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18款隨行杯樣本,發現當中5款的公稱容量低於標示逾10%,未能符合歐洲相關標準標示要求。其中1款即使將水加至貼近杯蓋,最大容量仍跟聲稱相差逾10%。

消委會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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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表示,樣本全部均附有杯蓋,聲稱容量介乎350至900毫升,售價由80元至425元不等。樣本保溫效能差異甚大,將溫度不低於攝氏95度的熱水在各樣本內放置6小時後,杯內水溫降至約26度至近64度不等,當中2款樣本的保溫效能較突出,8款樣本保冷表現理想,將溫度約為5度的凍水注入各樣本內放置6小時後,杯內水溫仍能維持在11度以下,3款塑膠製樣本所盛載的凍水,在6小時後已與試驗環境溫度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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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塑膠製造的隨行杯樣本在保溫保冷效能均較遜色,但以不鏽鋼製造的樣本,亦非全數表現優異,反映物料不是唯一影響保溫保冷效能的原因,其他因素例如杯的容量較低、杯蓋密封程度較低、產品結構(例如是否備有雙層隔熱或真空等特點)、不鏽鋼物料的厚度等,同樣可能影響保溫保冷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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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2款樣本,即三分之二的防漏表現理想。其餘6款樣本中,有1款杯身為上闊下窄並有較厚重手柄,放置於斜台上出現翻側,可能有熱飲溢出而燙傷使用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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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指出有試用者評價反映3款樣本瓶身狹窄,較難伸手人內清洗,6款在吸嘴位置積聚飲品殘餘的情況較常見。消委會提醒,部分隨行杯的組件較多,需花時間逐一拆洗,否則可能殘留污漬,甚至滋生細菌,產生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