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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承認未閱讀條文 只憑媒體報道等「傳言」 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社會事

黎智英承認未閱讀條文 只憑媒體報道等「傳言」 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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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承認未閱讀條文 只憑媒體報道等「傳言」 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2024年12月05日 17:50 最後更新:17: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5日)進行第103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一日作供。黎承認並未閱讀《香港國安法》條文,只憑媒體報道等「傳言」,在專欄「成敗樂一笑」撰文抨擊國安法。黎又在文章提及自己涉刑事恐嚇案件遭法官不批出境許可,指屬「政治案件」,惟遭法官質疑,黎即指因他本人屬「政治性」。

囚車今早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今續由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就《蘋果》前主楊清奇的證供提問,庭上展示黎與楊清奇的對話訊息,楊向黎稱「已找北京高瑜、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為英文版撰寫即時評論,具體安排我再同盧峯傾。」辯方問黎有否要求楊清奇找中國內地的寫手?黎指,如果在訊息中沒相關紀錄,相信是《蘋果》英文版的整體目標,當時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盧峯)及其他人都嘗試增加英文版內容。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會否在口頭上向楊提出要求?黎指沒有,他們很少見面,亦甚少參加「飯盒會」,黎認為只屬整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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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今早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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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記者攝)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否認要求員工與他一起抗爭,指「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否認要求員工與他一起抗爭,指「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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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Simon。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訊息亦顯示,黎曾向楊清奇提及:「盡量多找有份量有內幕消息的人寫,不只是感想而是有寫情(內情)的。」、「可以找到人分析習李權鬥浮面的內情嗎?」,黎解釋,「習李權鬥」是當時非常重要的議題,但最終楊或其他員工都沒找到相關寫手。辯方問為何黎想讓外國讀者看到「習李權鬥」文章?黎指,因為對外國讀者而言,「習李權鬥」很重要,有新聞價值。至於訊息中黎提及「不只是感想而是有寫情」,黎庭上解釋,有些文章分析很平實,不會產生共鳴,但如果有人充滿熱情地撰文,文章會變得更有趣。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記者攝)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6月14日在專欄「成敗樂一笑」撰文題為「窒息中的香港人 逃亡還是抗爭」,黎形容《香港國安法》會破壞香港的法治、文明價值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黎指,當時社會上中有新聞報道,大眾相當關注《國安法》,黎整合後大概了解將發生的事,而實際發生的事與他當時的印象並無分別。黎又指,當時曾閱讀《蘋果》的新聞及一些英文新聞,如《南華早報》、《華盛頓郵報》、《金融時報》等,但不記得實際內容。

法官李運騰問及,當《香港國安法》條文公布後,黎有否親閱讀條文?黎指應該沒有,但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及時任《蘋果》總編輯羅偉光應有向他匯報。

辯方指黎的文章提及「國安法不僅把香法變成沒有自由的法治的一般大陸城市,甚至會是新疆一樣恐怖陰霾下集中營⋯⋯英國迫不得已履行前宗主國的責任。」辯方問及,控方指控黎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是要煽惑他人憎恨香港政府?黎反問「為甚麼?這是事實?」,黎指,英國容許 300萬BNO持有人移民英國,因為英國曾擁有殖民地的主權,英國負起其責任。

黎的文章又提及「無恥無信的政權」,黎庭上確認是指「中國政權」,但否認以此煽惑他人憎恨中央政府,黎強調他只說明事實,指港人在《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已蕩然無存。

對文章提到「我們的教育制度更變成了洗腦機器」,黎指,現時圖書館的書籍全部要經審查,他只是在文章舉出例子,認為這是他的權利,亦無意煽惑他人憎恨政府,只是說明事實,解釋為何港人會移民。黎的文章亦提及,他被指刑事恐嚇記者的案件,黎指「國安法還未來到,已有跡象威脅到法庭判決,控訴我刑事恐嚇案件。本來不准我出境,經過申訴後,容許我每次出境可向法庭申請許可證⋯⋯但是,主控官建議法官不批我出境許可證,法官同意了,也難怪,誰會在國安法風頭火勢之下承受政治風險?」,辯方問及「誰會在國安法風頭火勢之下承受政治風險」,黎指,這是他的意見;辯方再問是否意圖引起市民對司法的憎恨及藐視?黎指如有人這樣認為,便是想太多,他只是陳述事實。

辯方問黎當時是指該名法官還是法庭,根據紀錄,相關法官為李運騰,惟法官李運騰隨即否認,指該裁判法院案件與他無關,他更曾批准黎保釋。黎庭上亦指,相關法官是一名女性。辯方續問黎的文章是否有意圖引起市民對法庭的憎恨?黎否認,指其案件是政治案件;法官杜麗冰問及,刑事恐嚇案難以稱上是「政治案件」,黎指因他本人屬「政治性」(because I myself was political)。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辯方展示《蘋果》2020年6月15日刊登題為「隔牆有耳:中共威脅全球民主自由 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報道,提到「最近攬炒巴又有好消息,就係攬炒團隊正式加入由多國議員組成嘅『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黎指,他在審訊前並不知道IPAC。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認識文章所提及的IPAC成員?黎指他一個也不認識。

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曾供稱國際支持很重要,而這篇報道正是提到國際支持運動?黎指,當時他看到文章,僅想起劉祖廸本人,而非想起國際支持。辯方問黎稱希望陳梓華平息勇武派暴力,陳最終有否平息?黎指不知道。

辯方指報道刊出翌日,黎與陳梓華第六次見面。黎稱,是陳約他見面,提到劉祖廸在英國遇襲。法官李素蘭關注,黎是否認識版面上其他國家代表? 庭上展示報道包括日本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眾議院議員中谷元、加拿大 IPAC 聯合主席、眾議員 Garnett Genuis、澳洲 IPAC 聯合主席 Kimberley Kitching,黎稱不認識。

同年10月24日《蘋果》題為「遊行被圍捕險洩身份 攬炒巴死裏逃生」報道,辯方問黎這時候是否認識IPAC及SWHK?黎重申僅從庭上知悉IPAC,可能見過 SWHK 名字,但沒印象。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提及2020年6月18日,張劍虹在 WhatsApp 向黎傳送新華社連結,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刑事責任明確規定」,黎回覆「沒新意」。辯方問黎當時是否知《香港國安法》包括勾結外國勢力?黎稱,只是人們猜測。辯方問黎是否因知道《香港國安法》內容而說「沒新意」?黎否認,只是從傳聞、報道集結而成的大概印象。辯方問黎向張劍虹稱「我看不一定會如期實施」,這是他真誠相信?黎指,這是他一廂情願(wishing thinking)。

法官李素蘭追問黎是從傳聞、報道知悉《香港國安法》不一定會如期實施?黎重申,只是說作為一個樂觀主義者,他一廂情願(I just said that as an optimist, that was my wishful thinking)。

辯方指黎對《香港國安法》有不同取態?包括6月16日向陳梓華稱《香港國安法》不會太嚴苛,兩日後向張劍虹稱「我看不一定會如期實施」、向李兆富稱「既然香港即將滅亡,是否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沒甚麼差別」?黎回應稱,是在不同語境下提出。黎解釋,他是回應李兆富,若《香港國安法》生效,香港就會滅亡。而回覆張劍虹,則是事件正推進。

黎否認要求員工與他一起抗爭,指「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否認要求員工與他一起抗爭,指「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庭上播放2020年6月18 日黎於《蘋果》25 週年報慶上的發言片段。辯方指,黎當日提到「冇人會逼你做烈士,但係你哋攞住你哋個良知⋯」,而黎於同年6月10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RFA訪問時提到「必然會有好多人留喺度選擇抗爭,我會同呢啲人留喺度抗爭到底」。辯方問兩次發言間的內容有否矛盾?黎指沒有,因為這是他們的人生,又指他深知自己的人生,但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可以談論他人的生活,他們有權選擇自己的人生。

辯方再問黎有否要求員工與他一起抗爭?黎指沒有,亦不想這樣做,「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their life is more important that Apple Daily)」。辯方問當時黎與《蘋果》高層有否共識要繼續抗爭?黎指從來沒有。 

辯方指黎於2020年6月18日與美國神父Robert Sirico進行線上對談,黎提到美國政府威脅要杯葛及懲罰中國,因中國散播病毒。辯方問黎是否要求杯葛及懲罰中國?黎否認。訪談中黎又提到,他認為應給予中國人民言論自由,便可控制疫情。黎解釋,當時是舉例支持自己的想法。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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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又提到張劍虹與黎之間關於《香港國安法》的對話內容,張指「港區國安法應該不會有追溯」,黎當時回應「最好是這樣,但中共信不過」。黎庭上指,因他不相信中共會信守承諾。辯方問當時黎認為他會因《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被起訴嗎?黎指,他不肯定,因他作為一個樂觀主義者,總是想最好的一面(as an optimist, I always, you know, look for the best. )。辯方指現時可見《香港國安法》沒追溯力,黎指「希望如此(I hope so)」。

楊清奇曾供稱,他於2020年6月23日第三次到黎大宅飯局,當時曾討論《香港國安法》問題,席間大家關心黎會否被捕,「黎生話佢唔驚嘅,如果佢被拉呢,更加證明到中共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同時打壓新聞自由,佢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

黎庭上指,當時很多人、朋友都同樣關注他會否被捕,但否認說過「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整體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等。黎指,是楊想像出來,自以為是(presumptuous),或者楊以為黎曾這樣說過,相信楊為人誠實,可能是其他事情觸發他「所謂記憶」(so-called memory)。黎指,如果他自己以為被捕後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就太自以為是了,可能是楊與其他同事討論黎會否被捕時,他記住了這些討論。 

辯方展示2020年6月20日黎與李兆富的WhatsApp對話,李向黎傳送一則Twitter 帖文,提及《香港國安法》有更多細節,但沒明確實施日期,但為甚麼會延遲呢,當然國際社會的壓力也發揮了作用,中共內部亦可能存有分歧。黎庭上指,該帖文由李兆富撰寫,李傳給他僅參考,非為取得他同意。法官李運騰關注李兆富在帖文的取態,與早前WhatsApp提及的不同?黎指可能李兆富閱讀了其他公告。辯方問帖文中提到「壓力」發揮甚麼作用?黎猜測,是延遲《香港國安法》實施日期。

Mark Simon。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下午續審。辯方展示,黎與助手Mark Simon在2020年6月21日的WhatsApp對話訊息,Mark Simon向他發送電郵截圖,題為「Next Digital- private Session immediately after the Board Meeting (22 Jun 2020)」,內容提到黎與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會面。

訊息顯示,Mark Simon提到,他已同柯維茨(Gordon Crovitz)及Mark交談,亦與張劍虹及周達權溝通過,私人會議主要討論將是《香港國安法》對《蘋果》營運的影響,又指他一直有與張劍虹和周達權中了解《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影響,而且知道黎已對法律生效後的情況,指導編輯工作。

黎指,訊息中提及的「Mark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Mark Clifford,而柯維茨(Gordon Crovitz)亦為獨立非執董。辯方指Mark Simon提到黎已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編輯工作提供指導。黎指,他只著員工謹慎,亦認為員工本身已相當謹慎,會安排律師解說,作好準備。法官杜麗冰問到,即黎曾給予指導?黎指,他的指導便是小心謹慎,當時亦有被邀請參加律師的解說,以準備應對《香港國安法》。

辯方展示《蘋果》於2020年6月23日題為「【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接受日本雜誌專訪:國安法實施就是『香港的死期』」,提到日本《FACTA》月刊7月號刊出黎智英長達三頁專訪,黎在文中指一旦港版國安法正式實施,公平、正義就會瞬間瓦解,當香港變成人治的社會,那就是「香港的死期」,他對自己兩次被捕亦不太樂觀,估計可能會被判入獄6個月,但強調不會向威脅屈服,仍會繼續抗爭」。黎指,他真誠相信文中提及的內容。

辯方又展示黎於6月23日於Twitter轉發中國民運人士王丹的帖文,王的帖文為「跟美國人打貿易戰,跟加拿大打司法戰,跟澳洲打諜報戰,跟印度人打石頭戰,跟日本人打口水戰,跟台灣人打心理戰,跟香港人打巷戰。中共早晚會把自己累死。」,黎轉發的內容為「#CCP has a trade with American legal battle with Canadians fist fight with indians psychological warfare against Taiwanese and street fight with #HKers.」辯方指黎的帖文是王丹的帖文的英譯摘要,黎同意,指應該是李兆富自行翻譯並放在 Twitter。

辯方再黎的Twitter帳戶於2020年6月24日發帖,提到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為港人提供居留權並提議實施制裁的國家,都是偽君子,但林氏一家是英國國民,認為中國也許應考慮要求他們放棄外國公民身分。黎指,帖文的英文措詞似由李兆富撰寫。另一則帖文是黎轉發美國共和黨參議員Josh Hawley 的帖文,並提到感謝 「#StandingwithHongKong」,指「中國及其傀儡應因侵害港人的合法自由而受懲罰」,黎指帖文同由李兆富撰寫,因為當中的「 rightful freedom 」(合法自由) 並非黎常用字眼。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黎智英。AP資料圖片

辯方又展示2020年6月26日黎與張劍虹的WhatsApp對話,張提到「八月官司結束便可以」,惟黎指不敢樂觀,張指消息至今仍然沒有追溯期,黎指自己是特別個案,但認為「頂天立地的時候,我也不重要了」。辯方問,黎所指的「特別個案」是甚麼意思?黎指,就算自己是特別個案,也沒所謂了。辯方問甚麼是「特別個案」?黎稱,可能是指法庭案件,他被捕及被控。

法官杜麗冰指張劍虹提到「八月官司」?黎同意。辯方追問黎是指八月的案件還是其他案件?黎稱,不記得八月涉及甚麼案件。法官杜麗冰指,張在訊息提到一名女子在台灣,黎稱無法前往台灣見她,但希望安排她來港與前《蘋果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前《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見面,杜官問這件事與「八月官司」是否有關?黎稱無關。黎又指,相信他所指的案件不是刑事恐嚇案,因該案已完結,「我可能是指自己屬政治敏感的案件」(I may be referring to myself as a case of political sensitive)。法官李運騰問張提到追溯期,是指《香港國安法》?黎同意。李官指黎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特別個案?黎同意。黎重申,他所指的「特別個案」是指他政治敏感。

至於 Mark Simon告訴黎指已聯絡Lucia,著她聯絡張劍虹、張志偉開會。黎指,Lucia是「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工作人員,原是其私人公司職員,不知之後是否轉往《蘋果》工作。法官杜麗冰問「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是誰的主意?黎稱應是Mark Simon 或李兆富的主意。

辯方再展示黎與張劍虹的 WhatsApp對話,張把一條關於「葉國謙稱『金盤洗手』不會追究 陳智思警告市民勿越紅線』的新聞連結給黎,黎當時指「金盤洗手不再抗爭無可能,煮到嚟就食」。辯方問,黎認為要放棄不可能?黎指,不只是他,整體香港人也一樣。辯方問為何黎認為港人不能放棄,或港人不可能放棄抗爭?黎指,因當時認為事情未結束,強調自己當時太樂觀 (too optimistic)。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辯方引述陳梓華供稱,是否打算《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做明知違法的行為?陳當時回應指「當時嘅諗法係視乎有咩人喺身邊」,如果仍繼續有人「努力緊」,如李宇軒、黎智英等,「呢啲我認識嘅人,都為咗香港努力緊,我諗我最尾都會做」;陳又指知道黎仍為香港「努力緊」,提到「咁就我個人當時而言,因為我喺6月見黎智英時候,我都講過我驚、我想褪,咁但係我俾佢說服咗,所以之後都會繼續做」。辯方問黎有否說服陳梓華?黎否認,強調他一直提醒他人要小心面對,不論員工或朋友,甚至在他的文章亦是,他怎可能說服一名不太親密的人做相反的事情,認為太荒謬 (ridiculous)。黎強調,他不會這樣要求陳梓華,因有如要求陳去自殺。

辯方再問黎與陳在2020年6月最後一次會面,及至黎被補還柙時,黎有否直接或間接著陳要求外國對中國實施制裁。黎否認,指一直只叫陳協助平息勇武派暴力。辯方再問黎有否叫陳繼續在國際線抗爭?黎指沒有,指從未與他討論國際線。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17日)進行第12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二十八日作供,續接受控方盤問。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日前承認安排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及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到訪台灣,與蔡英文會面,讓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

控方展示黎在2017年8月19日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傳訊息,指10年合約可確保台灣能源安全、軍事現代化與武器現代化,亦可為美國增加就業及出口機會,為「老闆」(蔡英文)提供機會及藉口,透過前白宮幕僚長凱利(John Kelly)與特朗普更常私下交談。

黎堅稱無跟兩美軍方要員簽合約 遭法官質疑 

控方又展示Mark Simon於2017年6月24日向黎傳訊息提到,美國司法部已批准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與台灣的「獨立諮詢合約」。控方問黎是否與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簽了「合約」,惟黎重申,雙方沒簽任何「合約」,他庭上才知道有此「合約」;法官李運騰再問,黎知道二人提供諮詢服務,須從美國司法部取得許可,黎確認, 但他不知有「合約」。惟遭法官杜麗冰質疑,指訊息中 Mark Simon 提到「將在本星期在華盛頓簽訂最終「CONTRACT」(合約),黎指他沒有留意,重申他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兩美軍方要員簽2年合共訪台8次 各收酬金 

 控方展示黎的訊息紀錄,Mark Simon指跟簽了2年「合約」,Jack Keane會按合約條款獲得酬金, Paul Wolfowitz則要求在第2年獲得酬金,黎問Mark Simon:「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 只是一年來四次,為何要簽2年合約?」Mark Simon當時指,從一開始就是兩年合約,由2017至2018年,2017年來4次,2018/19年來4次。惟黎庭上堅稱,他只記得兩人在2017年到訪台灣4次,2018年已沒訪台,法官杜麗冰則指訊息清晰紀錄。

黎指,兩人每次訪台,黎均會到台灣與兩人用膳,他在2017 年去了4次台灣,惟2018至2019年沒有與兩人會面。控方問及在2017年的4次會面中,是否涉及同一議題?黎指,他不知道兩人與蔡英文的會面內容,他從沒在場,但確認由他支付顧問費,而重申兩人與蔡會面性質,與特朗普政府對台的態度相關。控方提到,黎曾提到要以台灣作為槓桿應對中國。黎指,訊息與此事無關。控方追問,完全無關?黎確認,指訊息非傳給兩人,是要傳給美國時任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黎建議兩人到訪亞洲其他國家 惟堅稱不知道兩人實際有否到訪 

控方問及兩人不只到訪台灣?黎指,他們只到訪台灣。法官杜麗冰問黎與兩人有口頭協定,讓兩人到台灣提供諮詢?黎同意。控方再展示黎與 Mark Simon 的對話訊息,Mark Simon 提到「Paul 認為若他們也到訪越南、日本和其他盟友,可為台灣帶來更多好處。」黎回覆認同Paul Wolfowitz的意見,惟黎指最終沒實行。

控方指訊息提到兩人曾到日本、新加坡及越南?黎指,二人最終僅去了台灣,不知他們有否到日本、越南及新加坡。法官李運騰提到其中一次行程歷時達1個月,惟黎仍指,想不到為何兩人會花這麼多時間在行程上。

控方展示2018年2月3日黎與Paul Wolfowitz的對話紀錄,顯示Paul Wolfowitz曾指黎提出計畫的想法令人鼓舞,讚揚黎是有遠見的人,希望黎對中國的願景能真正實現。法官杜麗冰問及台灣計劃是黎的主意?黎重申,當時是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先提及蔡想了解特朗普政府的取態,黎才作出安排。控方再問黎在過程中支付了多少顧問費?黎指不知道,由 Mark Simon處理。

Mark Simon。

Mark Simon。

控方展示黎與 Mark Simon於 2018 年 7 月 19 日有關開支的對話,黎提到來自前《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的帳目,向加拿大特別項目匯款1,490萬元,Mark Simon指是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每年獲 75萬美元,另也贈送25萬美元給Jack,故總數為175萬美元,即1,350萬港元,餘下的140萬港元則還支付了他們的旅費及Rupert 等費用,總數為1,490 萬元,Mark Simon更指,因擔憂轉帳安全,故二人的付款均透過在加拿大進行。

黎庭上指,Mark Simon 是向他報告所涉花費,而Rupert為台灣事務的專家,黎確認, 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一年獲75萬美金,合共150萬美元,而Jack Keane另獲25萬,連同 Rupert的費用等,共涉1,490 萬港元。

控方再展示黎與Mark Simon的訊息,黎提到給Jack 的錢不是饋贈,而是幫他償還貸款,惟若對方將來沒有錢還也沒關係。黎庭上指,不知道最終Jack Keane 有否還款。

惟控方問及黎關於顧問費的細節。控方展示2018年7月19日和2019年6月21日與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記錄,顯示Mark Simon向黎說明兩人的報酬和支出。黎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2300多萬港元(300萬美元) ,另額外向Jack Keane提供約780萬港元協助其償還債務。法官杜麗冰問及為何要透過加拿大匯款,黎指因他們想避稅。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承認江春男沒撰稿亦每月獲《台蘋》付20萬台幣

控方又問及黎與江春男的關係,指江也是《台蘋》的作者?黎確認,江加入台灣政府前是《台蘋》的作者,先後受聘於《壹週刊》及《台蘋》,撰寫專欄,由《壹週刊》成立開始,江已開始撰寫一周一次的專欄。控方展示一封於2020年3月25日發出的《台蘋》內部電郵,題為「江春男費用」,其中涉及台灣壹傳媒主席葉一堅。

控方問黎著葉一堅每月付20多萬元台幣給江春男?黎指,當中應有誤會,因當同事問他應否繼續向江付款時,他發現江沒再撰文,但《台蘋》仍向他付費,故他著馬上停止,但同事認為江對黎有用,故繼續支付。控方展示名為「江春男 顧問費」的Excel截圖,顯示《台蘋》向江支付的紀錄。法官李運騰問黎,即江於2017 年 11月至2020年2月29日在無原因下獲得580萬元台幣報酬?黎同意,指當同事跟他說時,他自己也感驚訝。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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