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隨著更多海濱場地開放,維港海邊發展邁向新階段,期望更善用維港自身優良條件,釋放海濱潛能。甯指政府將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改善海港小型填海工程簡化機制。
維多利亞港。 資料圖片
甯漢豪在海濱發展20周年慶祝典禮致辭時指,施政報告提出推動灣仔北會展站上蓋和紅磡站周邊臨海和碼頭用地的發展,提供活動場地,打造新的地標。
她表示,會選擇合適地點以試點形式引入商業設施,第一個潮流輕食飲品智能售賣點年8月在灣仔海濱投入服務,下兩個售賣點預計在今年底於觀塘和茶果嶺海濱設立,至於正在興建中的海濱場地亦預留空間和硬件設施提供特色餐飲設施。
立法會。立法會圖片
甯漢豪說,年底前將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透過訂立機制維持對海港的保護,同時促進優化海濱,供市民享用和加強海港功能,如果條例獲得通過,碼頭、觀景台等14類改善海港的小型填海工程,可受惠於新的簡化機制,為海濱發展適度拆牆鬆綁。
觀塘海濱。 資料圖片
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致辭指,預計今年底會陸續完工和開放的「東岸板道」,將是第七個海濱共享空間,屆時一條全長約12公里、連貫海濱長廊可提供市民享用,標誌著完成拼湊駁通港島北岸海濱最後一塊拼圖。
甯漢豪。 發展局FB
他又說,期待於2028年進一步將海濱長廊總長度增至34公里,為市民和遊客帶來更多優質海濱空間。
發展局計劃修訂《土地業權條例》,在2027年新批出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
發展局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香港現行的土地註冊制度屬「契約註冊制度」,物業轉易時,要徹底查核業權契據以確定業權「無瑕疵」,程序冗長及繁複;物業擁有人亦須妥為保存物業的業權契據。當局指,實施業權註冊制度可簡化物業轉易程序,業權可透過查閱業權註冊記錄確立,執業律師毋須調查業權。
當局表示,根據過去統計數字,粗略估計修訂條例生效後的五年內、約450份批地文件會被註冊,約新增25000份土地登記冊。
另外,新修訂建議廢除「強制更正原則」,如果買家是真誠亦不知情,並已付出有值代價、管有物業,即使有關物業轉移曾牽涉第三者欺詐,仍可享有「不可推翻的業權」;賣家可循「土地業權彌償基金」得到彌償。同時,如果已註冊業權的買家,亦非真誠買家、亦非以有值代價獲得物業,或並無管有物業,法庭可於考慮有關個案後,酌情恢復前擁有人的業權。
土地
當局亦提到,「彌償基金」以自負盈虧原則營運,建議彌償上限5000萬元及徵費率0.014%;政府會為基金提供一筆1億5000萬元的備用貸款。
發展局發言人說,採取「以冊為準」原則,「先易後難」推行「新土地先行」方案,分階段落實業權註冊,即新例生效當日或其後批出的土地,包括賣地、私人協約及換地批出的土地。
至於有無全面實施新制度的時間表,發展局發言人說,不想太強權或高壓推行,因為香港土地物業價值不低;又指不少地方都是新舊制並行一段時間,舉例蘇格蘭花了40年時間將四成業權轉至新制,強調政府需要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