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發表《機構管治守則》,在選拔運動員方面,指體育總會必須確保公平性,為所有符合資格或希望向世界展示實力的運動員提供平等機會,建立公平透明的選拔流程選出勝算最高及最能代表香港的運動員,以達到公衆的期望。
港協暨奧委會
體育總會應委任具備適當技能、經驗和知識的人士,根據遴選政策作出有效和準確的決定,並應確保符合指定資格的人士才會獲委任加入運動員遴選委員會,因此必須篩選有關人選的資歷和背景。體育總會亦應制定上訴機制,包括上訴委員會及處理上訴的程序。
針對放寬運動員參與遴選或比賽的資格,守則指出,對於具有顯著潛質、技能、知識及能力達到高水平比賽標準,或已經取得卓越成績的運動員,但卻由於某些原因,例如不同的會員資格、所屬屬會不具備提名資格或不合乎某些遴選要求等,運動員將失去參與宣佈或參加比賽及展示才能的機會;因此體育總會應考慮本身資源及情況,認真考慮採取可行措施,放寬某些參選條件、選拔標準或建立相應制度及處理有關特殊情況。放寬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年齡組別、團隊資格、合資格時期/賽事等。
港協暨奧委會向體育屬會公布機構管治檢討結果並發布《機構管治守則》,中國香港壁球總會主席邱達根支持有關守則,認為有規則遵從是好事,體育總會應與時並進。
邱達根在電台表示,認同體育總會獲政府資助,有守則讓體育會跟從是好事亦屬合理。對於守則對管治、教練培訓及甄選運動員方面作出指引,他說壁球總會都做足程序,因壁球有很多賽事,有香港、亞洲及世界排名,因此揀選出賽的準則有排名可依較簡單;賽跑、游泳等項目亦有時間根據。但足球、籃球,如何評估球員技術或在團隊中的化學作用等,不同體育有不同性質,應讓體育會按經驗甄選決定。
至於守則提到董事任期應不超過12或16年;年齡不超過70或75歲,邱達根希望這方面能有彈性,因為一些體育會的董事人數不多,體育會也不想放走一些出錢出力的董事。他同意要做好薪火相傳,建議可在大會章程加入條文,如有特別情況由大會作考慮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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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港協要求屬會於2026年底或之前落實執行守則,如果不達標,將不獲發確認證書,甚至或影響政府資助,邱達根認為2年時間足夠。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在同一節目說港協的指引詳盡,亦可見到報告提出有六成體育會企業管治達標,即同時仍有不少體育會未達標,他認為港協要求各體育總會用2年改善,時間合適。
他又認為體育會最不想被取消政府的恆常資助,因此對不達標的體育會作出包括這類懲罰,有好大阻嚇性。在選拔運動員方面,何敬康相信明年舉辦全運會,各體育會在選拔選手時的程序是否公平及具透明度已可見到,不用等至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