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向一名女子以不雅照片威脅對方進行親密行為被捕。
警方表示在11月8日接獲一名25歲女子報案,指一名男子以其不雅照片威脅進行親密行為。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9日凌晨約零時在荃灣海盛路一屋苑對開截查一名28歲男子,但他不合作並往大會堂方向逃去。
警方稱,警務人員其後在大河道72號一停車場對開制服該名姓鍾男子,他涉嫌「威脅發布私密影像」被捕,他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第159AAE條,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包括經修改的影像(包括移花接木),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