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會檢討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計劃細節,包括降低最高可申請180日的病假日數、整合援助金類別等,以防堵詐騙援助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資料圖片
警方早前拘捕275人,涉嫌以虛假醫療證明文件或自編自導交通意外,騙取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涉款達1400萬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出席立法會大會時表示,政府會檢討相關計劃細節,包括研究降低最高可申請180日的病假日數、整合援助金類別,並以量入為出的原則作檢討,期望今年內完成檢討。
社會福利署。資料圖片
孫玉菡說,為了預防濫用或詐騙援助,社署已檢視處理個案的工作流程,並按風險為本的原則,加強抽查申請人提交的醫療證明文件;另外針對同一人多次提交申請的情況,社署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更詳盡的交通意外資料以供調查,亦會分析申請人所涉及的交通意外個案有否共通點或可疑之處;就涉及臨時生活補助的申請人,社署會視乎個案情況,例如生活補助期的長短,向警方查核申請人的交通違例紀錄,以核實其申請資格。
孫玉菡指出,社署會向申請人清楚說明,騙取援助金是嚴重刑事罪行,申請人除了會喪失領取援助金資格外,亦可能會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每一名申請人須簽署表示明白所提供的資料必須要真實無誤,以及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須負上刑事責任。
任何人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都須負上刑事責任。示意圖
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詐騙集團,集團招攬多人參與不法勾當,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及收入,詐騙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超過1000萬元,以及三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廉署其後落案起訴逾30人。涉案集團主腦2004年棄保潛逃遭廉署通緝,在潛逃20年後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65歲被告蕭國標,6日被控4項串謀欺詐罪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周六早再提訊。
廉署說,本案於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房委會推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協助合資格的家庭或單身人士置業。「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人須向房委會提交就業及入息證明文件,證明還款能力及月薪不高於指定上限。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其中一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36名傀儡申請人,串謀詐騙房委會向傀儡申請人批准其「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並發放免息貸款。該36項申請涉及免息貸款逾1000萬元。
另外三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其中10名傀儡申請人,分別詐騙東亞銀行、渣打銀行及上海商業銀行批准及發放按揭貸款,涉款共逾500萬元。在向房委會及該三間銀行作出申請期間,蕭國標及其同謀涉嫌遞交虛假的僱傭合約及月薪證明文件,虛報傀儡申請人的就業情況及收入。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人士涉嫌虛構多間公司,訛稱聘用傀儡申請人並虛報薪酬,以便向房委會及銀行申請有關貸款。廉署就有關勾當先後落案起訴逾30人,被定罪人士最高被判囚2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