英國出生長大,並非新移民。香港當日亦有大量指警察打死人的網上謠言。C. 疑有幕後勢力操控。英國警方初步查證指散播謠言的其中一個源頭,是一個關注移民問題的網媒,英國政府指暴亂幕後有極右政治組織煽動。而香港當日亦有海外勢力透過Telegram等網上平台散播謠言、組織示威。在社交媒體盛行的今天,世界各地爆發暴亂的情況都十分相似。

第二,英國應對暴亂比香港強硬。暴亂爆發後,英國首相施紀賢在8月5日召開內閣應急委員會會議,決定成立一支「常備警察部隊」,特別處理暴亂。施紀賢直指示威者是暴徒,指現在發生的不是抗議,而是純粹的暴力。並聲稱將會以法律嚴懲犯法者,無論網上和網下犯罪都一樣。

英國警察甚至對媒體都絕不手軟,倫敦大都會警察局局長馬克.羅利爵士走出會議會場之後,對包圍他的記者很不滿,憤怒地抓起其中一名記者的咪高峰,摔在地上。相對地香港的警察當日就極其溫和,甚至有6個記者帶著貼上標語的頭盔,在警察記者會上聲稱要抗議警暴。

英國更加強硬的一招,就是快審快判。英國馬上將示威案件開審,一名年僅14歲的少年在法庭上認罪,承認在利物浦向警車投擲燃燒彈,估計會在本月稍後時候就會判刑。另外一名在列斯的28歲男子巴勒(Jordan Parlour)就承認在Facebook上散播種族仇恨的訊息,將會在8月9日判刑。

英國這個做法是照抄2011年倫敦暴亂的應對方法,當時的法庭連續兩星期24小時開庭,將大量示威者送上法庭馬上宣判,起到很大的阻嚇作用,現任首相施紀賢當時就是檢察總長。這個行動當時惹起很大的爭議,有指示威者的權益根本沒有受到保障。以今次這個14歲少年和28歲的被告,快速認罪,他們很可能來自基層,家人不會有錢可以聘請律師,他們亦不知道可以申請政府律師為自己辯護,才會快速認罪。

反觀香港在2019年就不願快速審訊,我當時曾向一名政府高官提出英國倫敦處理暴亂的方法,他就說香港的法院重視保障被告的權利,不會贊成這樣急速審訊。所以香港的暴動案件,很多都是排夠期,等一、兩年之後才正式開審。

第三,香港是否應該站在英國示威者的一邊,鼓勵他們繼續為公義而抗爭呢?想當日2019年香港爆發暴動,當時正爭逐保守黨黨魁的約翰遜站出來支持香港的示威者,聲稱要和這些香港人站在一起。當時的英國外相亦警告香港和北京政府,要遵守《聯合聲明》,要善待示威者。

套用這些英國政客的邏輯,香港現在是否應該站出來,公開表態站在英國示威者的一邊,鼓勵他們繼續在英國各地暴力騷亂,直至到他們達致反移民的這個「公義」的目標?如果香港不應該鼓動他國的示威者暴動,違反當地的法律,為何英國當日又可以這樣對待香港呢?

第四,約翰遜、岑耀信、BBC他們去了哪裏?除了約翰遜之外,來自英國的前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早前辭任香港法官職位,並在《金融時報》發炮攻擊香港,指香港的法治岌岌可危,在與2019年連串事件有關的案件中,有很多香港的法官「在日漸灰暗的政治環境威嚇之下,已忘記了自己作為自由捍衛者的角色」。我就很希望如今可以看到岑耀信跳出來,反對英國法庭快審兼重判英國的示威者,來實踐他「作為自由捍衛者的角色」。

另外,英國廣播公司(BBC)日前發表了一段30分鐘名為《抹去香港》的Podcast節目,節目方找來多名流亡的港人,講述他們的抗爭經歷,指「香港的歷史正在被一個由中共指導的政府顛覆和重寫」。如今英國的示威抗爭歷史正在進行中,BBC這麼有興趣支持當日參與暴力示威者的流亡港人,那麼應該更有興趣站出來,撐一撐現在正在參加暴力騷亂的英國示威者,他們正正是BBC口中將來「會被判監或流亡」的英國人。

整件事結論其實很簡單,世界各地的暴動發生情況雷同,政府要遏止暴動,唯有強硬。英國自己一早就這樣做,但對香港這樣溫和地對待暴力示威者,還要嚴厲批評。其雙重標準的嚴重程度,實在令人啞然失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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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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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執位理應如此

2024年09月13日 18:45 最後更新:18:46

社工註冊局今年7月經政府修例改組後,近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刊憲。去年7月局方名單上有152人,而今次刊憲名單增至162人,其中86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學位的註冊社工、21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文憑的註冊社工、55人為非社工。

社工類別當中有35人不再獲得委任,當中包括「陣地社工」陳虹秀,以及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決定批准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的謝世傑。另外非社工類別的成員名單變動更多,有43人不再獲得委任,包括已移居台灣的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

有人批評當局改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將反政府的人剔出名單之外。其實將反政府人士剔出政府一個法定組織,究竟有什麼問題?

觸發社工註冊局早前改組的一件事件,就和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有關。社工註冊局在2022年通過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委任正等候暴動罪重審的「陣地社工」陳虹秀加入作備選委員,當時政府甚為不滿,未有將小組名單刊憲。

最後政府在今年7月改組社工註冊局,由本來8人民選、7人委任,改組為8人民選、17人委任,另加2名官守成員,將社工註冊局的組織撥亂反正。

今次刊憲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上,陳虹秀已被除名。至於朱耀明是2014年佔中發起人之一,後來在2019年被判妨擾罪成,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朱耀明已經離開香港,定居台灣,但仍然不時接受訪問,批評特區政府。

這些已經移居外地的反政府人士,特別是有刑事犯罪紀錄者,早就應該被社工註冊局除名。為什麼一些有刑事紀錄的人,或者一些仍涉及嚴重刑事案件的人,可以有機會坐入社工局紀律委員會內,去決定註冊社工可否保有專業資格?真正的問題不是今次政府刊憲的小組名單中將朱耀明和陳虹秀除名,而是在2022年的時候,社工註冊局為何不將他們除名。

另一個被除名的人士,是要覆核新田科技城決定的謝世傑。謝世傑早年是大澳社工出身,後來加入反政府行列,如今是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由守護大嶼跨區變成守護新田,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政府針對新田科技成的決定。他明顯是和政府對著幹的人物。

反對派好像覺得,政府有義務將他們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之內,讓他們在體制核心內反政府。現實剛好相反,這些人既然選擇反政府,就自然不應期望可以被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內,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如今2019年的黑暴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5年,社會上開始有一種思想,認為應該回到過去。但人是應該要汲取教訓的,如果政府寬鬆處理這些反政府人士,當他們操控了法定組織,行事就不會自律。社工註冊局當日委任陳虹秀、保留朱耀明作為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正正是一個好例子。不能自律,就只能他律了。

政府不出手,根本不能撥亂反正,過幾年社會又再激進化,又會再發生暴亂。英國2011年如此強硬對待暴動分子,13年後仍再爆發暴動,這就是前車之鑑。香港亦要小心,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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