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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戴耀廷「首要分子」走唔甩 高人:顛覆大計清晰指向推翻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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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戴耀廷「首要分子」走唔甩 高人:顛覆大計清晰指向推翻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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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戴耀廷「首要分子」走唔甩 高人:顛覆大計清晰指向推翻政權

2024年11月17日 19:22 最後更新:19:50

「35+顛覆案」45名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將於11月19日判刑。「大旗手」戴耀廷最終會否被重判,透過庭上披露案情和法官裁決理據,可見端倪。

高人話,所謂「35+初選」實質就是一個顛覆陰謀,法庭頒下裁決理由就指出,戴耀廷構想的「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非常清晰,就是要利用該圖謀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所建立的體制。

這個圖謀用戴耀廷自己的話來說就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法庭認為,戴耀廷推想的「攬炒十步」,直至行政長官下台的一步,並非如辯方所説是空想,如整個顛覆圖謀得以落實,將嚴重癱瘓政府運作,並無可避免地造成香港政治局勢不穩,導致香港特區出現憲制危機。

「35+顛覆案」將於11月19日判刑。

「35+顛覆案」將於11月19日判刑。

案中從犯證人區諾軒供稱,戴耀廷先於2019年底在《蘋果日報》撰文,提出只要反對派能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就能阻撓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然後逼使政府解散立法會,癱瘓政府,逼特首落台。當時反對派內亦開始蘊釀相關討論。

2020年初的一場飯局之後,相關圖謀開始具體落實。

戴耀廷、區諾軒、李卓人、李永達等人參與了這場飯局,他們商討謀劃一個機制,操盤黃營內不同黨派合謀定出所謂初選機制,篩選參選人出選立法會,讓同意攬炒十步曲的候選人,奪取最多議席,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

戴耀廷在飯局上揚言,若反對派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將會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屆時在立法會可行使否決權反對政府議案及財政預算案,大大增大反對派的政治議價能力。

其後,戴更分別在《蘋果日報》為主的報章撰文及與其核心組織成員進行的首個記者會上,進一步公開闡述「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的概念及作用,包括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及政府向立會提出的一切撥款申請、癱瘓政府運作、最終逼使特首下台。

初次飯局後,戴耀廷及區諾軒等主要組織者,自2020年2月起,分別接觸「黃營」不同黨派人士,推廣以合謀操盤出選奪取立會主導權的目的及計劃,並拉攏他們參與。

2020年3月起,戴耀廷及區諾軒等與各地方選區和「超級區議會」有意參與合謀操盤出選的人士,舉行所謂「協調會議」,商討計劃的形式機制、議席目標、替補機制(Plan B)及「共同綱領」等,「共同綱領」的內容更包括參選人承諾當選立會後,要利用權力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觸發特首下台。

戴耀廷出席各選區「協調會議」時,均再三推銷要透過奪取立會過半議席,並「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想法,進而逼迫政府。即使在部份「協調會議」上,有個別與會者曾對戴的倡議提出疑問,惟於會後向與會者傳閱的會議總結文件中,亦包括「參選人認同會積極運用立法會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等重點,而各區參與者均未有對相關內容提出反對。

戴耀廷亦曾公開指整個合謀操盤出選計劃,是「符合這階段抗爭的大策略,就是令現有制度出現極度不穩」,配合國際社會向中國施壓,逼使中央就涉港議題就範。

庭上證人供詞顯示,隨著合謀操盤出選籌劃的推展,戴耀廷顛覆政權的意圖越趨明顯。戴曾在個人社交媒體及報章刊登文章,宣揚其「攬炒」概念,最觸目的是於2020年4月,提出「攬炒十步曲」的時間路線圖,進一步說明「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的應用,倡議反對派奪取立會過半議席後,「無差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並引致特首下台,令政府停擺。最終目的,是要令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觸發街頭抗爭加劇、造成血腥場面,從而促使西方國家對內地及香港特區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不計後果,甚至不惜令市民蒙受重大犧牲的「攬炒」。

此外,戴亦先後在《蘋果日報》刊登兩篇名為「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和「攬炒的時代意義」的文章,闡述如何「攬炒」、 「攬炒」的關鍵時機及「攬炒」成為實踐顛覆的策略,鼓吹市民必須要「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

及至2020年6月初,戴耀廷等核心組織者,再次召開記者 會公布計劃詳情,並表示各區經過多次「協調會議」後,參選人已達成「共識」。戴表示不需要參選人簽任何共識文件,以免為當局提供DQ候選人的理據。

根據戴耀廷於6月記者會舉行前夕,在組織者通訊群組內發出有關各區「協調會議」達成共識的文件,內容均顯示共識包括「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以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戴耀廷仍然多次以法律學者身份向公眾宣稱,合謀操盤出選並不違法,企圖安撫市民繼續支持計劃。

不過,同年7月14日,戴耀廷向各參選人發佈訊息,提醒他們不要再公開提及「否決每一個議案」及「癱瘓政府」等字眼,明顯「心中有鬼」,意圖規避法律風險。

由此可見,成個圖謀係戴耀廷提出,他的角色亦貫穿始終,正如法官當庭反問,如果戴耀廷都不屬本案「首要分子」,那誰才是?

高人話,戴耀廷明知證據確鑿選擇及早認罪,但為求減輕判刑,竟不敢認頭,從「大旗手」搖身一變,試圖推卸責任,狡辯聲稱自己只是「程度較低的參與者」,食相難看。

預料顛覆圖謀的大佬,最後難逃法網。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過去一周續審。黎智英作供時,數次遭法官質疑,又多次改口,例如,黎智英否認自己涉及「初選」,指自己不在意,從未與初選參加者交談,亦沒意識到有初選,遭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蘋果》大量關於初選報道,又曾協辦初選論壇,黎即改口稱,他知道會舉行初選,但對參選人沒有認知。

11月29日庭上展示黎智英與陳梓華於2020年2月的WhatsApp對話紀錄顯示,陳於2月26日向黎發訊息,提及「眾志聯盟」名單,包括朱凱迪、何桂藍、黃之鋒、梁凱晴、張崑陽、羅冠聰及岑敖暉,並指這七人不被「初選」約束。黎表示他只認識張崑陽及黃之鋒,與羅冠聰、岑敖暉等人不熟悉但會打招呼,但不認識朱凱廸及何桂藍。

法官杜麗冰隨即質疑,指出根據記錄,黎在收到上述有關「初選」的訊息後,黎回覆陳:「謝謝,我們必須對他們做工作。」

黎最初辯稱,「做工作」那訊息不是他發的,是陳發給他的,辯方律師立即介入,向黎指出他搞錯了,叫黎「慢慢來,吸一口氣,一步一步來」。

辯方隨後再問黎「我們必須對他們做工作」的意思,黎稱他當時的意思是指泛民必須對他們做工作,重申他與「初選」並無任何關係。

辯方再問2020年初,黎有否說服他人參加「初選」?黎指他不在意「初選」,從未與「初選」參加者交談,由始至終沒涉及「初選」,亦沒意識到「初選」。但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蘋果》大量關於「初選」的報道,又曾協辦「初選」論壇,為何黎指他沒意識?黎即改口稱,他知道會舉行「初選」,但對參選人沒認知。

法官李素蘭問,那為何陳梓華當時會突然在訊息向他談及「初選」,二人會面時有否討論過?黎指沒有,相信陳認為「初選」重要,故向他提供新資訊。

在11月28日庭審時,黎智英在多項關鍵提問中均表示「不記得」,亦遭法官質疑,認為黎自相矛盾。

辯方問黎在2019年12月31日與陳第四次會面時討論了什麼內容,黎回答「我忘了」(i forgot),於是辯方在庭上展示黎與陳在該次會面前的WhatsApp 對話紀錄,當中陳向黎表示他剛從「收獲豐富的英國之行」回港,行程包括與羅傑斯見面,黎回覆指希望與陳會面,聽陳分享英國之行的情況,繼而安排了第四次會面。

辯方繼續問黎在讀畢上述對話紀錄後,能否記起第四次會面的內容,黎再次回答「我不記得」(i don't remember)。辯方再問黎為何選擇在除夕當日見面,黎亦表示不記得。當杜麗冰法官詢問黎,陳有否曾於會面中闡述「收獲豐富的英國之行」的意思時,黎再次表示「我不記得」。

不過,當辯方問黎在該次會面有否談及請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時,黎智英否認。

法官李運騰就此提出質疑,指黎既然說自己不記得會面內容,那又怎能否認自己在會面時說過什麼?

另外,庭上早前曾播放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的演講,當時特朗普提及黎,而《蘋果》的 Twitter 帳戶隨後發帖提到此事,黎的帳戶亦引述帖文,附上說明「總統@realDonaldTrump 稱我是勇敢的人。我受寵若驚,但我沒有像習近平那樣有勇氣與全世界對抗。我只有#standwithHongKong #standwithTaiwan。」
黎在11月27日作供時指,相信由李兆富(Simon Lee) 撰寫帖文,亦忘記#standwithHongKong#standwithTaiwan」是否由他撰寫。

黎智英又稱不知道「Stand With Hong Kong」組織,指自己於庭上才首次得悉此組織,而當李宇軒離港前往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時,他才首次知道李。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不知道「SWHK」是什麼,及李兆富出帖文前是否需要黎批准,黎答稱,自己無向李兆富了解,因只是《蘋果》報道要他回應,而李出帖文亦無需他批准,杜官追問,為何黎不問及Hashtag意思,黎辯稱因為覺得不重要,認為「standwithHongKong」與「standwithTaiwan」意思相似,都是一種概括的取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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