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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重溫:黎智英自爆與4英政客關係 涉反華組織發起人 承認曾捐近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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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重溫:黎智英自爆與4英政客關係 涉反華組織發起人 承認曾捐近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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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重溫:黎智英自爆與4英政客關係 涉反華組織發起人 承認曾捐近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2024年11月23日 10:00 最後更新:10:5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過去一周續審。黎智英作供時,數次遭法官質疑,又多次改口,例如,黎智英否認自己涉及「初選」,指自己不在意,從未與初選參加者交談,亦沒意識到有初選,遭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蘋果》大量關於初選報道,又曾協辦初選論壇,黎即改口稱,他知道會舉行初選,但對參選人沒有認知。

11月29日庭上展示黎智英與陳梓華於2020年2月的WhatsApp對話紀錄顯示,陳於2月26日向黎發訊息,提及「眾志聯盟」名單,包括朱凱迪、何桂藍、黃之鋒、梁凱晴、張崑陽、羅冠聰及岑敖暉,並指這七人不被「初選」約束。黎表示他只認識張崑陽及黃之鋒,與羅冠聰、岑敖暉等人不熟悉但會打招呼,但不認識朱凱廸及何桂藍。

法官杜麗冰隨即質疑,指出根據記錄,黎在收到上述有關「初選」的訊息後,黎回覆陳:「謝謝,我們必須對他們做工作。」

黎最初辯稱,「做工作」那訊息不是他發的,是陳發給他的,辯方律師立即介入,向黎指出他搞錯了,叫黎「慢慢來,吸一口氣,一步一步來」。

辯方隨後再問黎「我們必須對他們做工作」的意思,黎稱他當時的意思是指泛民必須對他們做工作,重申他與「初選」並無任何關係。

辯方再問2020年初,黎有否說服他人參加「初選」?黎指他不在意「初選」,從未與「初選」參加者交談,由始至終沒涉及「初選」,亦沒意識到「初選」。但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蘋果》大量關於「初選」的報道,又曾協辦「初選」論壇,為何黎指他沒意識?黎即改口稱,他知道會舉行「初選」,但對參選人沒認知。

法官李素蘭問,那為何陳梓華當時會突然在訊息向他談及「初選」,二人會面時有否討論過?黎指沒有,相信陳認為「初選」重要,故向他提供新資訊。

在11月28日庭審時,黎智英在多項關鍵提問中均表示「不記得」,亦遭法官質疑,認為黎自相矛盾。

辯方問黎在2019年12月31日與陳第四次會面時討論了什麼內容,黎回答「我忘了」(i forgot),於是辯方在庭上展示黎與陳在該次會面前的WhatsApp 對話紀錄,當中陳向黎表示他剛從「收獲豐富的英國之行」回港,行程包括與羅傑斯見面,黎回覆指希望與陳會面,聽陳分享英國之行的情況,繼而安排了第四次會面。

辯方繼續問黎在讀畢上述對話紀錄後,能否記起第四次會面的內容,黎再次回答「我不記得」(i don't remember)。辯方再問黎為何選擇在除夕當日見面,黎亦表示不記得。當杜麗冰法官詢問黎,陳有否曾於會面中闡述「收獲豐富的英國之行」的意思時,黎再次表示「我不記得」。

不過,當辯方問黎在該次會面有否談及請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時,黎智英否認。

法官李運騰就此提出質疑,指黎既然說自己不記得會面內容,那又怎能否認自己在會面時說過什麼?

另外,庭上早前曾播放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的演講,當時特朗普提及黎,而《蘋果》的 Twitter 帳戶隨後發帖提到此事,黎的帳戶亦引述帖文,附上說明「總統@realDonaldTrump 稱我是勇敢的人。我受寵若驚,但我沒有像習近平那樣有勇氣與全世界對抗。我只有#standwithHongKong #standwithTaiwan。」
黎在11月27日作供時指,相信由李兆富(Simon Lee) 撰寫帖文,亦忘記#standwithHongKong#standwithTaiwan」是否由他撰寫。

黎智英又稱不知道「Stand With Hong Kong」組織,指自己於庭上才首次得悉此組織,而當李宇軒離港前往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時,他才首次知道李。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不知道「SWHK」是什麼,及李兆富出帖文前是否需要黎批准,黎答稱,自己無向李兆富了解,因只是《蘋果》報道要他回應,而李出帖文亦無需他批准,杜官追問,為何黎不問及Hashtag意思,黎辯稱因為覺得不重要,認為「standwithHongKong」與「standwithTaiwan」意思相似,都是一種概括的取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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