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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未讀條文就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受訪指用其他方法續抗爭 認請求制裁「越過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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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未讀條文就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受訪指用其他方法續抗爭 認請求制裁「越過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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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回顧:黎智英未讀條文就撰文抨擊香港國安法 受訪指用其他方法續抗爭 認請求制裁「越過紅線」

2024年12月07日 13:45 最後更新:12月17日 21:02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過去一周續審。黎智英作供時承認多項事實。值得留意的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承認接受《美聯社》訪問時曾提到他會繼續抗爭,但會用不同的方式,而他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時,提到自己可能會坐牢,承認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

在第103日聆訊中,辯方展示一篇2020年6月14日在《蘋果》刊登,由黎智英撰寫涉嫌煽動的評論文章,當中多處內容涉抹黑《香港國安法》,包括聲稱有關法例「剝奪香港自由及法治」、「摧毀國際金融貿易中心地位」、「阻礙與西方文明核心價值接軌」等,黎智英承認文中內容只是根據當時外界「謠言」、《蘋果》以及《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等西方媒體的報道而編撰。

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黎智英承認當時不知悉法例具體內容,亦未曾閱讀全國人大於當年5月28日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等內容,便單憑其個人觀感撰寫抨擊國安法的評論文章。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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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又承認曾就法例出台發編輯運作指示。

在第103日審訊中,辯方展示黎智英與其助手Mark Simon於2020年6月21日的WhatsApp通訊紀錄,當中顯示Mark Simon提及黎將於2020年6月22日與《蘋果》董事局的Mark Clifford及前《華爾街日報》社長 Gordon Crovit等獨立非執行董事進行私人會議,商討《香港國安法》實施對《蘋果》的影響及應對措施。

Mark Simon在訊息中亦提及已與張劍虹及周達權等《蘋果》高層就有關事宜溝通,並知悉黎智英已就《香港國安法》實施下達編輯運作指示。當辯方詢問該通訊紀錄內容是否屬實時,黎起初回應:「我只是著員工要小心謹慎,或是別的什麼」。法官杜麗冰隨即追問黎,是否曾給予編輯指示,黎承認曾下達有關指示。

《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接受外媒訪問指用其他方法續抗爭,並表示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

在第104天聆訊中,辯方問及黎於7月1日接受《美聯社》訪問, 提到「這比想像中的最壞情況還更壞,香港完全受壓,完全受到控制)。黎承認,當時是指《香港國安法》。訪問中黎稱他會繼續為民主而戰,但現需用「非常不同的方式」,黎確認在《香港國安法》下,行動、態度都要改變。

辯方問黎是否意圖用非法手段抗爭?黎否認,是說「其他方法」。訪問中,黎又提「必須站起來,成為運動、香港公正的中流砥柱」。報道又提到黎拒絕說明民主運動將如何繼續,指需要討論如何向前邁進。黎解釋,是要與仍然抗爭的人討論,又確認指法律細節非常嚴苛和模糊是指《香港國安法》。

黎同日又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標題為「Hong Kong might not be a financial hub anymore」,黎提到自己會留在香港直至最後一日;被問到會否擔心再被捕,黎指自己可能要坐牢,但他不知道紅線在哪,亦不知道政權會做甚麼,既然掌握不到,他亦不想理會。黎在庭上解釋,他認為沒有紅線,因為這是「含糊」(opaque)。辯方問黎是否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黎稱知道。辯方問是甚麼紅線?黎辯稱,是指不知道其行為是否屬犯罪。

此外,辯方展示7月1日於台灣《蘋果》Twitter帳戶發布的一則帖文,內容提及黎於當日下午現身民主黨街站的消息,帖文寫上「[港國安法生效] #黎智英現身民主黨街站,批惡法「辣到離譜」,並載有「@JimmyLaiApple」的標籤,而帖文上亦顯示黎的個人Twitter帳戶已轉發有關帖文。

當辯方詢問黎是否曾在街站接受訪問,如帖文內容般惡意抨擊國安法,黎否認。法官杜麗冰質疑:「那麼台灣《蘋果》是在捏造報導內容嗎? 」(so this is made up?),黎回應「是」(yeah),黎續解釋《台蘋》帖文的內容可能是基於黎過往言行所寫的。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辯方已完成總共27日的主問,由控方開始盤問黎智英。但無論在辯方或控方提問下,黎智英作供期間,頻遭法官及控方質疑其證供跟其言行、呈堂的訪談節目片段、文章或訊息紀錄有出入,黎更在連番追擊下被迫改口。

控方質問兩前美軍方要員赴台提供「諮詢」服務內容 黎數度改口

在16日的聆訊中,控方提到黎安排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Jack Keane及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到台灣晤蔡英文,讓兩人為蔡提供顧問諮詢服務。據2017年1月5日黎與其助手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紀錄, 黎當時指兩人將到台北處理有關「與特朗普聯絡的項目」(work on the project with liaison to Trump),又指諮詢是獨立且非政治性,但必須嚴格保密,因媒體一旦發現就會破壞整件事。黎庭上指,因兩人身分敏感,曾是美國高官,認為須向美國政府申請許可才可進行,甚至要尋求特朗普批准和支持。

控方關注「項目」的具體內容,黎庭上稱是為蔡英文提供顧問服務,讓對方掌握美國政府對台灣的取態。控方續追問「與特朗普聯絡」(with liaison to Trump)是否指與特朗普本人聯繫,黎否認,稱自己當時用錯詞語,不應用「聯絡」(liaison),應改為「與特朗普政府有關係」(with relationship to Trump's admin)。控方再問,即「與特朗普政府有關係的項目」,黎又再改口,指是「與特朗普政府有關」(in related to)的項目,進一步淡化兩名前美高官的角色。

黎堅稱無跟兩名前美軍要員簽合約 遭法官連番質疑

到17日的聆訊,控方續就黎安排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到台灣跟蔡英文的會面作盤問。庭上展示黎助手Mark Simon於2017年6月24日向黎傳送的訊息,當中提到美國司法部已批准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與台灣的「獨立諮詢合約」。
控方問黎是否與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簽了「合約」,黎卻否認,指雙方沒簽任何「合約」,他更指是庭上才首次聽聞有「合約」這回事。法官李運騰隨即追問,黎知道兩人為台灣提供諮詢服務,須從美國司法部取得許可?黎確認, 但仍堅稱自己不知跟兩人有簽訂「合約」。
法官杜麗冰質疑,在訊息中,Mark Simon明確提到「本星期將在華盛頓簽訂最終合約(CONTRACT)」?黎辯稱他沒有留意,重申他沒有跟二人簽訂任何「合約」。
控方再展示黎的訊息紀錄,Mark Simon曾向黎交代,跟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簽了2年「合約」,Jack Keane會按合約條款獲得酬金, Paul Wolfowitz則要求在第2年獲得酬金,黎當時還問Mark Simon:「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 只是一年來四次,為何要簽2年合約?」Mark Simon當時指,從一開始就是兩年合約,由2017至2018年,2017年來4次,2018/19年來4次。

兩人曾到訪其他亞洲國家 黎卻堅稱只赴台

黎庭上稱,他只記得兩人在2017年到訪台灣4次,2018年已沒訪台,法官杜麗冰質疑,黎和Mark Simon的訊息紀錄非常清晰。杜官再問黎與兩人是否有「口頭協定」,讓兩人到台灣提供諮詢?黎此時終表示同意。
惟黎的記憶再受控方質疑。控方問及兩人不只到訪台灣?黎堅稱,兩人只曾到訪台灣。控方遂展示黎與Mark Simon 另一段對話訊息,Mark Simon提到「Paul 認為若他們也到訪越南、日本和其他盟友,可為台灣帶來更多好處。」黎當時回覆認同Paul Wolfowit的意見,但黎庭上指,該計劃最終沒有實行。法官李運騰問及,訊息顯示兩人其中一次行程長達1個月。
控方展示Mark Simon在2018年11月13日向黎交代,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在2018年5月3至9日曾到訪日本,7月7日至8月8日到訪新加坡及台北,11月3至10日到訪越南及台北。

法官李素蘭指兩人不只受聘為台灣提供顧問服務,亦受聘為日本、新加坡、越南等亞洲國家提供顧問服務?黎卻否認,指他確曾建議兩人除了台灣,亦可到訪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惟不知他們有否實際到訪這些亞洲國家。法官杜麗冰質疑,黎當時收到Mark Simon的訊息後,為何沒問清楚就直接回覆「Ok Thanks」?

黎著下屬做批評中共和建制新聞 法官多番質疑黎堅稱無給予編採指示

另在13日的庭審中,辯方提到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曾建議,《蘋果》將因實行收費訂閱,建議提供批評中共、監察政府、有立場的新聞或專欄,並製作獨家專題專訪片段,黎智英大表贊同,認為是很好的建議,辯方問黎是否作出編採指示?黎否認,辯稱只同意下屬建議。

辯方再引述2018年的Slack紀錄,當時黎說要多做踢爆報道,如批評建制等,指市民受壓抑很大,需要有擔當的傳媒為他們發聲出氣;惟黎再否認給予編採指示,辯稱只回應下屬如何搜集新聞資料。

法官杜麗冰質疑,認為完全與搜集新聞資料無關,反問黎此舉仍不屬給予編採指示嗎?黎堅決否認,認為僅提出如何有效採訪新聞的建議,提升新聞質素。杜官即追問,黎似乎著員工反映市民感受,黎回應指,就是要透過搜集新聞資料去反映,杜官質疑「這不正是編採指示嗎?你說他們應專注於報導反建制派一方的感受。」黎仍堅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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