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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7天|法官質疑黎指示員工「需要越線」 黎辯稱是想講「不應越線」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07天|法官質疑黎指示員工「需要越線」  黎辯稱是想講「不應越線」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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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07天|法官質疑黎指示員工「需要越線」 黎辯稱是想講「不應越線」

2024年12月11日 14:30 最後更新:01月23日 16:4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由黎智英作供。辯方提到2020年7月17日黎的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第二集,黎提到「香港將會有災難」,認為「香港正完蛋」。黎解釋,是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的預計和想法。辯方指黎曾在Signal向Mark Simon稱「HK is finished anyway」(無論如何,香港已完蛋),黎稱這句與節目所講不同,辯方追問兩者有何不同,黎指他並非指「香港已完蛋」,而是「香港正完蛋」。辯方指黎在節目指香港特殊地位已無意義?黎指,因香港正完蛋,是否有特殊地位已沒意義。

法官質疑黎要《蘋果》員工「需要越線」,惟庭上辯稱是想講「不應越線」。(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質疑黎要《蘋果》員工「需要越線」,惟庭上辯稱是想講「不應越線」。(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另展示節目謄本,主持在節目問及黎將如何保護員工,讓公司持續發展?黎回答指員工要按社會責任工作、更謹慎行事,又指與員工擁有相同價值觀,「我們需要越線,但我說需要越線,這是非常矛盾的,因為《國安法》沒有紅線,是如此籠統和模糊(We should cross the line. But when I say it we should cross the line, it’s very contradictory because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has no red line. You know, it’s just general and vague.)」。

法官杜麗冰。

法官杜麗冰。

法官杜麗冰關注黎是指「需要越線」?黎指自己是說「shouldn’t cross the line」(不應越線)。辯方遂在庭上播放此部分,辯方同意黎是說「should cross the line」,惟黎強調他是說「shouldn’t cross the line」。然而在播放片段後,法官杜麗冰及辯方律師均確認黎當時不下一次說「應當越線」(should cross the line),惟黎仍繼續辯稱自己當時是說「不應越線」(shouldn't cross the line)。

辯方又問及請求制裁、敵對、封鎖是合法或非法?黎指「Definitely illegal(絕對違法)」;辯方問為何黎說《國安法》沒有紅線?黎重申因《國安法》籠統和模糊,不同方法的行為也可被視為犯罪。

Twitter帖文擫及《香港安全港法案》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 

黎在節目又稱「香港人應該改變策略、靈活一點,用技巧改變策略和態度」,黎解釋意思是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行事,但他實在不知道如何靈活一點。辯方問黎是想隱藏(conceal)一些事?黎重申沒有,只認為在此環境下要保持靈活。

辯方再展示黎於2020年7月17 日在 Twitter 的帖文,提及《香港安全港》法案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 ,指對於抗爭運動來說是很好的手段,「向所有關心這個我們稱之為家的地方的前總領事和國務院人員致敬」。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他自己不認識上述兩個法案。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黎一直堅稱不知道「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存在,引起控方及法官多番質疑。控方展示黎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對話,顯示對方曾提及IPAC全名,並曾稱自己是IPAC顧問;另IPAC創辧人裴倫德亦曾親傳訊息予黎,向黎傳送IPAC相關文件及提出借助《蘋果》宣傳IPAC成立的要求,法官更質疑黎曾與裴倫德在監選團來港時晚膳,卻不記得裴倫德。

IPAC創辧人裴倫德。

IPAC創辧人裴倫德。

控方關注黎對「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認知。控方指,黎與陳梓華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會面時,問陳為何不參與 IPAC。黎庭上指,當時他不知道 IPAC 這名字,對話中亦沒提到 IPAC。控方再指,黎曾問陳「重光計劃」的款項可否用於 IPAC?黎指陳虛構證供。控方引述陳證供,指黎當時覺得 IPAC 相當重要,「一定要有呢啲國際支持先會有用」。黎不同意,重申當時不知道 IPAC。控方指,黎至少3 次於法庭內表示未曾聽聞 IPAC,只在庭上聽到,不知道 IPAC 的存在,亦不知道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為組織顧問。黎確認。

控方展示黎與羅傑斯於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對話,羅傑斯提到他的朋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將成立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IPAC) ,想跟黎聯繫,而羅傑斯也是該組織的顧問。黎庭上指,當時沒把「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聯想為「IPAC」。控方指黎於5月31日當日已知悉 IPAC?黎指他看過訊息,但不記得,亦沒記住,因覺得不重要。控方再問黎是指從未聽聞此組織?黎指未聽聞「IPAC」,不知其存在。黎解釋「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是完整名稱,沒想到是「IPAC」。

「香港監察」 創辦人羅傑斯。

「香港監察」 創辦人羅傑斯。

黎辯稱不知IPAC的完整名稱

控方展示黎的Twitter 於同年8月14日發帖,並轉發了「IPAC」帖文,內容提到「警方無法拘留,《蘋果日報》鼓舞人心的勇氣|由 IPAC 顧問羅傑斯撰寫」。控方引述黎早前供稱,當庭上展示該帖文時,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羅傑斯與 IPCA 相關,黎當時回答不知道,控方質疑從 WhatsApp對話顯示,黎知道羅傑斯是 IPAC 顧問?黎指不知道。控方再指,羅傑斯在訊息中提到自己「作為顧問參與其中」?黎重申,他一直的認知是「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不知道是 IPAC。法官李運騰再問黎當時獲告知羅傑斯是「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顧問?黎指,當時是由李兆富轉發Twitter帖文。

李運騰引述,黎於 5 月 31 日收到羅傑斯 WhatsApp 訊息,提到他是顧問,訊息亦顯示「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全名;兩周後黎看到《蘋果》欄目「李八方」的文章,提到「攬炒巴」劉祖廸,亦有外國人參與組織。李問,黎當時有否聯想到,劉祖廸所涉的組織正是訊息中提及的組織?黎回應指,當時不知道劉祖廸與該組織相關,而這類名稱對黎而言並不重要。即使是組織的全名,他亦沒認真看待。

黎指基於禮貌給電話號碼予裴倫德

控方再引述羅傑斯在訊息中問黎可否向裴倫德提供黎的電話,黎當時同意。不久後,黎就收到裴倫德的訊息。控方問黎與裴倫德有否通電話?黎指不記得。控方問邏輯上對話應與 IPAC 相關?黎指邏輯不代表是事實。控方再引述,裴倫德於6月1日向黎發訊息提到「IPAC briefing」,再發送文件連結,提到有更多資料;黎回覆「OK Thanks.」,控方問黎當時已知「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即「IPAC」?黎指沒留意,指不論對方發送甚麼,都會回覆「Thanks」。法官杜麗冰問黎為何無留意對方發送的資料,黎指,當時沒點擊看文件。 法官李素蘭亦質疑,羅傑斯在訊息提到此組織,隨後裴倫德又聯絡黎提到 IPAC,黎都沒留意?黎重申,沒有留意,亦不在意;李官追問,黎為何不告知羅傑斯不在意,不要向裴倫德提供電話號碼?黎指,因他不是如此無禮的人。

控方再引述訊息指當羅傑斯問可否向裴倫德提供黎的電話號碼,黎回應「當然」,足見黎並非不在意?黎指,對方如此要求,不能拒絕,亦不代表黎非常在意裴倫德傳來的資料。控方再指黎當時向裴倫德說「我現在打給你」,可見黎並非不在意?黎重申是出於禮貌,不代表他在意,又指自己不認識對方。法官李素蘭質疑,黎會致電給他不認識的人?黎指,因兩人經羅傑斯聯繫。李官再問,黎是出於禮貌致電對方?黎確認,指已不記得內容。

黎與裴倫德曾會面卻稱不認識對方 法官質疑並高聲斥責

法官李運騰問黎於2019年區議會監選團曾與裴倫德會面,但黎稱不認識對方?黎指,與對方在晚餐曾碰面,不算認識。法官李素蘭追問黎於2019年11月曾與裴倫德會面?黎同意,但當時在酒店……。李素蘭高聲打斷,指不要回應「but(但)」,只要回答是或否。

控方提及裴倫德向黎傳送的「跨國議會對華政策聯盟」文件,當中提到成立目的,是致力改革民主國家與中國交涉方式。控方指IPAC 成立目的,與黎的主張一致?黎稱,他沒看過這篇新聞稿。控方再重複問題,黎則表示同意。

IPAC 的文件指出,其聯合主席(co-chair)包括日本菅野志櫻里(Shiori Yamao)、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美國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黎指,他未聽過該日本名字,在庭上聽過施志安,也知悉魯比奧。法官李運騰問,魯比奧是黎曾在美國會面的人?黎稱,原相約魯比奧會面,但他不記得兩人最終有否見面,因對方非常忙碌。控方問黎有否在2019年10月美國之行與魯比奧見面?黎稱沒有,該次是與李柱銘一起赴美。控方問黎在2020年6至7月最終沒有赴美?黎同意,指如有機會當時希望赴美見魯比奧,因他是一名非常重要的參議員,在議會很有影響力。控方問黎是想取得國際支持?黎稱不是,重申因為魯比奧很重要。

魯比奧。AP圖片

魯比奧。AP圖片

黎同意藉《蘋果》協助推廣IPAC

控方再展示2020年6月1日裴倫德向黎稱「將要延遲推出」,黎回覆「OK」,裴倫德再稱「你前一天晚上有讓出頭版嗎?如果沒有的話,你可以在周一發布),黎回應稱「不知道是否頭版,會嘗試將其放在顯眼位置」。控方問裴倫德請求黎替他在《蘋果》發布與 IPAC 相關資訊?黎同意。控方問裴倫德是指與 IPAC 相關的文章?黎稱不知道。

法官杜麗冰問裴倫德想黎放甚麼在《蘋果》頭版?黎稱,不記得裴倫德傳送了甚麼。杜官再問,是與 IPAC 有關?黎重申,他不知道裴倫德傳送了甚麼,請求他在《蘋果》刊出。杜官問可能是廣告?黎稱,不會是廣告。杜官再問究竟裴倫德傳送了甚麼?黎稱不知道。杜官追問黎為何不問裴倫德?黎指,他回答了「嘗試將其放在顯眼位置」。法官李運騰問,黎也不知道要發布甚麼?黎指,他不知道刊出甚麼,交由同事處理。

控方問黎當時知悉 IPAC 正要推出?黎同意。控方問黎是否同意他藉《蘋果》協助推廣IPAC?黎同意。法官李素蘭問,所以黎說你不知道 IPAC 是甚麼,但他同意在《蘋果》上發表相關事情?黎同意。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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