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與中國博弈,形勢仍風譎雲詭,香港仍處於風囗浪尖,預了衝擊會一波接一波。昨天就有一個名叫「媒體自由聯盟」(MFC)的組織,發砲猛轟《立場》案的判決,對「香港特區更廣泛地打擊媒體自由,表示深切關注」。表面上看,很多人以為那是個傳媒業組織,但細看其公布,竟是由美國國務院等官方單位發出,政圈界朋友出於好奇,翻查有關資料,發現它其實是美國糾集一些國家組成的一個「橫手」組織,掛着傳媒自由的「羊頭」,賣政治干預的「狗肉」。類似的機構,還有獲美國政府泵水的「國際媒體援助中心」,同樣打着支援媒體的旗號,在背後影響他國政治。
「媒體自由聯盟」砲轟《立場》案老總被定罪,該組織被政圈朋友起底,原來是掛着傳媒自由「羊頭」,賣「政治干預」狗肉。
這個掛羊頭的組織,名稱看似是一個與媒體有關的聯盟,其實成員全非傳媒機構,也與新聞業界毫無關係,原來是由英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政府主推、於2019年舉行的「全球媒體自由會議」上成立的組織,成員為參與國政府,美國乃背後主要推手,當然是成員之一。
這個模式,與美國總統拜登2021年底推動的「民主峰會」,頗有些相近,當時美國政府邀請過百個國家和地區政府代表出席,美其名是推動民主、防範權威主義,真正目的是打意識形態戰爭,擴大美國勢力,所以會議同樣成立了後續組織,完成拜登要做到的政治任務。不過這場大龍鳳反應麻麻,反高潮收場。
以此類比,「媒體自由聯盟」也是同一貨色,正如外交部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所說,它並非什麼傳媒組織,本質上不過是個「政治打手」。
既然是披着「傳媒自由」偽裝的「打手」,自然要找一些目標出擊,而《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能否維持新聞自由的問題,就引來它持續砲轟,且在策略上與當時發生的事件配合。例如2021年7月,它針對《蘋果日報》於6月23日停刊,大肆撻伐,並對特區可能進一步就國安立法,預先施加壓力,劍指23條立法。
又例如2022年北京舉辦冬奧期間,它就在那時就《立場新聞》停刊開火,挑起「香港新聞自由受打壓」的議題,引發國際注意,頗有攞景贈興意味。一年之後,黎智英案開審,它又再打響戰鼓,為聲援黎智英造勢,同時攻擊《香港國安法》,時間配合得啱啱好。
最近還有一段與「媒體自由聯盟」有關的插曲,就是答應留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廖柏嘉,表示會辭任「媒體自由聯盟」高級法律專家小組主席,究竟他是自願離開,還是「被辭職」,仍不清不楚。當時,美國亂港組織「香港自由基金委員會」語帶不屑地說,「他選擇了香港法院,而不是新聞自由與公義」,敵我十分鮮明,也側面反映MFC真正的政治面目。
廖柏嘉留任香港終審院非常任法官,隨即辭去「媒體自由聯盟」法律專家組主席之職,究竟是否「被辭職」,仍未清楚,但隨之惹來美國亂港組織指駡。
像MFC這類的「掛羊頭」組織,還有不少,其中之一,是美國政府於2006年成立的「國際媒體援助中心」。那時候,有「第二中情局」之稱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倡議搞一個機構,支援一些國家的獨立媒體發展,真正目的是培植親美傳媒,為「顏色革命」鋪路,而經費則來自美國國會撥款。
可以預見,在未來的日子,衝擊必會從不同方面向香港襲來,新聞自由是其中一個目標,美英更會「使副手」,由一些「掛羊頭」的組織出擊。今次「媒體自由聯盟」出手,就是一個好例子,其他移形換影的打手勢將陸續有來,港府惟有見招拆招。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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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諺有一金句:只見別人眼中有刺,卻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這用來形容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湯恩德(Sam Townend)對香港法治的批評,實在十分貼切。這位仁兄近日在英國法律年度開幕致詞時,少談本國淤事,卻發射越洲導彈,直斥「香港法治遭行政機關任意及不受制約的權力取代」,意即行政凌駕司法,用詞甚重,惟沒見他拿出具體證據。法律界朋友聽到這位行家囗出惡言,激到紮紮跳,即時想到英國月前上演的「盧旺達鬧劇」,政府玩弄政治手段,實行大石壓死蟹,迫法官違背人權原則,接受「將難民遷移盧旺達」計劃合法,如此打橫嚟,才是湯恩德所狠批的「行政專權」。
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湯恩德狠批「香港法治遭行政專權替代」,卻拿不出任何實證。英國政府赤裸裸玩弄政治手段,對法院大石壓死蟹,打擊英國法治,他卻避而不提。
英國政府為解決偷渡者難題,推出「送去盧旺達」計劃,這怪招可列為大學的「教科書案例」,且是經典反面教材。由於近年大量偷渡客湧英,保守黨高層度出一條「屎橋」,就是花錢送瘟神,將他們遷移到非洲盧旺達,英政府則給該國支付大筆「收容費」,性質上是另類販賣人口,不把難民當「人」。英國官員和政客開囗埋囗說香港無人權,其實講到漠視人權,「盧旺達計劃」才是赤裸裸的範例。
這計劃視難民如草芥,當然受到各方挑戰,有人告入法庭,打到上最高法院,最後高院駁回政府上訴,裁定把偷渡者轉移到盧旺達,是不合法的。法官指出,盧旺達的人權紀錄不佳,不能被視為「安全的第三國」,而且偷渡者可能被遣返原居地,或在盧旺達受到不人道對待,風險極大。
由於法院加以阻撓,整個轉移計劃惟有 hold住,但政府被偷渡問題燒到上眼眉,頭大如斗,而且政策已箭在弦上,只好耍出霸王硬上弓一招,恃着保守黨在國會佔過半議席,強行推出一條法案,立法把盧旺達定為「安全國家」。由於法律內立了這條文,法庭只能依法判決,不能再把移送偷渡者去盧旺達判為違法了。
保守黨政府月前強行通過《盧旺達安全法案》,以立法手段,迫使法院判「移送偷渡者去盧旺達」合法,擺明以行政凌駕司法。
保守黨政府對《盧旺達安全法案》全力護航,在議會否決所有修正案,最後獲通過,「行政專權」終於壓倒一切,法院只能屈服於「五指山」之下。時任首相的辛偉誠立即揚言,移送偷渡者往盧旺達的飛機,將在10星期內啟程,實行快刀斬亂麻。
英政府採取如此霸道的手段,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看不過眼,直抨這項立法「削弱英國法院審查移送難民決定的能力」,做法「嚴重阻礙了英國的法治」,並在全球樹立了一個危險先例。
法律界朋友質問湯恩德:英政府對法院「大石壓死蟹」,嚴重打擊英國法治,完美示範什麼是「行政專權」,為何他不在致詞中加以鞭撻,反而向香港大放「空砲」,在毫無實據下,狠駡「香港法治遭行政強權取代」?
朋友分析,今次情況並非個別事例,在英國政圈深層,早就有一股敵視中國和香港特區的「鷹派」勢力,這在黎智英案審訊中,已有所披露。他們的爪四方伸展,同時影響專業界、傳媒和商界等,不斷施壓,例如一些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籍法官,便飽嚐明槍暗箭攻擊,部分人大受困擾,惟有辭職或提早退休,無奈地離開是非圈。相信湯恩德也是受圈子內的影響,加入惡批香港的行列。
我和法律界朋友都很想有記者問問湯恩德,他怎樣看英政府這齣「盧旺達鬧劇」,這是否正是他囗中所說的「行政凌駕司法」,如果是,就請他先顧自家事,不要再亂評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