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日本無視各界反對,單方面啟動福島核污水排海,中國即停止進口日本水產品。9月20日,中日雙方就核污水排海問題達成共識,惟中方強調反對日本核污水排海立場不變,逐步恢復水產品進口需符合諸多前提條件。
日本單方面將福島核污水排海迄今已超過一年,逾6萬噸的核污染水被排放到海洋中。據外交部公佈消息,日方接受對福島核污染水開展國際監測和中方獨立取樣監測,中日雙方就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問題達成共識,但共識下需留意三個關鍵信息。
中方反對排海的立場沒有發生改變
共識發表當日,即9月20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再次明確表示「中方堅決反對日方擅自啟動排海,這一立場沒有變化」。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也介紹,這份共識是兩國領導人磋商談判,中方同日方和相關國際組織前後進行了十多輪密集談判和協商,經過不懈努力達成的。後續,中方將會同國際社會,特別是利益攸關國,繼續本著對全球海洋生態環境和人民健康高度負責任的精神,以科學的態度同日方開展對話,敦促日方妥善處理核污水排海問題。
中方可獨立取樣監測是重大突破
日本核污水排海行為史無前例。據新華社報道,日本已進行了8次核污水排放,總排放量達到約6.3萬噸。有數據顯示,福島核電站的核污染水存量高達130萬噸,要全部處理完畢,至少需要30年,而30年還只是一個最理想的時間。對此日方有無法逃避的歷史責任。基於當前的監測水平和科學認知,即便一些數據結果現在顯示「安全」,也無法確保未來能絕對安全。
在中國和其他利益攸關方的推動下,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在福島設置常駐辦公室,並在福島核電站內和周邊海域對排海開展監測,這在機構歷史上尚屬首次。但現階段,第三方獨立監督不足。一直有聲音質疑日方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數據不全面,缺乏科學性,除了人工放射性核素氚,還有數十種備受關注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仍有待全面掌握。
今次雙方達成共識,中方可進行獨立取樣監測,即非常有效地參與到整個監督過程中,是取得了重大突破。在中方等所有利益攸關國長期有效參與的情況下,可以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可信性和有效性,也是對日方排海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確保排海風險可控。
毛寧還在記者會上透露,中日雙方下一步還將討論監測核素種類、檢測方法等技術細節,實現全面、有效、可信的長期國際監測。
恢復日本水產品進口需符合諸多前提條件
去年8月日本啟動核污水排放大海,為全面防範風險、保護民眾健康,中國海關總署決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
但今次中日雙方達成共識文件,並不意味著中方立即全面恢復日本水產品進口。毛寧在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將與日方開展技術磋商,在中方提出的要求得到充分滿足的前提下,逐步恢復符合規準的日本水產品進口。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安全研究所所長、研究員駱志平分析認為,首先日方要切實履行共識中所做出的承諾,尤其是要保證中方獨立取樣和監測的順利實施。在此前提下,如果相關產品能夠同時符合日方和中方相關標準,才有可能視情況逐步放開。
中國近岸海域海水暫未見異常
今年7月,生態環境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發布了《2023年全國輻射環境質量報告》。當中提到,中國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氚、碳-14、鍶-90和銫-137活度濃度未見異常,其他人工γ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均小於探測下限。
海水中鍶-90和銫-137等相關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遠低於《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海洋生物中鍶-90和銫-137等相關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遠低於《食品中放射性物質限制濃度標準》(GB 14882-94)。
此前生態環境部也表明,針對日本排海後的海洋輻射環境監測作出了部署,如發現異常將及時預警,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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