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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4天|《國安法》生效後 黎接受外媒訪問指用其他方法續抗爭 承認請求制裁「越過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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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4天|《國安法》生效後 黎接受外媒訪問指用其他方法續抗爭 承認請求制裁「越過紅線」

2024年12月06日 17:32 最後更新:12月07日 11:3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6日)進行第104天聆訊,下午續由黎智英作供。《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承認接受《美聯社》訪問時曾提到他會繼續抗爭,但會用不同的方式,因認為《國安法》細節非常嚴苛和模糊。黎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時,提到自己可能會坐牢,承認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問及黎於7月1日接受《美聯社》訪問, 提到「It’s worse than the worst scenario imagined. Hong Kong is totally subdued, totally under control(這比想像中的最壞情況還更壞,香港完全受壓,完全受到控制)。黎承認,當時是指《香港國安法》。訪問中黎稱他會繼續為民主而戰,但現需用「非常不同的方式」(very different way),黎確認在《香港國安法》下,行動、態度都要改變。

黎指,當時《國安法》生效第二日,感到所有事情不同了,但沒放棄為民主而戰,但知道要繼續抗爭,就要用其他方法。 辯方問黎是否意圖用非法手段抗爭?黎否認,是說「其他方法」。訪問中,黎又提「必須站起來,成為運動、香港公正的中流砥柱( be the backbone of the movement’s integrity, and the integrity of Hong Kong’s justice)」。報道又提到黎拒絕說明民主運動將如何繼續,指需要討論如何向前邁進。黎解釋,是要與仍然抗爭的人討論,又確認指法律細節非常嚴苛和模糊是指《香港國安法》。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又在訪問中強調自己不會離開,因不僅令他丟臉,也會使《蘋果》蒙羞,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辯方問黎當時是否不能離港?黎同意,但指若自己想離港有其他方法,包括違法方法,但從沒想過離開。 

辯方展示黎與李兆富於2020年7月1日的WhatsApp對話,黎向李傳送《蘋果》題為「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度身禁抗爭 四罪可囚終身」的兩張頭版照,提到《香港國安法》條文敲響了香港喪鐘,指「香港滅亡」了。黎指,當時是給予李兆富在Twitter帖文。

黎承認曾指《香港國安法》凌駕一切,無所不能,指自己是從新聞包括《蘋果》報道中得知。(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承認曾指《香港國安法》凌駕一切,無所不能,指自己是從新聞包括《蘋果》報道中得知。(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指從新聞包括《蘋果》報道得知《國安法》「無所不能」

辯方問黎為何認為《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立法會,「它的權力是無限和無所不能」?黎指是從新聞、包括《蘋果》報道中得知。黎又與Mark Simon提及李兆富,黎指當時看李兆富返回美國後,會否安心繼續管理其Twitter帳戶,指李的家人在美國,每隔兩個月他會在美國待兩個月。

黎否認曾在街站受訪  法官質疑《台蘋》虛構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日在Twitter轉發《台蘋》 帖文,提到「港區國安法生效 黎智英現身民主黨街站 批惡法『辣到離譜』」惟黎否認當時在現場曾接訪,認為《台蘋》只是將自己過往的說話串連。法官杜麗冰質疑,是否《台蘋》編造出來?黎同意。辯方追問黎是指《台蘋》虛構此部分內容?黎稱是,但之後再解釋認為是《台蘋》將他早前在 Twitter 的內容串連起來。 

黎稱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 

黎同日又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標題為「Hong Kong might not be a financial hub anymore」,黎提到自己會留在香港直至最後一日;被問到會否擔心再被捕,黎指自己可能要坐牢,但他不知道紅線在哪,亦不知道政權會做甚麼,既然掌握不到,他亦不想理會。黎庭上解釋,他認為沒有紅線,因為這是「含糊」(opaque)。辯方問黎是否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黎稱知道。辯方問是甚麼紅線?黎指,是指不知道其行為是否屬犯罪。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17日)進行第12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二十八日作供,續接受控方盤問。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日前承認安排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及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到訪台灣,與蔡英文會面,讓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

控方展示黎在2017年8月19日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傳訊息,指10年合約可確保台灣能源安全、軍事現代化與武器現代化,亦可為美國增加就業及出口機會,為「老闆」(蔡英文)提供機會及藉口,透過前白宮幕僚長凱利(John Kelly)與特朗普更常私下交談。

黎堅稱無跟兩美軍方要員簽合約 遭法官質疑 

控方又展示Mark Simon於2017年6月24日向黎傳訊息提到,美國司法部已批准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與台灣的「獨立諮詢合約」。控方問黎是否與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簽了「合約」,惟黎重申,雙方沒簽任何「合約」,他庭上才知道有此「合約」;法官李運騰再問,黎知道二人提供諮詢服務,須從美國司法部取得許可,黎確認, 但他不知有「合約」。惟遭法官杜麗冰質疑,指訊息中 Mark Simon 提到「將在本星期在華盛頓簽訂最終「CONTRACT」(合約),黎指他沒有留意,重申他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兩美軍方要員簽2年合共訪台8次 各收酬金 

 控方展示黎的訊息紀錄,Mark Simon指跟簽了2年「合約」,Jack Keane會按合約條款獲得酬金, Paul Wolfowitz則要求在第2年獲得酬金,黎問Mark Simon:「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 只是一年來四次,為何要簽2年合約?」Mark Simon當時指,從一開始就是兩年合約,由2017至2018年,2017年來4次,2018/19年來4次。惟黎庭上堅稱,他只記得兩人在2017年到訪台灣4次,2018年已沒訪台,法官杜麗冰則指訊息清晰紀錄。

黎指,兩人每次訪台,黎均會到台灣與兩人用膳,他在2017 年去了4次台灣,惟2018至2019年沒有與兩人會面。控方問及在2017年的4次會面中,是否涉及同一議題?黎指,他不知道兩人與蔡英文的會面內容,他從沒在場,但確認由他支付顧問費,而重申兩人與蔡會面性質,與特朗普政府對台的態度相關。控方提到,黎曾提到要以台灣作為槓桿應對中國。黎指,訊息與此事無關。控方追問,完全無關?黎確認,指訊息非傳給兩人,是要傳給美國時任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黎建議兩人到訪亞洲其他國家 惟堅稱不知道兩人實際有否到訪 

控方問及兩人不只到訪台灣?黎指,他們只到訪台灣。法官杜麗冰問黎與兩人有口頭協定,讓兩人到台灣提供諮詢?黎同意。控方再展示黎與 Mark Simon 的對話訊息,Mark Simon 提到「Paul 認為若他們也到訪越南、日本和其他盟友,可為台灣帶來更多好處。」黎回覆認同Paul Wolfowitz的意見,惟黎指最終沒實行。

控方指訊息提到兩人曾到日本、新加坡及越南?黎指,二人最終僅去了台灣,不知他們有否到日本、越南及新加坡。法官李運騰提到其中一次行程歷時達1個月,惟黎仍指,想不到為何兩人會花這麼多時間在行程上。

控方展示2018年2月3日黎與Paul Wolfowitz的對話紀錄,顯示Paul Wolfowitz曾指黎提出計畫的想法令人鼓舞,讚揚黎是有遠見的人,希望黎對中國的願景能真正實現。法官杜麗冰問及台灣計劃是黎的主意?黎重申,當時是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先提及蔡想了解特朗普政府的取態,黎才作出安排。控方再問黎在過程中支付了多少顧問費?黎指不知道,由 Mark Simon處理。

Mark Simon。

Mark Simon。

控方展示黎與 Mark Simon於 2018 年 7 月 19 日有關開支的對話,黎提到來自前《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的帳目,向加拿大特別項目匯款1,490萬元,Mark Simon指是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每年獲 75萬美元,另也贈送25萬美元給Jack,故總數為175萬美元,即1,350萬港元,餘下的140萬港元則還支付了他們的旅費及Rupert 等費用,總數為1,490 萬元,Mark Simon更指,因擔憂轉帳安全,故二人的付款均透過在加拿大進行。

黎庭上指,Mark Simon 是向他報告所涉花費,而Rupert為台灣事務的專家,黎確認, 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一年獲75萬美金,合共150萬美元,而Jack Keane另獲25萬,連同 Rupert的費用等,共涉1,490 萬港元。

控方再展示黎與Mark Simon的訊息,黎提到給Jack 的錢不是饋贈,而是幫他償還貸款,惟若對方將來沒有錢還也沒關係。黎庭上指,不知道最終Jack Keane 有否還款。

惟控方問及黎關於顧問費的細節。控方展示2018年7月19日和2019年6月21日與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記錄,顯示Mark Simon向黎說明兩人的報酬和支出。黎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2300多萬港元(300萬美元) ,另額外向Jack Keane提供約780萬港元協助其償還債務。法官杜麗冰問及為何要透過加拿大匯款,黎指因他們想避稅。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承認江春男沒撰稿亦每月獲《台蘋》付20萬台幣

控方又問及黎與江春男的關係,指江也是《台蘋》的作者?黎確認,江加入台灣政府前是《台蘋》的作者,先後受聘於《壹週刊》及《台蘋》,撰寫專欄,由《壹週刊》成立開始,江已開始撰寫一周一次的專欄。控方展示一封於2020年3月25日發出的《台蘋》內部電郵,題為「江春男費用」,其中涉及台灣壹傳媒主席葉一堅。

控方問黎著葉一堅每月付20多萬元台幣給江春男?黎指,當中應有誤會,因當同事問他應否繼續向江付款時,他發現江沒再撰文,但《台蘋》仍向他付費,故他著馬上停止,但同事認為江對黎有用,故繼續支付。控方展示名為「江春男 顧問費」的Excel截圖,顯示《台蘋》向江支付的紀錄。法官李運騰問黎,即江於2017 年 11月至2020年2月29日在無原因下獲得580萬元台幣報酬?黎同意,指當同事跟他說時,他自己也感驚訝。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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