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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4天|《蘋果》報道立會衝突同情年輕人 黎:屬建議非指示 法官質疑陳沛敏幾乎全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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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4天|《蘋果》報道立會衝突同情年輕人  黎:屬建議非指示   法官質疑陳沛敏幾乎全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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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4天|《蘋果》報道立會衝突同情年輕人 黎:屬建議非指示 法官質疑陳沛敏幾乎全部執行

2024年11月21日 14:53 最後更新:11月22日 08: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21日)進行第94天聆訊。被告黎智英第二日出庭作供自辯。 辯方展示黎與《壹傳媒》高層之間的對話訊息,包括著國際組同事不要報道《紐約時報》和CNN針對特朗普的文章;七一衝擊立法會報道要博取市民同情延續抗爭,黎強調只是「建議」非指示,惟法官質疑黎發出的建議,《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幾乎都接受和執行。在法官追問下,黎承認曾下達指示要求《蘋果》要為衝擊立會示威者博市民同情以延續抗爭。

囚車到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啡色外套和白恤衫及綠色冷衫到庭,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黎智英確認,曾於一篇在2020年5月29日刊登在《紐約時報》的文章「Do My Tweets Really Threaten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向美國讀者介紹黎是來自香港,指北京將會推動國安法,亦將會令言論自由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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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今續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建議」衝擊立會報道要「同情年輕人」 承認反修例運動為「暴動」

關庭上展示黎與《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的WhatsApp信息。當中有提及七一衝擊立法會事件,當時黎向陳指「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

黎解釋,當時他擔心立法會衝突會破壞整個反修例運動,但強調不是編採指示,他沒指示陳做任何事。法官李運騰關注,黎發出的建議,陳沛敏看來似乎都接受執行。 

黎曾否認發編採指示,但李官追問以上是否編採指示,黎稱「這只是其中一次罕見的事例」 (I think this is one of the rare incidents)。李官續問,黎是否認為合適時便會向編輯部提出「指示」或「建議」,黎辯稱「昨天我曾提及我有畀指示嘅其他事例,但我唔記得仲有呢次事例,你可以理解此為『指示』」。李官再追問,黎就報導衝擊立會的事例是否反映黎要求《蘋果》編採依特定方向報導,黎同意。

黎又認同衝擊立法會是「暴力」及「違法」行為,關隨即問黎曾表示自己「反暴力」,黎稱「他認為此屬負面事件,所以想《蘋果》報導年青人的解釋,博香港人同情,以及不致影響整場運動」。其後法官追問黎所提及的「運動」是指甚麼時,黎回答「運動」則為「暴動」及「反修例示威」。黎續指,反修例運動漸演變成暴動,因部分傾向暴力,故兩者基本上可畫上等號,而他不支持暴動。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93日的聆訊中,黎智英作供指,經朋友介紹認識「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又承認曾向台灣前領導人蔡英文介紹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及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黎又曾聘用伍夫維茲協助他在緬甸尋找營商機會,之後多次給他共約港幣176萬元,作為顧問薪金或作為蔡英文提供建議的費用。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於到美國與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黎指不知道由誰安排,最初透過助手Mark Simon與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聯繫,安排與美議員會面,亦曾聘請前美國白宮顧問Christian Whiton安排在華盛頓會見參眾議員。黎又承認曾於2013年至2020年間向 Mark Simon存入 1.18 億港元,除處理他買賣及其個人業務事宜,亦曾捐款予本港的民主黨、公民黨、及部分美國智庫。

黎智英今續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今續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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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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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同意把離岸公司及銀行戶口轉讓陳梓華 法官質疑陳個人生意與黎何干

2024年12月02日 18:18 最後更新:18:1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一(12月2日)進行第10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八日自辯。就黎把旗下離岸公司「LACOCK 」及相關銀行戶口轉讓給陳梓華,黎指是其助手Mark Simon因知陳無法開設戶口,想幫助陳;但法官李運騰質疑,陳梓華的私人生意與黎有何關係?黎解釋指他當時只想幫助陳,形容自己經常助人,而他認識陳,又拜托陳平息勇武派的暴力行為,故向陳轉讓公司及銀行戶口只是舉手之勞。另黎又回應法官李運騰追問,《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是否仍關注國際社會對《香港國安法》的反應?黎同意 。

囚車今早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紫色外套和白恤衫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展示陳梓華於2019年10月11日的月結單,顯示有支票入帳14.4 萬元。黎解釋,似乎是舉辦報紙展向陳提供贊助。辯方再展示黎的秘書枱上搜獲的財政文件,其中一項欄目為「Sponsorship and donations(贊助及捐款)」,包括「Chan Tsz Wah- sponsorship for exihibition $144k」。黎指,他當時沒留意內容,只簽名,稱由助手Mark Simon負責相關贊助事宜。

辯方指,相關款項於2019年10月11日匯款至陳的戶口,黎供稱,他於同月18日才與陳會面,即匯款的7天後,辯方問當時黎有否留意到曾匯款給陳?黎指,當他與陳會面時,沒陳聯繫到匯款一事,當天亦沒談及匯款。

另黎於2020年1月14日把名下離岸公司「LACOCK」轉名予陳梓華。辯方問黎為何要把公司轉給陳?黎指根據其模糊記憶,陳向 Mark Simon 表示他無法開設戶口,Mark遂希望提供協助;至於陳與黎於 2020 年 1 月 11 日曾於黎在台北大宅會面,黎指他於會面前已簽妥轉讓文件。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法官李運騰關注,為何黎同意把公司轉讓給陳,陳的個人生意與黎有何關係?黎答沒有關係,亦不在意陳的生意是什麼,只是想幫助他,且黎當時嘗試透過陳平息勇武派的暴力行為,故提供幫助亦無不尋常原因,他們亦經常幫人。李官追問,因為黎想陳協助平息暴力,所以在另一邊協助陳?黎指,非完全有因果關係,只是他們亦認識陳,想幫助他,只是舉手之勞。

陳於2020 年 2 月24 日透過黎名下公司「力高」,以支票獲退還台灣之行的花費約8萬元。黎指,他在庭上才首次知悉此匯款,亦不認得支票上的簽署,雙方後確認支票由《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監裁周達權及 Mark Simon 共同簽署。辯方問當時由誰支付陳及劉祖廸的台灣旅費開支?黎確認由他支付,Mark Simon代處理。

黎曾否認轉讓「Lacock」離岸公司是作為陳要求外國制裁的獎勵。黎重申,從沒給予陳任何「獎勵」。辯方再問2019 年社運中,黎因李柱銘而認為陳梓華屬前線勇武示威者當中的保守派,一直至二人最後見面,黎當時仍持相同想法?黎同意。

辯方引述另一從犯證人李宇軒的證供,李曾提到於 2019 年 7 至 8 月與陳梓華相約在火炭會面,得悉陳控制一隊勇武隊,其勇武隊有地方收藏爆炸品,涉及「科學實驗」,且涉及大埔開槍事件,又指與陳曾討論要組成流亡政府及成立軍隊,但陳作供時否認,指沒說過要成為流亡政府領袖和以色列軍隊可訓練勇武。辯方問黎與陳梓華對話期間,陳有否提及上述事宜,黎指從來沒有。

IPAC創辦人裴倫德。

IPAC創辦人裴倫德。

黎的Twitter帳戶於 2020 年 6 月開始運作,而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於同月 5 日透過 WhatsApp 向黎發送一條 Twitter 連結,與 「IPAC」 相關,指「Please RT」,黎當時回覆:「RT, what’s that mean?」,對方再回應「Retweet!」

辯方指黎的帳戶最後沒轉發該 「IPAC 」帖文,黎庭上解釋,他當時並不認識「 IPAC」,亦沒閱讀相關連結內容,因當時他不在意 「IPAC」,亦沒有興趣,但裴倫德不時向他發 WhatsApp 訊息,希望《蘋果》刊登其文章。黎指,他對裴倫德其他工作不感興趣,也未聽過《香港安全港法案》。

辯方展示黎的 Twitter 帳戶於 2020 年 6 月 13 日發帖文,當中包括《華爾街日報》的文章,題為〈Global Coalition of Legislators Faces Challenges Countering China〉,並附上文字「令人鼓舞的是來自不同國籍和意識形態的領導人,聯手 #ipacglobal 應對世界上最嚴峻地緣政治挑戰 #ccp。」辯方問是由誰加上標籤「#ipacglobal」,黎指相信由李兆富(Simon Lee) 加上。

辯方再問黎,李兆富加標籤前有否先取得其同意?黎指可能有。法官杜麗冰追問李如何取得黎的同意,黎指他大概看過帖文。杜官再問,他如何看到帖文?黎改口指,他其實可能沒看到帖文,由李兆富自行作決定。

法官李運騰追問,黎有否就著 Twitter 上的內容向李兆富給予指示?黎指,李知道他希望刊登甚麼,因為他是其徒弟,在其手下工作多年,二人有共識。李官再問,如黎沒給予指示,李如何知道可用黎的 Twitter 帳戶發帖文?黎重申帳戶由李設立及管理。李官追問,黎當時給了甚麼指示?黎指,他不知道如何追蹤帳戶、轉發,一開始設帳戶,李想轉發帖文時會詢問黎,但隨後已沒有再問。辯方指當時李是否受聘於管理黎的 Twitter?黎指不肯定他是否受僱於《蘋果》或以自由身供稿,他不在意。

辯方再問在發帖文後,黎有否留意該帖文?黎指他可能有看一眼(glanced),但不肯定。辯方再問當時黎有否留意到帖文中的「IPAC」字眼?黎指,他在庭上才首次留意到「IPAC」,當時沒有留意。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 ( 右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 ( 右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運騰指《香港國安法》推出前,黎一直爭取國際支持,防止《香港國安法》推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是否仍關注國際社會對《香港國安法》的反應如何,黎同意,並指他希望國際社會支持香港,確保香港言論自由不被侵害。

辯方問,當時黎認為「國際支持」指甚麼?黎指就是支持香港,確保香港的自由不會受侵害(make sure Hong Kong freedom not eroded as bad as it would be)。辯方問如何確保香港自由不受侵害?黎指不能確保,他只是希望,又指當時大家感到絕望,任何支持都是好的,但沒有想到特別的支持行動。

辯方問黎於首次被捕的4天後發帖文,當時黎的帳戶轉發了「 IPAC」 的帖文,內容為「Police couldn’t taje into custody, Apple Daily’s inspirational courage」(警方無法拘留,《蘋果日報》鼓舞人心的勇氣),又標籤「#IPAC advisor @benedictrogers」,並附上《蘋果》報道連結。黎指他對帖文沒印象。

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羅傑斯Ben Rogers與「IPAC」有關?黎指不知道,又確認當IPAC 創辦人裴倫德訪港時,曾與對方會面約半小時,但同樣沒提到「 IPAC」。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辯方展示2020年10月24日黎的Twitter帖文,附上《蘋果》英文版文章內容提及黎向「攬炒巴」劉祖廸致敬,讚「攬炒巴」在26歲之齡,已有智慧明確知道何時要扮演什麼角色,指他激勵了他的同伴,認為這次他也會這麼做,國際支持非常重要,帖文附上《蘋果》英文版及劉的訪問文章。黎在法官詢問下指,Twitter帖文內容一般由他草擬,他再把帖文內容交給李兆富後,李兆富便可任意修改並加上標籤,黎其後不會再核對帖文內容。

法官杜麗冰問及,黎曾於 2020 年 1 月曾於台北與劉祖廸會面,而上述文章又提到他領導 SWHK,黎當時有否了解 SWHK是什麼?黎指他沒細看內容,他當時應該是看中文版的專訪。法官李素蘭問黎會否問李兆富為何要修改或發布某些帖文,黎表示沒興趣知道,所以沒問。

辯方又展示《蘋果》2020年10月24日題為「遊行被圍捕險洩身份 攬炒巴死裏逃生」報道,內容提到劉祖廸與SWHK有聯繫。黎指,他不知道劉祖廸與SWHK有聯繫。辯方再放大其中一個登報廣告版面,文字為「Stand With Hong Kong until dawn」,問黎認為屬於口號抑或組織?黎指認為是口號,而當他撰寫帖文內容時沒有留意到 SWHK 是一個組織。

辯方指帖文內容提到「he has the wisdon knowing exactly when and what the right role to play. He inspired his peers in his former role and he’ll do it this time.」。黎指,當中「角色」即劉在勇武派中的角色,而他曾經在連登作為精神領袖的角色,因為黎知悉劉會繼續游說國際支持香港。辯方指文章提到劉於 2020年1月1日遊行時被捕。黎指當時由陳梓華告知他劉被捕,最終沒被警方認出身分。

辯方就2020年1月11日黎與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的台北會面,展示黎與秘書「Chialing」的WhatsApp對話,秘書回覆黎提及,來自倫敦的「劉先生」將於下午1時抵達台灣,陳梓華(Wayland) 和劉可能無法在下午4時前到達黎的陽明山別墅。法官李運騰問及,黎的秘書當時已知道「攬炒巴」的姓氏?黎同意。李官追問,黎當時是否也知道?黎指不知道,重申他不知道劉的真名,所以才在會面期間詢問對方,惟劉祖廸當時拒回答。

辯方問及《香港國安法》生效至2021年2月期間,黎有否與陳串謀請求外國機構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黎稱沒有,重申只著陳平息勇武派暴力,亦沒與Mark Simon、劉祖廸串謀請求外國制裁。

據控方指黎串謀與李宇軒、日本眾議院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請求外國制裁。黎稱,當時未曾聽此聞3人的名字,是在庭上聽到布勞德,菅野志櫻里的名字,是從李宇軒供詞得悉。

辯方展示黎投稿予海外媒的文章,《日本經濟新聞》(Nikkei)於 2019 年 6 月 7 日刊出的「Hong Kong extradition plan threatens liberty, rule of law and business」,提及香港引渡計劃威脅自由、法治和商業,辯方問黎在文章是否提到希望政府聆聽市民聲音,沒提到制裁?黎同意。

美國《紐約時報》於 2019 年 7 月 1 日刊出的「What the Hong Kong Protest Are Really About」,提到對抗中共最有力的武器:道德力量(moral force)。辯方指,黎提到「The most powerful weapon of the west」(西方最強大的武器)是甚麼意思?黎稱是「道德權威」(moral authority)。辯方問黎在撰文後是否仍認為「道德權威」屬最強大武器?黎同意,指至今維持同樣睇法。

就黎早前供稱「在道德高地示威,人們就會同情我們,這就是我們最強大的游說。單單與政治人物對話沒有用,亦要讓所有香港人站在道德高地」,辯方問與「西方最強大的武器」有否不同?黎稱「反映同一信念」。

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簡稱FDD)。

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簡稱FDD)。

2019年7月10日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簡稱FDD)之訪談片段中,題為《抗爭、打擊、香港的未來:與黎智英的對話》 ,當時出席者包括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美台商會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

據「保衛民主基金會」(FDD)會議紀錄顯示,黎提到美國真的忘記了他們手中的武器多麼重要,那就是道德權威。辯方問黎與蓬佩奧見面時提及制裁鎮壓官員,為何不在「保衛民主基金會」會面時講述此?黎稱不重要,也沒想到此事。

黎在對話提到,「美國必須知道不僅支持,而是利用美國在這場冷戰中的道德權威,來贏得這場戰爭,因為中方一無所有⋯就好像他們不帶任何武器就上戰場,而你卻擁有核武。你可以在一分鐘內結束戰爭。」辯方問,黎所指的「冷戰」、「核武」是甚麼意思?黎解釋,只是用比喻手法,將「道德權威」比喻為「核武」,又讀出他在對話的內容,「因為中方一無所有⋯就好像他們不帶任何武器就上戰場」。

黎智英指中美是一場價值觀的「冷戰」。 (AP圖片)

黎智英指中美是一場價值觀的「冷戰」。 (AP圖片)

辯方問黎是否提倡「冷戰」?黎指,是認為中國與特朗普政府之間已形成冷戰。黎指「冷戰」是一場「價值觀之爭」(war of competing value)。辯方重複再問黎是否提倡「冷戰」?黎指,「當然,我支持與中國冷戰,但我不是提倡,因為冷戰實際上正在蔓延,我指在當時」。

辯方指,即黎認為「確認」與「提倡」是有分別?黎同意。黎重申,他認為應視「道德權威」為武器與中國戰爭,法官杜麗冰問何謂「道德權威」?黎指,即能夠達到公義(righteous)、公正(just)、公平(fair),以及活在真相中(in the truth)。

辯方問黎是否意指中國當時沒有以上特質?黎同意。法官杜麗冰問黎,為在訪談提到美國擁有道德權威,但中國卻沒有,如美國與中國進行一場價值觀的冷戰,中國就像在戰鬥中手無寸鐵,美國則擁有核武,能在一分鐘內擊敗中國。黎強調,只是比喻,或形容得誇張,但並非指真武器。

辯方另指,黎在對話中區分「冷戰」和「熱戰」,「熱戰」是代表涉及真武器。法官杜麗冰認為,這是引導問題,不會予引導問題下的答案任何比重。辯方遂問黎在對話所指的「核武」,是否大眾認知的「核武」?黎否認,重申是比喻,又指他在對話提到「中國不帶任何武器」,但在現實,中國有核武但沒「道德權威」。

法官李素蘭問為何黎會用「核武」比喻「道德權威」?黎回答「如果我選擇其他比喻,你也會問相同問題,強調他只是使用了誇大比喻。法官李素蘭追問,黎會否認為聽眾會從字面上理解「核武」?黎重申,大家都知道中國有核武,因此當他提到「中國不帶任何武器」」,是指「道德權威」的意思。

警方早上在庭外戒備。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早上在庭外戒備。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展示《華爾街日報》2019年9月30日刊出、由黎撰寫的「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文章,黎提到中美貿易戰。辯方問黎是否提倡中美貿易戰?黎否認,指當時中美貿易戰已發生。辯方問黎是否要求美國與中國交往時,也將美方的價值觀、人權連結起來?黎同意,指這樣就可改變中國,使中國價值觀與國際核心價值接軌。法官杜麗冰問黎是指西方價值觀?黎同意。

法官杜麗冰追問,西方價值觀並非國際性,因為很多國家都無法做到,黎指西方價值觀為世界貿易使用。黎指,世界貿易是一個「以交換價值觀為基礎的世界」(The world trade is exchanged value system world)。辯方問黎是否提倡美國向中國主張其人權、價值觀,是否希望中國退縮?黎指,中國將必須接受國際貿易的核心價值,而作出改變。

法官李運騰問及,黎當時知道有中美貿易戰,故文章提到希望中美交往時,將美方的價值觀、人權連結起來?黎同意,指中美正在進行一場對抗性貿易戰。李官追問黎是否想為貿易戰增加一個面向?黎同意。李運騰再問,黎在文章提到經濟崩潰(economy implosion),意指中國經濟崩潰,在此之前他有否提到此說法?黎稱不記得,亦沒在撰文前與他人提及中國經濟崩潰。辯方問,黎從何認識「中國經濟崩潰」概念?黎反問「我為何要從他人身上知悉?」。另在一篇 2020年刊出的文章,黎提到中美貿易戰基於缺乏信任,指中國沒誠信,美國是自由、開放。黎稱,他是想將真相展示出來。

庭上早前播放黎2020 年 5 月 11 日於台灣的訪談節目「Yahoo TV 鄉民來衝康」,黎透過電話連線接受主持尹乃菁及趙少康的訪問,提到「我們很想 CIA(中央情報局)、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想很外國影響我們,因為他們的支持是我們唯一能夠撐下去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

辯方問黎「希望美國 CIA(中央情報局)影響我們」是甚麼意思?黎指,因為當時被問到香港的運動是否受美國 CIA 影響,故便說他希望英美影響香港,意指希望英美支持香港,這是唯一能夠撐下去的方法。黎又提到,當時有謠言指美國 CIA 叫人上街示威,所以他說希望美國可影響香港,支持香港。黎指,事實上香港的示威從沒受外國影響,若說有影響,便是希望獲國際支持。辯方問,事實上美國有否影響香港的示威?黎指「完全沒有,我可以保證(Not at all, I can guarantee.)」。

法官李素蘭問黎如何保證?黎指,如果有外國影響,大家都會知道。法官杜麗冰問黎,指這是謠言?黎指,當時有人向他提到此謠言,黎澄清這是不正確的,是謠言,指美國怎可能動員 200 萬人上街示威,這不可能,如果美國有此能力,為何不在中國內地動員?

辯方再問黎所指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是甚麼意思?黎指,「外國勢力」意指外國的支持,整個國際社會。法官李運騰問及以甚麼形式支持?黎解釋,外國可以為香港發聲,與中國交涉,甚至為香港譴責中國。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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