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說, 沒有為收回多少單位制定目標,但相信修例有阻嚇力,至於修例後如發現相關個案,最終是罰款或判處監禁,則交由法庭處理。
黃碧如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在現行《房屋條例》下,嚴重濫用公屋的個案如不涉及虛假陳述或拒絶提供資料,只能用租約修款終止租約,不能採取進一步行動,阻嚇力不足,有需要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黃碧如表示,界定為嚴重濫用公屋的情況,包括謀取私利,即租戶本身已不需要有關單位,更利用有關單位去賺錢,行為上屬非常嚴重。而分租或把單位轉租出去,亦屬嚴重濫用行為。
她又說如果有租戶住在單位而進行商業行為,房委會的處理方法是根據租約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收回單位。
勞工處在會展舉辦「青年就業博覽」,為青年提供本地及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機會,並介紹勞工處的多元化就業服務。同場亦舉辦青年就業服務優化措施啟動禮暨「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及「展翅青年就業計劃」嘉許禮,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致辭表示,今年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將有新猷,以往只限大學生參加,現時持副學位或以上學歷的青年都可參與,年齡放寬至29歲或以下。另外,計劃今年會推出雙向安排,內地青年可透過來港就業安排參與計劃,而有關企業須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然後作雙向安排,申請對等數目的內地青年來港工作。
孫玉菡又表示,希望通過青年就業博覽,為年輕人提供多一個選擇。如希望盡快投身職場,亦有很多公司渴望招攬他們加入團隊。他又說年輕就是本錢、拼搏就是未來,定能找到好工作,希望他們找到未來出路,既可發揮自我,亦為香港未來貢獻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