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參與律政司「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的模擬法庭審訊活動,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林定國說,培訓計劃最主要目的,除了希望學員認識法律程序和提升訟辯技巧,更重要是希望學員明白背後的價值觀、概念。
林定國FB
林定國在社交專頁說,以前他做大律師、法官,但沒有做過證人,更加沒有做過被告。他在活動中,在善導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潘兆童的見證下,接受控辯雙方律師的盤問。他說,嘗試不同角色,代入別人的位置,對自己有一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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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說,判案相對簡單,只要判斷是否毫無合理疑點,即可有決定。但世事很多時最終沒有答案,沒有絕對的對錯,若能認清這點便能保持較開明的態度,接受和面對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和事。如果整個社會都抱持這種心態,包容性會更大,容得下更多元化的人和事,人與人之間相處更加融洽,不會有很多非友即敵的心態,造就真正多姿多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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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講法律亦即是講做人,亦即是建構一個文明開明社會的重要概念。整個法律制度,希望大家體驗,如何透過程序公義體現這個價值觀。完成這個課程後,很希望學員對往後人生,如何自處都會一些幫助。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熱烈歡迎《〈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第二次修訂(《修訂協議二》),進一步提升CEPA下服務貿易的開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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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修訂協議二》在多個香港具有優勢的服務領域,降低了市場進入門檻,放寬香港專業人士到內地提供服務的資質要求,進一步推進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目標,積極配合兩地經濟的發展步伐和需要。新協議將於2025年3月1日實施。
法律方面,《修訂協議二》帶來了制度創新,新增「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兩項措施便利香港投資,(i)支持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港資企業,協議選擇使用香港或澳門法律為合同適用法,以及(ii)支持在大灣區珠三角九市註冊的港資企業,選擇香港或澳門為仲裁地。以上兩項新增措施擴大其現行的適用範圍(「港資港法」由深圳前海試行擴大至大灣區試點城市、「港資港仲裁」由自由貿易試驗區試行延伸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會更充分發揮香港在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獨特優勢,推動大灣區建立更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惠及港資企業,有利於兩地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協同發展,並助力內地企業以香港作為跳板「走出去」,以及將境外投資者以香港作為窗口「引進來」。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林定國FB
作為2023年施政報告中的一項重要措施,律政司一直積極推動及爭取擴大「港資港仲裁」和「港資港法」可適用範圍,在今次新修訂協議中充份得到展現。
衷心感謝國家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和中央各部委在過程中給予我們的大力支持,這些修訂大大提升了港資企業在大灣區經營的靈活性,並促進了兩地法律服務和爭議解決專業的互補發展。此舉有助於優化大灣區的營商環境,讓香港在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上發揮更大優勢,同時為香港的法律專業人士在大灣區拓展業務提供了更多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