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政府資助小學前校長,控告他涉嫌訛稱沒有獲發薪金,連續兩個月詐騙小學重複支付薪金超過15萬元;並涉嫌訛稱獲授權提取學校款項,詐騙該校12萬元作私人用途。
被告陳奕鑫,是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被控4項欺詐罪名,他獲准保釋,下星期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分別於2023年4月初及5月初,先後向該校職員訛稱自己沒有收到同年3月份及4月份的薪金,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該兩個月的薪金,共超過15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分別於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已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該兩個月的薪金,被告涉嫌向學校申報銀行轉賬不成功,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薪金,但被告至今從沒有向學校歸還上述額外薪金。
被告又涉嫌於2023年5月至6月期間,先後兩次向學校職員訛稱,他已獲該校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的銀行戶口提取款項作公務用途,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各6萬元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獲校方支付上述12萬元後,涉嫌將所有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而從來沒有以有關款項支付該校任何開支。被告於2023年12月底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