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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7天|黎承認《國安法》生效後贊成美國制裁香港 取消特殊地位待遇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07天|黎承認《國安法》生效後贊成美國制裁香港  取消特殊地位待遇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07天|黎承認《國安法》生效後贊成美國制裁香港 取消特殊地位待遇

2024年12月11日 11:44 最後更新:01月23日 16:4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三(11日)進行第107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五日作供。黎承認Mark Simon曾傳送訊息給他指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正整理一封信敦促特朗普及拜登對中國就香港問題採強硬態度,當時黎回應說「good to hear」。另黎的Twitter帳戶又轉帖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對「初選」的恭賀聲明,黎指蓬佩奧的鼓勵是有幫助。另黎又承認,他改變之前想法,認為美國是有理由去實施制裁,撤鎖香港的特殊地位,因如中美出現 「Decouple」(脫鉤),香港將是中國的出路。

囚車今早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辯方引述黎於2020年5月與前美國將軍Jack Keane的電郵對話,當中黎認為不宜取銷香港的特殊地位。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於2020年7月14日簽署《香港自治法》,取消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翌日黎與Mark Simon 在Signal對話,Mark Simon向發送一張對話截圖,提及黎不想美國與香港斷絕所有聯繫,Mark Simon指這是「 Mary」的提問,因「他們感到有點困惑」;黎在訊息回覆指,當時說沒必要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因已實施《國安法》,香港已經完了。重點不是香港,而是中國,但後來他認為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是對的,因若美國和中國「Decouple」(脫鉤),香港將是中國的出路,而關閉中國的這一出口,可迫使中國更容易順應美國的要求。當時Mark Simon 回應會轉達。

黎解釋,Mary 是「 Mary Kissel」即時任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辯方問黎為何改變立場?黎指,他已在訊息中說明,當美國與中國斷絕聯繫,香港便是中美之間的出口,令中方更易改變。法官李運騰提到,當時 Mark Simon 表示「will relay」,黎當時理解Mark Simon 會轉達黎的想法給 Mary?黎同意。

辯方再問黎當時是否透過Mark Simon鼓勵美國政府撤銷香港特殊地位?黎否認,強調只向Mark Simon解釋後果及原因,指只是嘗試理解美方的做法,因他早前亦不同意美方做法,這是他的推論(deduction),嘗試告知Mark Simon自己的推論。 法官杜麗冰指,根據黎的訊息,這不是推論而是黎的想法(thought)?黎指,他對於美方的做法背後的原因作推論,「我只是猜測,推測他們的想法 (I was just guessing, speculating the kind of thought they have )」。 

黎的Twitter帳戶於2020年7月16日發帖分享《蘋果》有關中國在美國取消香港特殊貿易地位後發誓要報復的報道,指香港在《國安法》生效後已「玩完」,取消香港特殊地位會否封閉中國向外界輸出經貿及技術的窗口,美國和中國會否「脫鉤」?。黎指此帖文反映其當時想法,但以問句形式,是因為當時只是推測(conjecture),強調只是提出問題,沒提倡任何事情。

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

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

黎對郭明瀚準備信件要求特朗普及拜登對中國強硬感高興 

同年7月14日Mark Simon透過Signal告知黎,指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正整理了一封來自前美國駐港總領事的信,要求特朗普及拜登對中國就香港問題採強硬態度,黎回應說「good to hear」(高興聽到這事)。 

黎智英妻女今早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女今早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認同蓬佩奧聲明支持「初選」

辯方庭上展示黎於Twitter帳戶轉帖關於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2020年7月15日發帖恭賀香港民主派「初選」順利完成的聲明。黎稱,是由李兆富(Simon Lee)發布,而李兆富在帖文表示,要得到美國政府的幫助。黎庭上解釋,幫助的意思是支持。而在該連結中的第二段,標題是有關蓬佩奧指美國關注及支持「初選」,黎認為蓬佩奧發言只是鼓勵性質,無實質動作,但黎覺得鼓勵都是有幫助。

帖文中第二段的「國際發聲及對抗中共壓迫自由」,黎認同,如果必要時應該要向中國發聲,甚可以作出批評,譴責、質疑其在人權問題上的行動和合法性。辯方問黎會否認為譴責及批評屬敵對行動,黎智英則指他沒想過此事。

被告黎智英。資料圖片

被告黎智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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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堅稱不識「攬炒團隊」及反華組織「IPAC」 遭法官及控方質疑作假口供

2025年02月07日 18:22 最後更新:18:2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2月7日)進行第13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38日作供。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引述從犯證人陳梓華早前供稱,兩人於2020年6月16日會面時,黎形容《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佢(黎)話佢會以身作則,會繼續喺唔同嘅媒體上面呼籲制裁,同埋關注」,黎昨否認說過「以身作則呼籲制裁」的言論,認為是「Crazy(瘋狂)」的,因為他一直很謹慎。

黎否認著陳梓華戰鬥到最後  辯稱屬「安慰說話」

控方展示同年5月21日黎與《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的訊息,陳向黎發送《香港 01》新聞連結,題為「人大今晚公布『港版國安法』 堵國安漏洞 有別23條」,並指當晚會有記者會。黎當時回覆「仆X打到嚟喇!」。控方指黎把陳沛敏的連結轉發給陳梓華,同樣向陳表示「仆X打到嚟喇!你講得對!」控方問,黎是指陳梓華說對了甚麼事?黎稱不記得,指二人上一次見面已是同年 1 月的台北會面。

控方再展示黎與陳的對話,陳指,事情至今,已經難以逆轉形勢,唯一擔心是黎與李柱銘及其家人的的自身安全, 萬事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的存續為首要考慮,「國法主要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 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黎當時回覆指,他不擔心人身安全,一旦出來參加抗爭,爭取自由,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 控方關注黎仍著陳堅持?黎否認,指這是安慰說話,是黎作為前輩對年輕人的說話,因當時陳擔心黎及黎家人的安危,故著對方不用擔心。控方指黎提到「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黎解釋,是出於參與這場運動的人的角度。控方問黎想陳繼續行動?黎指「一旦出來參加抗爭,爭取自由,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這是黎的「客觀看法」(objective view) ,認為「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亦是參與運動的人的「客觀看法」。控方追問,「戰鬥到最後」意指《國安法》後?黎確認。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法官質疑黎不只讚揚陳梓華 而是鼓勵他戰鬥

控方續展示黎與陳梓華於2020年5月對話指,李柱銘教他「時勢造英雄」,指自己「沒有回頭路,有責任盡可能保存我們的力量。我也不會放棄。如果你們都倒下了,我將是留到最後的人」,黎回應「這就是為甚麼你和你的戰友如此重要,這將是一場漫長的戰爭,你是我們勝利的希望」。控方問,黎所指「漫長的戰爭」意指要陳在《國安法》後繼續戰鬥?黎指沒有著陳繼續戰鬥,只是指如果出來戰鬥,就是漫長的戰爭,並非著他戰鬥到最後。

控方再問,黎當時沒有「Caution(提醒)」陳《國安法》?黎指毋須提醒。控方指黎曾供稱提醒員工、朋友要謹慎?黎指,兩者語境不同。控方質疑兩者背景均關於《國安法》即將實施?黎指,當時《國安法》即將實施,陳感擔心,又表示會是「留到最後的人」,所以才鼓勵對方,指當時「no room for caution (沒有提醒的餘地)」。

法官杜麗冰問黎稱「你是我們勝利的希望」?黎重申,這是鼓勵說話,在讚揚對方,因陳表示會是「留到最後的人」。杜官質疑黎當時不只讚揚對方,而是鼓勵他戰鬥。黎指只是提到有漫長的戰爭。法官李素蘭問陳為黎而戰?黎否認,指意思是「香港的希望」。控方再問黎所指的「漫長戰爭」是甚麼戰爭?黎指一直以來的反抗運動,對抗中共侵蝕香港的自由。

控方提及2020年6月16日黎與陳梓華的第 6次會面,據陳的證供,當時陳提出對《國安法》的關注,提到「我認為其實應該要褪啦」,黎否認陳提及「應該要褪」,但確認自己當時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又指這非安慰說話。控方再問黎當時沒有提醒陳?黎指沒有,因大家都知道《國安法》將實施。控方問黎當時沒有著陳不要違反《國安法》?黎指沒有,指陳是成人,自己又不是他的父親,陳應知道怎樣做。

黎智英稱庭上才首次聽聞李宇軒。

黎智英稱庭上才首次聽聞李宇軒。

黎堅稱庭上才聽聞李宇軒

控方再引述黎與陳於2020 年 1 月的 WhatsApp 對話,陳指進展想告訴黎,「有些好有些壞」,黎當時指會再跟陳通電話。控方指出二人於1月的台北會面後曾通電話,黎指不記得。控方再指,陳在通話中告知黎,Andy(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同意支持國際線,並會跟黎的方向行事,而陳提到李宇軒會打國際線;黎稱他們二人都應打國際線?黎庭上否認,指陳虛構證供,因為他在法庭才聽聞誰是「Andy」。

控方再指至1月26日,陳與黎通電話交代最新消息,陳告知黎劉祖廸不想參與議會線,但在國際線會全力以赴,黎指不記得,在台北會面後有再提及劉祖廸,但從未聽聞日本線。控方再指,黎曾表示不要焦急,因為是漫長戰爭?黎指,他不記得曾與陳通電話,而他在庭上才知「Andy」李宇軒,在台北會面後亦不記得有再談到劉。控方指但在第六次會面中,陳告知黎,劉祖廸於英國遇襲?黎確認。

陳梓華曾傳「攬炒團隊」眾籌上線訊息   控方質疑黎不識「攬炒」不真確

法官李運騰問在1月26日至2月1日間,陳有否告知黎,是好消息或壞消息?黎指不記得有。控方展示2020年5月28日陳向黎傳送「連登」連結,題為「【突發】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黎指,當時他沒按進連結,因對眾籌不感興趣。控方指,黎在主問下一直稱不認識「攬炒團隊」,但對話中提及「攬炒團隊」,可見黎稱不認識「攬炒團隊」不真確?黎否認,指當時確實沒留意。控方質疑陳發送有關「攬炒團隊」的連結?黎指,這不代表他有留意。 控方展示該「連登」帖文提到「2019年5月『取消獨立關稅區,反擊中共』彷彿天荒夜譚。嗰陣我地香港人仲未有同中共攬炒嘅決心」,黎重申未曾閱讀帖文。

控方擫及2020年6月黎與陳梓華的第六次會面,陳供稱黎當時著他「讓其他SWHK成員在文宣及國際線方面繼續做」,黎庭上否認。法官李運騰問,當黎收到陳傳來有關「攬炒團隊」的連結時,他有否留意劉祖廸或「攬炒團隊」提倡制裁香港?黎稱沒有,他沒提過「讓其他 SWHK 成員在文宣及國際線方面繼續做」,指陳也沒提及「SWHK」。控方問陳有否提過「攬炒團隊」、「重光團隊」?黎稱沒有。

控方展示2020年6月15日、黎與陳第六次見面前一日的《蘋果》報道「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黎早前供稱曾看過報道,問黎當時是否知悉劉祖廸游說制裁香港?黎稱不是,指因報道上有很多相片,所以他才望一望。法官李運騰指,報道在八卦新聞欄目?黎同意,指他一向不看八卦新聞欄目,但當他翻閱報紙時,看到版面有很多相片所以望一望。控方問,黎有否看到報道上的「SWHK」標誌及口號?黎稱沒有,強調他只是看到很多人物相片。控方問黎與陳見面時有否談及報道?黎稱沒有。

黎辯稱不知IPAC的完整名稱 

控方問及黎對「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認知。控方指,黎與陳梓華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會面時,問陳為何不參與 IPAC。黎庭上指,當時他不知道 IPAC 這名字,對話中亦沒有提到 IPAC。控方再指,黎曾問陳「重光計劃」的款項可否用於 IPAC?黎指陳虛構證供。控方引述陳證供,指黎當時覺得 IPAC 相當重要,「一定要有呢啲國際支持先會有用」。黎不同意,重申當時不知道 IPAC。控方指,黎至少 3 次於法庭內表示未曾聽聞 IPAC,只在庭上聽到,不知道 IPAC 的存在,亦不知道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為組織顧問。黎確認。

控方展示黎與羅傑斯於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對話,羅傑斯提到他的朋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將成立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IPAC) ,想跟黎聯繫,而羅傑斯也是該組織的顧問。黎庭上指,當時沒把「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聯想為「IPAC」。控方指黎於5月31日當日已知悉 IPAC?黎指他看過訊息,但不記得,亦沒記住,因覺得不重要。控方再問黎是指從未聽聞此組織?黎指未聽聞「IPAC」,不知其存在。黎解釋「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是完整名稱,沒想到是「IPAC」。

控方展示黎的Twitter 於同年8月14日發帖,並轉發了「IPAC」帖文,內容提到「警方無法拘留,《蘋果日報》鼓舞人心的勇氣|由 IPAC 顧問羅傑斯撰寫」。控方引述黎早前供稱,當庭上展示該帖文時,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羅傑斯與 IPCA 相關,黎當時回答不知道,控方質疑從 WhatsApp對話顯示,黎知道羅傑斯是 IPAC 顧問?黎指不知道。控方再指,羅傑斯在訊息中提到自己「作為顧問參與其中」?黎重申,他一直的認知是「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不知道是 IPAC。法官李運騰再問黎當時獲告知羅傑斯是「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顧問?黎指,當時是由李兆富轉發Twitter帖文。

李運騰引述,黎於 5 月 31 日收到羅傑斯 WhatsApp 訊息,提到他是顧問,訊息亦顯示「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全名;兩周後黎看到《蘋果》欄目「李八方」的文章,提到「攬炒巴」劉祖廸,亦有外國人參與組織。李問,黎當時有否聯想到,劉祖廸所涉的組織正是訊息中提及的組織?黎回應指,當時不知道劉祖廸與該組織相關,而這類名稱對黎而言並不重要。即使是組織的全名,他亦沒認真看待。

IPAC創辦人裴倫德。

IPAC創辦人裴倫德。

黎指基於禮貌給電話號碼予裴倫德

控方再引述羅傑斯在訊息中問黎可否向裴倫德提供黎的電話,黎當時同意。不久後,黎就收到裴倫德的訊息。控方問黎與裴倫德有否通電話?黎指不記得。控方問邏輯上對話應與 IPAC 相關?黎指邏輯不代表是事實。控方再引述,裴倫德於6月1日向黎發訊息提到「IPAC briefing」,再發送文件連結,提到有更多資料;黎回覆「OK Thanks.」,控方問黎當時已知「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即「IPAC」?黎指沒留意,指不論對方發送甚麼,都會回覆「Thanks」。法官杜麗冰問黎為何無留意對方發送的資料,黎指,當時沒點擊看文件。 法官李素蘭亦質疑,羅傑斯在訊息提到此組織,隨後裴倫德又聯絡黎提到 IPAC,黎都沒留意?黎重申,沒有留意,亦不在意;李官追問,黎為何不告知羅傑斯不在意,不要向裴倫德提供電話號碼?黎指,因他不是如此無禮的人。

法官質疑黎與裴倫德曾會面卻稱不認識對方  遭法官高聲斥責 

控方再引述訊息指當羅傑斯問可否向裴倫德提供黎的電話號碼,黎回應「當然」,足見黎並非不在意?黎指,對方如此要求,不能拒絕,亦不代表黎非常在意裴倫德傳來的資料。控方再指黎當時向裴倫德說「我現在打給你」,可見黎並非不在意?黎重申是出於禮貌,不代表他在意,又指自己不認識對方。法官李素蘭質疑,黎會致電給他不認識的人?黎指,因兩人經羅傑斯聯繫。李官再問,黎是出於禮貌致電對方?黎確認,指已不記得內容。

法官李運騰問黎於2019年區議會監選團曾與裴倫德會面,但黎稱不認識對方?黎指,與對方在晚餐曾碰面,不算認識。法官李素蘭追問黎於2019年11月曾與裴倫德會面?黎同意,但當時在酒店……。李素蘭高聲打斷,指不要回應「but(但)」,只要回答是或否!黎平靜回應「Don’t get mad so easily, Lady.(不要這麼容易生氣)。」

控方提及裴倫德向黎傳送的「跨國議會對華政策聯盟」文件,當中提到成立目的,是致力改革民主國家與中國交涉方式。控方指IPAC 成立目的,與黎的主張一致?黎稱,他沒看過這篇新聞稿。控方再重複問題,黎則表示同意。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IPAC 的聯合主席(co-chair)包括日本菅野志櫻里(Shiori Yamao)、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美國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黎指,他未聽過該日本名字,在庭上聽過施志安,也知悉魯比奧。法官李運騰問,魯比奧是黎曾在美國會面的人?黎稱,原相約魯比奧會面,但他不記得兩人最終有否見面,因對方非常忙碌。控方問黎有否在2019年10月美國之行與魯比奧見面?黎稱沒有,該次是與李柱銘一起赴美。控方問黎在2020年6至7月最終沒有赴美?黎同意,指如有機會當時希望赴美見魯比奧,因他是一名非常重要的參議員,在議會很有影響力。控方問黎是想取得國際支持?黎稱不是,重申因為魯比奧很重要。

黎同意藉《蘋果》協助推廣IPAC

控方再展示2020年6月1日裴倫德向黎稱「將要延遲推出」,黎回覆「OK」,裴倫德再稱「你前一天晚上有讓出頭版嗎?如果沒有的話,你可以在周一發布),黎回應稱「不知道是否頭版,會嘗試將其放在顯眼位置」。控方問裴倫德請求黎替他在《蘋果》發布與 IPAC 相關資訊?黎同意。控方問裴倫德是指與 IPAC 相關的文章?黎稱不知道。

法官杜麗冰問裴倫德想黎放甚麼在《蘋果》頭版?黎稱,不記得裴倫德傳送了甚麼。杜官再問,是與 IPAC 有關?黎重申,他不知道裴倫德傳送了甚麼,請求他在《蘋果》刊出。杜官問可能是廣告?黎稱,不會是廣告。杜官再問究竟裴倫德傳送了甚麼?黎稱不知道。杜官追問黎為何不問裴倫德?黎指,他回答了「嘗試將其放在顯眼位置」。法官李運騰問,黎也不知道要發布甚麼?黎指,他不知道刊出甚麼,交由同事處理。

控方展示6月3日訊息,裴倫德向黎稱「如果他們想把我放入報道中,讓我給你新照片 – 《蘋果》的照片很糟糕」,黎遂向他傳送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皊電話號碼,著裴倫德傳送照片給陳。

控方問黎當時知悉 IPAC 正要推出?黎同意。控方問黎是否同意他藉《蘋果》協助推廣IPAC?黎同意。法官李素蘭問,所以黎說你不知道 IPAC 是甚麼,但他同意在《蘋果》上發表相關事情?黎同意。

《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否認給予編採指示刊IPAC新聞    

黎指,他把裴倫德傳給他的所有訊息都轉發給陳沛敏,讓陳沛敏自行決定是否報道,黎否認屬編採指示,交由陳判斷,亦指A12版並非顯著位置,與A1頭版有很大距離,算十分後頁。

法官杜麗冰問黎身為老闆,為何不直接叫陳沛敏聯絡裴倫德,為何辛苦自己向陳沛敏轉發裴倫德的訊息及代其提出要求?黎指,如果是個無禮的人才會這樣指使下屬,法官杜麗冰再問黎,陳沛敏是他的員工,為何你不應該叫她做事?黎稱,即使陳是其員工,這亦不是其一貫做法。

法官李素蘭問黎為何特意向裴倫德表示「抱歉,我們無法將你的新聞放在頭版」?黎解釋,因對方要求放在頭版,所以當無法做到,向對方道歉有何不妥。李官追問,黎既然不在意,為何向對方道歉?黎指出於禮貌。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蘋果》刊「光時」字句  控方及法官關注黎是否支持 

控方展示A12版橫幅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句,指黎是否支持「光時」的理念,黎指,這是一個口號,當時很多人都高呼口號。法官杜麗冰問,黎反對標語?黎指,沒想到這方面。控方再指黎不知道支持與否?黎重申,他沒想到是否支持,而當時大眾都在討論。杜官追問,黎支持與否?黎指,他當時沒想到是否支持,但如果報紙有刊登,「那麼是的,我支持」。控方再問黎在《國安法》後仍支持此想法?黎指,這不是《國安法》後刊登,指控方詢問假設性問題,不會回應。控方多番追問,最後指出,黎支持「光時」?黎否認。

控方引述羅傑斯及裴倫德向黎發送的資料,提到 IPAC 由不同國家的議員組成,主要監察中國近期發展的議題,有 5 個關注點,包括維護國際秩序、維護人權。控方問,這正是黎一直追求的人權和民主自由?黎指,他沒有閱讀資料,因裴倫德只想透過黎刊登文章,所以對裴倫德提供的文章沒興趣。控方問,所以黎對於任何維護人權的組織都不感興趣?法官杜麗冰問黎為何沒有留意?黎指他沒有細閱,這些名稱對他沒有意義。杜官再問,所以連登、「攬炒」等字眼對黎沒有意義?黎指,因當時不斷有人提及,「攬炒」對黎而言即「攬炒巴」。法官李運騰問,所以黎一直沒注意這些名稱?黎確認。

控方又提到黎早在2020年5月20日計劃訪美,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美國國務院官員等,黎承認,指他是為爭取國際支持,阻止《香港國安法》推行。控方指文章內容與黎的理念及目的一致,如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有澳洲、加拿大、歐洲議會、德國、日本、挪威、瑞典、英國及美國9個議會不同主要政黨派出國會議員組成,聯席主席就由美國前總統候選人、政黨領袖及前外長等擔任。

文章又提到IPAC要求中國停止削弱香港自治,推動各國政府對中國採取更強硬政策,批評「中國政府無視國際反對,在香港硬推港版國安法威脅香港自治」。黎指,他當時沒留意裴倫德傳送的所有文件,承認文章白紙黑字寫明「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簡稱「IPAC」,但黎指自己無留意內容。

美國時任參議員鲁比奥(Marco Rubio)。AP圖片

美國時任參議員鲁比奥(Marco Rubio)。AP圖片

未有赴美與魯比奧會面   

控方再展示裴倫德與黎的對話,對方著黎轉發 Twitter連結,庭上顯示該連結有美國時任參議員鲁比奥(Marco Rubio)的照片。法官李運騰提到黎為訪美而在2020年6月12日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黎承認他計劃訪美時會會見美國時任參議員魯比奧,因魯比歐是一名有影響力的政客,但由於魯比奧事務繁忙難以會面,黎也未能成功赴美,故兩人沒見面。黎指,他當年計劃與魯比奧會面尋求美國對香港的支持,但否認是尋求美國制裁中港。

控方指黎至少三次向法庭說謊 

杜官指,這不是印象問題,而是黎說從來沒聽過 IPAC,但現在法庭看到,裴倫德在 6 月 13 日向黎說「謝謝你發布與 IPAC 有關的 Twitter 帖文」,黎稱「不用客氣」,黎會否同意其原來說法不準確?黎稱「我不是不準確,因為這是我的印象。」(I was not inaccurate, because that’s my impression)。法官杜麗冰指黎聲稱自己在本案審訊才首次得知IPAC,但黎早於2020年已知甚麼是IPAC,質疑黎作假口供, 控方指黎至少三次向法庭撒謊,說不認識 IPAC;黎否認,「我沒必要撒謊,如果我知道 IPAC,沒甚麼大不了。我為甚麼要說謊?知道 IPAC 又不是罪行」。

控方展示2020 年 6 月 11 日裴倫德曾向黎傳送IPAC的文件《IPAC reaches 100 Member Watershed》,內容提到IPAC在不到一周就有來自13個國家的國會議員加入,成員數目增至逾100人。控方指黎早於2020年6月知道IPAC的規模大小,但黎重申,他當時對裴倫德傳送的訊息不感興趣,無閱讀過文件。 

黎的妻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質疑黎知裴倫德呼籲對港府官員實施制裁

控方展示同年7月7日裴倫德向黎傳送Twitter連結,關於「施志安呼籲根據英國新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對林鄭月娥進行制裁。藍韜文:不排除這可能性」,並附上一段議會影片。黎指沒有看影片。訊息顯示,裴倫德稱「今天組織了這件事。其實現在要實現,也不是不可能。希望你沒事」,黎回覆「是的,現在沒事)、「Yes, not impossible now」(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

控方問黎所指的「現在並非不可能」是指林鄭月娥被制裁一事?黎稱不知道,又指「也許我弄錯了」,其實他是指自己的情況,故黎回答「現在沒事」,又以為裴倫德在問他現在情況是否不可能,因此他說「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但控方指,黎確實看了影片,所以才說「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黎不同意。控方又指,裴倫德當時呼籲在《國安法》生效後,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黎稱不知道。控方問他是問黎同意與否,黎指「我不知道,怎能回答同意與否?」。控方問,所以黎說他不知道裴倫德正從事呼籲制裁香港官員的工作?黎稱不知道。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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