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聽一位資深政圈朋友講江湖往事,其中提到2019年「黑暴兵團」在佔領理大一役,犯了一個重大戰略錯誤,以至兵敗如山倒,成為反修例動亂的分水嶺,而警隊則成功運用「圍點打援」打法,把戰局扭轉。今日法庭對當時想以暴力解「理大之圍」的最後一批被告判刑,至此共有200人暴動罪成,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黃奕隆指,此案的規模可說「史無前例」。這個歴史性結果,令我想起資深政圈朋友對「理大之役」成敗的拆解,箇中內情值得借鑑。
2019年理大外圍暴動案,200人被控暴動罪,今日最後一批被法庭判刑,至今全部審結。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黃奕隆(中)說,此案的規模「史無前例」。資深政圈朋友指,黑暴分子當時佔領理大,犯了一個重大戰略錯誤,以至全盤落敗。
當年反修例示威烈火燎原,演變為遍及全港的騷亂,黑暴分子初期打的是「街道游擊戰」,迅即聚集,快速流竄,再分頭攻擊其他目標,行動飄拂不定。資深政圈朋友說,他們的囗號是Be water,即像水般流動,背後「大台」通過 Telegram等通訊平台指揮,黑暴分子收到訊息後快進快退,令警方難於應付。
朋友說,他們可能頭腦越來越發熱,到後期改變了戰略,就是集中兵力攻入理大和中大,然後佔領了校園,這等於據守兩座城池,由過往的 Be water,改為重兵穩守,想不到這戰略轉變,犯了致命錯誤。
理大位於市區,經不同出囗通往幾條街道,只要警方封鎖各通道,理大校園就完全被包圍。警隊朋友同我講,當時警方有兩個 options,1是強行攻入校園,2是設起嚴密包圍圈,把黑暴分子及其他示威者困在校內。當時剛出任「一哥」的鄧炳強,以及現場指揮官,決定採用後一種打法。
這個戰略,與解決軍於國共戰爭時期的「圍點打援」甚相似,即以重兵包圍國民黨軍隊據守的孤城,令對方不戰自潰;同時截擊由外圍前來支援的「救兵」,在路上逐個擊破,以消耗敵方的兵力。當圍困長春一役,共圍城150多天,終獲大勝,戰略完全成功。
「圍點打援」戰略用於包圍理大,同樣十分有效,在警方重重封鎖下,校內黑暴分子再沒法「Be water」,進不得,退不能,結果軍心大亂,大批受蒙騙進校的年輕示威者紛紛想離開,士氣和戰鬥力快速崩潰。
警方當時採取了「圍點打援」的打法,一方面把黑暴分子困在理大內,另方面截擊前去解圍的大批「救兵」,將他們一網擒獲,最後取得全勝。
與此同時,「大台」發動大批黑暴分子,由外圍衝擊警方防綫,欲攻破包圍圈,解救理大內的「手足」,他們稱之為「圍魏救趙」。警隊朋友同我講,當晚有近2000名全副裝備的黑衣人,在油麻地和尖沙嘴一帶街道向理大方向進擊,部分街道的防綫只有200多名警員,但仍堅守防綫。其後支援部隊陸續抵達,「速龍小隊」亦到位,隨即反守為攻,在4個點拉網,逼使潰散的黑衣人竄入內街,最後收網擒獲多人。
最後「圍點」和「打援」同告成功,而後者一共拘捕了213人,是單一鎮暴行動中拉人最多的一次。因人數太多,須分數批上庭審訊,而今日被法庭判處監禁的8人,是最後一批,至此,全部200名被告已全部受到法律制裁。
在那個瘋狂年代,大批人陷入集體失常,給社會造成難瘉的創傷,如今他們都要為此負出重大代價。但願這套世紀荒謬劇,永遠不會重演。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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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諺有一金句:只見別人眼中有刺,卻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這用來形容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湯恩德(Sam Townend)對香港法治的批評,實在十分貼切。這位仁兄近日在英國法律年度開幕致詞時,少談本國淤事,卻發射越洲導彈,直斥「香港法治遭行政機關任意及不受制約的權力取代」,意即行政凌駕司法,用詞甚重,惟沒見他拿出具體證據。法律界朋友聽到這位行家囗出惡言,激到紮紮跳,即時想到英國月前上演的「盧旺達鬧劇」,政府玩弄政治手段,實行大石壓死蟹,迫法官違背人權原則,接受「將難民遷移盧旺達」計劃合法,如此打橫嚟,才是湯恩德所狠批的「行政專權」。
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湯恩德狠批「香港法治遭行政專權替代」,卻拿不出任何實證。英國政府赤裸裸玩弄政治手段,對法院大石壓死蟹,打擊英國法治,他卻避而不提。
英國政府為解決偷渡者難題,推出「送去盧旺達」計劃,這怪招可列為大學的「教科書案例」,且是經典反面教材。由於近年大量偷渡客湧英,保守黨高層度出一條「屎橋」,就是花錢送瘟神,將他們遷移到非洲盧旺達,英政府則給該國支付大筆「收容費」,性質上是另類販賣人口,不把難民當「人」。英國官員和政客開囗埋囗說香港無人權,其實講到漠視人權,「盧旺達計劃」才是赤裸裸的範例。
這計劃視難民如草芥,當然受到各方挑戰,有人告入法庭,打到上最高法院,最後高院駁回政府上訴,裁定把偷渡者轉移到盧旺達,是不合法的。法官指出,盧旺達的人權紀錄不佳,不能被視為「安全的第三國」,而且偷渡者可能被遣返原居地,或在盧旺達受到不人道對待,風險極大。
由於法院加以阻撓,整個轉移計劃惟有 hold住,但政府被偷渡問題燒到上眼眉,頭大如斗,而且政策已箭在弦上,只好耍出霸王硬上弓一招,恃着保守黨在國會佔過半議席,強行推出一條法案,立法把盧旺達定為「安全國家」。由於法律內立了這條文,法庭只能依法判決,不能再把移送偷渡者去盧旺達判為違法了。
保守黨政府月前強行通過《盧旺達安全法案》,以立法手段,迫使法院判「移送偷渡者去盧旺達」合法,擺明以行政凌駕司法。
保守黨政府對《盧旺達安全法案》全力護航,在議會否決所有修正案,最後獲通過,「行政專權」終於壓倒一切,法院只能屈服於「五指山」之下。時任首相的辛偉誠立即揚言,移送偷渡者往盧旺達的飛機,將在10星期內啟程,實行快刀斬亂麻。
英政府採取如此霸道的手段,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看不過眼,直抨這項立法「削弱英國法院審查移送難民決定的能力」,做法「嚴重阻礙了英國的法治」,並在全球樹立了一個危險先例。
法律界朋友質問湯恩德:英政府對法院「大石壓死蟹」,嚴重打擊英國法治,完美示範什麼是「行政專權」,為何他不在致詞中加以鞭撻,反而向香港大放「空砲」,在毫無實據下,狠駡「香港法治遭行政強權取代」?
朋友分析,今次情況並非個別事例,在英國政圈深層,早就有一股敵視中國和香港特區的「鷹派」勢力,這在黎智英案審訊中,已有所披露。他們的爪四方伸展,同時影響專業界、傳媒和商界等,不斷施壓,例如一些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籍法官,便飽嚐明槍暗箭攻擊,部分人大受困擾,惟有辭職或提早退休,無奈地離開是非圈。相信湯恩德也是受圈子內的影響,加入惡批香港的行列。
我和法律界朋友都很想有記者問問湯恩德,他怎樣看英政府這齣「盧旺達鬧劇」,這是否正是他囗中所說的「行政凌駕司法」,如果是,就請他先顧自家事,不要再亂評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