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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國慶燈飾51歲男被捕 警方﹕疑個人理由發洩不滿非針對國家

社會事

涉破壞國慶燈飾51歲男被捕 警方﹕疑個人理由發洩不滿非針對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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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國慶燈飾51歲男被捕 警方﹕疑個人理由發洩不滿非針對國家

2024年09月30日 18:12 最後更新:18:54

警方拘捕一名51歲男子,涉嫌與5宗於上水區內針對慶祝國慶75周年燈飾進行破壞。警方懷疑疑犯因為個人理由發洩對社會不滿,並非特意針對任何關於國家而進行破壞。

大埔警區總督察總督察譚婧珊展示證物。

大埔警區總督察總督察譚婧珊展示證物。

大埔警區總督察總督察譚婧珊表示,男子犯案動機仍在調查階段。警方表示,民政事務總署人員於9月19、20、21和28日巡查期間,分別4次在上水港鐵站連接上水廣場的行人天橋,發現國慶75周年燈飾電線被剪斷,並於29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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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總督察總督察譚婧珊展示證物。

大埔警區總督察總督察譚婧珊展示證物。

譚婧珊簡報案情。

譚婧珊簡報案情。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譚婧珊簡報案情。

譚婧珊簡報案情。

警方同日下午於案發行人天橋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並隨後用剪鉗,將其中一塊燈飾的電線剪斷,再迅速逃走,警員追截,將他拘捕。被捕男子姓趙報稱文員,警員在他的環保袋中搜出一把藍色剪鉗,以及被剪斷的20厘米電線。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跟進,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當中,他將會被暫控刑事毁壞罪,將在2024年10月2日於粉嶺法院提堂。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警方重申不論任何時間、任何地方,若有人企圖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違法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執法,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並且確保與十一國慶相關慶祝活動能夠安全和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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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午(6月5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亞皆老街一店舖,檢獲約3200隻、約值64000元的懷疑淫褻光碟及少量現金。

旺角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旺角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指,行動中警方於該店鋪內,以涉嫌「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布用途」及「發布淫褻物品」拘捕一名48歲本地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被捕男子。警方提供

被捕男子。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人發布淫褻物品、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布,或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布,不論發布者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可處罰款100萬及監禁3年。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及嚴格遵守相關規例。警方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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