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由黎智英作供。黎承認曾形容美國對中國官員的制裁是「正確及有效的阻嚇措施」,但強調僅陳述事實,非鼓勵制裁。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展示黎與李兆富於2020年7月17日的WhatsApp對話,黎提及「這只是美國對中共官員一系列制裁的開始,向剝奪人民自由的官員追究責任,是正確、有效的阻嚇措施」。
辯方問黎是否意圖請求美國制裁?黎否認,指自己僅陳述事實,因制裁已實施了。辯方指黎形容制裁是「正確、有效的阻嚇措施」( righteous and effective measures deterrence),是否鼓勵制裁?黎否認,強調是指已實施的制裁為正確、有效,故並非鼓勵。
辯方顯示同日黎的Twitter帖文提及 「It looks like the series of sanctions enacted against CCP officials have just begun(看來對中共官員的一系列制裁才剛開始)」。辯方指黎曾向李兆富稱「就是為甚麼我們抵制中共,是我們良心的聲音,我們的道德所在( Why we resist CCP is the voices from our conscience where our moral imperatives remain)」,惟這句為何沒在 Twitter 出現?黎稱不知道。
被告黎智英。 (AP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17日)進行第12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二十八日作供,續接受控方盤問。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日前承認安排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及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到訪台灣,與蔡英文會面,讓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
控方展示黎在2017年8月19日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傳訊息,指10年合約可確保台灣能源安全、軍事現代化與武器現代化,亦可為美國增加就業及出口機會,為「老闆」(蔡英文)提供機會及藉口,透過前白宮幕僚長凱利(John Kelly)與特朗普更常私下交談。
黎堅稱無跟兩美軍方要員簽合約 遭法官質疑
控方又展示Mark Simon於2017年6月24日向黎傳訊息提到,美國司法部已批准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與台灣的「獨立諮詢合約」。控方問黎是否與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簽了「合約」,惟黎重申,雙方沒簽任何「合約」,他庭上才知道有此「合約」;法官李運騰再問,黎知道二人提供諮詢服務,須從美國司法部取得許可,黎確認, 但他不知有「合約」。惟遭法官杜麗冰質疑,指訊息中 Mark Simon 提到「將在本星期在華盛頓簽訂最終「CONTRACT」(合約),黎指他沒有留意,重申他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兩美軍方要員簽2年合共訪台8次 各收酬金
控方展示黎的訊息紀錄,Mark Simon指跟簽了2年「合約」,Jack Keane會按合約條款獲得酬金, Paul Wolfowitz則要求在第2年獲得酬金,黎問Mark Simon:「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 只是一年來四次,為何要簽2年合約?」Mark Simon當時指,從一開始就是兩年合約,由2017至2018年,2017年來4次,2018/19年來4次。惟黎庭上堅稱,他只記得兩人在2017年到訪台灣4次,2018年已沒訪台,法官杜麗冰則指訊息清晰紀錄。
黎指,兩人每次訪台,黎均會到台灣與兩人用膳,他在2017 年去了4次台灣,惟2018至2019年沒有與兩人會面。控方問及在2017年的4次會面中,是否涉及同一議題?黎指,他不知道兩人與蔡英文的會面內容,他從沒在場,但確認由他支付顧問費,而重申兩人與蔡會面性質,與特朗普政府對台的態度相關。控方提到,黎曾提到要以台灣作為槓桿應對中國。黎指,訊息與此事無關。控方追問,完全無關?黎確認,指訊息非傳給兩人,是要傳給美國時任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黎建議兩人到訪亞洲其他國家 惟堅稱不知道兩人實際有否到訪
控方問及兩人不只到訪台灣?黎指,他們只到訪台灣。法官杜麗冰問黎與兩人有口頭協定,讓兩人到台灣提供諮詢?黎同意。控方再展示黎與 Mark Simon 的對話訊息,Mark Simon 提到「Paul 認為若他們也到訪越南、日本和其他盟友,可為台灣帶來更多好處。」黎回覆認同Paul Wolfowitz的意見,惟黎指最終沒實行。
控方指訊息提到兩人曾到日本、新加坡及越南?黎指,二人最終僅去了台灣,不知他們有否到日本、越南及新加坡。法官李運騰提到其中一次行程歷時達1個月,惟黎仍指,想不到為何兩人會花這麼多時間在行程上。
控方展示2018年2月3日黎與Paul Wolfowitz的對話紀錄,顯示Paul Wolfowitz曾指黎提出計畫的想法令人鼓舞,讚揚黎是有遠見的人,希望黎對中國的願景能真正實現。法官杜麗冰問及台灣計劃是黎的主意?黎重申,當時是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先提及蔡想了解特朗普政府的取態,黎才作出安排。控方再問黎在過程中支付了多少顧問費?黎指不知道,由 Mark Simon處理。
Mark Simon。
控方展示黎與 Mark Simon於 2018 年 7 月 19 日有關開支的對話,黎提到來自前《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的帳目,向加拿大特別項目匯款1,490萬元,Mark Simon指是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每年獲 75萬美元,另也贈送25萬美元給Jack,故總數為175萬美元,即1,350萬港元,餘下的140萬港元則還支付了他們的旅費及Rupert 等費用,總數為1,490 萬元,Mark Simon更指,因擔憂轉帳安全,故二人的付款均透過在加拿大進行。
黎庭上指,Mark Simon 是向他報告所涉花費,而Rupert為台灣事務的專家,黎確認, 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一年獲75萬美金,合共150萬美元,而Jack Keane另獲25萬,連同 Rupert的費用等,共涉1,490 萬港元。
控方再展示黎與Mark Simon的訊息,黎提到給Jack 的錢不是饋贈,而是幫他償還貸款,惟若對方將來沒有錢還也沒關係。黎庭上指,不知道最終Jack Keane 有否還款。
惟控方問及黎關於顧問費的細節。控方展示2018年7月19日和2019年6月21日與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記錄,顯示Mark Simon向黎說明兩人的報酬和支出。黎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2300多萬港元(300萬美元) ,另額外向Jack Keane提供約780萬港元協助其償還債務。法官杜麗冰問及為何要透過加拿大匯款,黎指因他們想避稅。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承認江春男沒撰稿亦每月獲《台蘋》付20萬台幣
控方又問及黎與江春男的關係,指江也是《台蘋》的作者?黎確認,江加入台灣政府前是《台蘋》的作者,先後受聘於《壹週刊》及《台蘋》,撰寫專欄,由《壹週刊》成立開始,江已開始撰寫一周一次的專欄。控方展示一封於2020年3月25日發出的《台蘋》內部電郵,題為「江春男費用」,其中涉及台灣壹傳媒主席葉一堅。
控方問黎著葉一堅每月付20多萬元台幣給江春男?黎指,當中應有誤會,因當同事問他應否繼續向江付款時,他發現江沒再撰文,但《台蘋》仍向他付費,故他著馬上停止,但同事認為江對黎有用,故繼續支付。控方展示名為「江春男 顧問費」的Excel截圖,顯示《台蘋》向江支付的紀錄。法官李運騰問黎,即江於2017 年 11月至2020年2月29日在無原因下獲得580萬元台幣報酬?黎同意,指當同事跟他說時,他自己也感驚訝。
被告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