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17日)進行第12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二十八日作供。黎續接受控方盤問,承認自費贊助並安排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及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到訪台灣,助手Mark Simon曾向黎交代他相關使費及顧問費,合共逾2300萬港元。惟黎堅稱,未有跟兩人簽訂顧問服務「合約」,遭法官質疑,指黎跟Mark Simon對話訊息中清楚寫明兩人跟黎簽訂兩年「合約」。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日前承認安排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及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到訪台灣,與蔡英文會面,讓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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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控方展示黎在2017年8月19日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傳訊息,指10年合約可確保台灣能源安全、軍事現代化與武器現代化,亦可為美國增加就業及出口機會,為「老闆」(蔡英文)提供機會及藉口,透過前白宮幕僚長凱利(John Kelly)與特朗普更常私下交談。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黎堅稱無跟兩美軍方要員簽合約 遭法官質疑
控方又展示Mark Simon於2017年6月24日向黎傳訊息提到,美國司法部已批准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與台灣的「獨立諮詢合約」。控方問黎是否與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簽了「合約」,惟黎重申,雙方沒簽任何「合約」,他庭上才知道有此「合約」;法官李運騰再問,黎知道二人提供諮詢服務,須從美國司法部取得許可,黎確認, 但他不知有「合約」。惟遭法官杜麗冰質疑,指訊息中 Mark Simon 提到「將在本星期在華盛頓簽訂最終「CONTRACT」(合約),黎指他沒有留意,重申他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兩美軍方要員簽2年合共訪台8次 各收酬金
控方展示黎的訊息紀錄,Mark Simon指跟簽了2年「合約」,Jack Keane會按合約條款獲得酬金, Paul Wolfowitz則要求在第2年獲得酬金,黎問Mark Simon:「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 只是一年來四次,為何要簽2年合約?」Mark Simon當時指,從一開始就是兩年合約,由2017至2018年,2017年來4次,2018/19年來4次。惟黎庭上堅稱,他只記得兩人在2017年到訪台灣4次,2018年已沒訪台,法官杜麗冰則指訊息清晰紀錄。
黎指,兩人每次訪台,黎均會到台灣與兩人用膳,他在2017 年去了4次台灣,惟2018至2019年沒有與兩人會面。控方問及在2017年的4次會面中,是否涉及同一議題?黎指,他不知道兩人與蔡英文的會面內容,他從沒在場,但確認由他支付顧問費,而重申兩人與蔡會面性質,與特朗普政府對台的態度相關。控方提到,黎曾提到要以台灣作為槓桿應對中國。黎指,訊息與此事無關。控方追問,完全無關?黎確認,指訊息非傳給兩人,是要傳給美國時任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黎建議兩人到訪亞洲其他國家 惟堅稱不知道兩人實際有否到訪
控方問及兩人不只到訪台灣?黎指,他們只到訪台灣。法官杜麗冰問黎與兩人有口頭協定,讓兩人到台灣提供諮詢?黎同意。控方再展示黎與 Mark Simon 的對話訊息,Mark Simon 提到「Paul 認為若他們也到訪越南、日本和其他盟友,可為台灣帶來更多好處。」黎回覆認同 Paul Wolfowitz的意見,惟黎指最終沒實行。法官李運騰提到其中一次行程歷時達1個月,惟黎仍指,想不到為何兩人會花這麼多時間在行程上。
控方展示Mark Simon在2018年11月13日向黎交代,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在2018年5月3至9日到訪日本,7月7日至8月8日到訪新加坡及台北,11月3至10日到訪越南及台北。法官李素蘭指兩人是否不只受聘為台灣提供顧問服務,亦受聘為日本、新加坡、越南等亞洲國家提供顧問服務?黎否認,但他曾建議兩人除了台灣,亦可到訪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
黎的妻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堅稱,他只知道基恩及伍夫維茲曾到訪過台灣,不知他們只到訪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收到Mark Simon訊息後沒作提問,直接回覆「Ok。Thanks」,認為黎必須知道兩人曾到訪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地。
控方展示2018年2月3日黎與Paul Wolfowitz的對話紀錄,顯示Paul Wolfowitz曾指黎提出計畫的想法令人鼓舞,讚揚黎是有遠見的人,希望黎對中國的願景能真正實現,惟有漫長的路要走。法官杜麗冰問及台灣計劃是黎的主意?黎重申,當時是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先提及蔡想了解特朗普政府的取態,黎才作出安排。控方再問黎在過程中支付了多少顧問費?黎指不知道,由 Mark Simon處理。
Mark Simon。
控方展示黎與 Mark Simon於 2018 年 7 月 19 日有關開支的對話,黎提到來自前《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的帳目,向加拿大特別項目匯款1,490萬元,Mark Simon指是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每年獲 75萬美元,另也贈送25萬美元給Jack,故總數為175萬美元,即1,350萬港元,餘下的140萬港元則還支付了他們的旅費及Rupert 等費用,總數為1,490 萬元,Mark Simon更指,因擔憂轉帳安全,故二人的付款均透過在加拿大進行。
黎庭上指,Mark Simon 是向他報告所涉花費,而Rupert為台灣事務的專家,黎確認, 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一年獲75萬美金,合共150萬美元,而Jack Keane另獲25萬,連同 Rupert的費用等,共涉1,490萬港元。
控方再展示黎與Mark Simon的訊息,黎提到給Jack 的錢不是饋贈,而是幫他償還貸款,惟若對方將來沒有錢還也沒關係。黎庭上指,不知道最終Jack Keane 有否還款。
惟控方問及黎關於顧問費的細節。控方展示2018年7月19日和2019年6月21日與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記錄,顯示Mark Simon向黎說明兩人的報酬和支出。黎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2300多萬港元(300萬美元) ,另額外向Jack Keane提供約780萬港元協助其償還債務。法官杜麗冰問及為何要透過加拿大匯款,黎指因他們想避稅。
被告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2月11日)進行第132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40日作供。
控方展示黎與《蘋果》高層的對話訊息,提到2019年4月27日,黎向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指「林榮基新聞對明天上街多少有幫助,但情況還是太靜,請想想我們有什麼可呼籲市民明天上街」。張回覆「老闆,收到」。黎庭上指,當時他並非給予指示,只是著對方想想。
控方再展示同日黎與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發訊指「請想想有甚麼我們盡可能催谷市民明天上街?現在情況實在太靜,好驚」。陳回覆「收到」。控方指黎向《蘋果》高層發訊息的目的,是著他們思考《蘋果》如何鼓勵更多人上街示威?黎同意。
黎確認要求下屬鼓勵更多大學生聯署參與示威
控方展示黎於同年6月3日針對6.9大遊行向陳沛敏指「我們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激發其他學生69出來」、「主要訪問他們,不是針對『師兄』『師姐』而是激發其他學生出來」,控方指黎當時要求下屬鼓勵更多學生參與示威?黎同意,但已不記得聯署是甚麼。控方再問為何黎想更多學生參與示威?黎指,因愈多人參與示威,愈有力量。控方追問為何是學生而非成年人?黎指,因學生是運動的一部分,學生可激發更多人參與示威。控方問黎想透過學生獲得公眾同情?黎否認,指聯署學生應指大學生。控方問黎亦想中學生參與示威?黎否認。
法官杜麗冰問黎提到「主要是訪問他們,不是針對師兄師姐而是激發其他學生出來」,其他學生是指中學生?黎否認,其他學生應指沒參與聯署的學生,主要是大學生。
控方展示針對 6.9大遊行中,黎與前《蘋果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對話,黎把自己發送給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的訊息轉發給張志偉,「單車遊行宣傳太無用! 今天用push給他們宣傳,呼籲所有單車發燒友明天參與!」張回覆「收到」。控方指黎當時利用《蘋果》作為平台呼籲更多人6月9 日上街,黎確認。
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
黎著下屬用「不撤不散」標題 黎否認作編採指示遭法官質疑
控方再展示616大遊行前,黎於6月15日向陳沛敏發訊息提到「不撤不散!」,指可用作標題,陳隨後回覆「今日上街 不撤不散」,黎稱「繼續上街直到林鄭仆X!我內心的標題。」控方指,黎當時提出報道可用作標題?黎指是他內心的標題。控方質疑黎稱可考慮用作標題?黎指當時並非向陳提出標題。庭上展示陳發送的「不撤不散」的封面範本,黎指,當時員工早已完成標題,黎只是重複內容,非由黎提供標題。
但法官杜麗冰質疑,黎在訊息中要陳考慮甚麼標題?黎指可能是關於海報,非報紙報道。杜官再指,黎對標題作出指示?黎指當時著對方考慮,並非指示。控方再指黎與高層的訊息可見黎透過《蘋果》呼籲人上街,黎確認。
黎承認提供《蘋果》平台予袁弓夷發放影片
控方稱黎指示《蘋果》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後,曾協助袁弓夷播放短片。控方展示黎與袁於2020年5月28日的WhatsApp對話,袁指「我想透過公開影片致函特朗普和蓬佩奧,敦促他們在香港駐紮聯合國維和部隊,保護我們的年輕人。 我可於星期五在你的工作室拍片。我們將用其非法鎮壓和警察暴行的證據,在聯合國挑戰中國。這是戰爭。早上開市時,香港經濟將崩潰。」黎當時回覆「好的,我可以安排,我們的同事會協助你,我會讓我們的主管張志偉聯絡你安排」。控方再展示袁於同年6月3日向黎指「感謝你為我提供了平台,讓我展開消滅中共的使命。我將於周日前往華盛頓,向白宮請求對香港的幫助。如有任何建議,或你想讓我做的任何事情,請告訴我。我們可以在周日晚上出發前見面嗎?」,黎庭上確認,曾提供平台予袁,但沒協助袁接觸特朗普。
庭上播放袁弓夷在《蘋果》發片的相關短片,袁以中文說出「相信自由嘅香港朋友⋯所以我願意出一封信⋯一齊打贏呢場仗」,另以英文說出「總統先生,我代表全體香港市民,感謝我的朋友黎智英製作這條YouTube影片,向你遞交這封信。你現在觀看的影片,展示了過去12個月香港英雄自由運動中鮮為人知的領袖。這些青少年主要是高中生和大學生,他們正在為讓香港成為自由、民主、法治的家園而奮鬥⋯美國正遭受中共造成的疫情折磨⋯香港成為最大的洗黑錢中心⋯制裁所有共產主義實體⋯我們都知道香港末日已近」。
袁弓夷。
控方指黎著前《蘋果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協助製作影片?黎指,他當時同意讓對方使用《蘋果》作平台,但不知道片段內容。法官杜麗冰指黎曾觀看影片?黎指,不記得當時有否看。庭上再展示黎於5 月31日發送訊息提到,剛從袁的女兒彌明那裡收到影片,認為「非常棒!」,但黎重申,不知道有否看過影片。
法官李素蘭質疑,黎一定有看過,因黎說「剛從Erica(袁彌明)那裡收到它,非常棒」?黎指已不記得。 控方再展示黎與張志偉於5月31日的對話,張提到該影片獲得2.7萬個讚好,黎回覆「我們可以再做」。控方指黎協助袁製作公開信?黎指不是協助,只是提供平台予對方。杜官指,以及提供工作室?黎確認,而製作方面只是袁坐下讀出自己的信件。控方指除「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外,播袁的影片顯示了《蘋果》如何引起外國關注,特別是美國關注,黎指只是讓人使用平台,不是由《蘋果》製作,他自己亦不牽涉在內。
控方指《蘋果》英文版在2020年6月1日發表題為《US urged to take in Hong Kong's defiant students to preserve "seeds of new China"》的文章。
黎指不知袁的影片內容 遭控方及法官多番質疑 終認「自己記錯」
法官杜麗冰指,張志偉的訊息提到跟袁氏父女約好時間,黎回應「很好,謝謝」,杜官指,黎當時不僅提供平台,更為對方提供鼓勵?黎指,是讓對方利用平台傳遞訊息。控方再指黎讓袁使用《蘋果》向特朗普發信?黎重申,不知道對方向特朗普說甚麼,只是讓他使用平台。控方追問,黎當時從沒問過他會說甚麼?黎同意。
控方問黎會否擔心袁會說一些與黎的「一人一信」行動不符的事?黎指並不擔心,又指不會審查他人,而袁拍片時,黎亦不在場。 杜官追問,如果袁說呼籲特朗普不要插手香港事務呢?黎指,他知道袁不會這樣說。杜官問袁會支持運動?黎指,袁會支持這場運動,但不是指會支持黎的「一人一信救香港」。控方指黎在影片推出前,已知悉袁會在片中對特朗普說的話?黎否認,亦指不記得事後有否觀看影片。 法官李運騰關注張志偉的訊息提到已相約袁氏父女,問袁是否共拍攝了兩段影片?黎指,對另一影片不知情。
控方展示2020年5月29日袁彌明向黎傳訊息指「我爸爸現在要去你的大樓,他寫給特朗普的信非比尋常,而且充滿情感) ,袁彌明傳送講辭,黎回覆「這是一封好信,希望特朗普總統會看到及回應」。控方質疑黎不知袁弓夷影片內容?黎表示,未看到這對話之前,他確實不記得片段內容。法官李運騰問「你記錯了嗎?」,黎同意,指「重複地記錯」。
控方引述袁的講辭指「你應該制裁這些共產主義單位」,問黎是否同意?黎稱,他沒在對話說同意與否。 控方指黎回覆「這是一封好信」?黎稱,他指整封信件,不代表同意講辭中的「制裁」那句。控方指黎不僅說「這是一封好信」,還說「希望特朗普總統會看到及回應」?黎同意。控方問黎當時希望特朗普會回應袁的建議?黎同意。
法官李運騰指黎在主問時曾供稱,不同意袁在片段其中兩點。據黎早前供稱,他不同意袁呼籲美國公司撤出香港及指有年輕人被強姦及謀殺;李官問,黎為何仍向袁彌明說「這是一封好信」?黎指,當時他只是粗略閱讀,沒注意那兩點,又指後來對袁弓夷感到不放心(uneasy)。 李官質疑,如黎對袁感到不放心,為何又要讓張志偉續找袁拍片?黎稱,黎對袁有此印象,是在袁拍片之後的事,因兩人接觸多了,才對袁感不放心。控方多番追問為何對袁感不放心?黎稱「我不想跟他交往」,又指是累積的感覺,但不記得袁說了甚麼。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蘋果》助袁弓夷發放第二段影片 黎辯稱「只看一眼」遭質疑
控方再展示2020年5月31日黎與袁彌明的對話,袁彌明稱「Steve Bannon在其節目讀出他(袁弓夷)寫給特朗普總統的信!),黎回覆「That’s great! (太好了)」 ,指請繼續發聲,美國人正關注,袁彌明回應指「爸爸正計劃向蓬佩奧製作另一影片,建議讓學生示威者在美國最好的學校接受教育,提供經濟援助」、「希望徵求你同意,以便在美國東部時間中午之前,將我爸爸的影片上傳到YouTube和 Twitter」,之後黎指「你父親應該做他認為正確的事。他有很好的判斷力」。
控方問黎是否記得何時製作袁的第二段影片?黎指不記得。控方展示黎與張志偉於同年6月4日的訊息,顯示片段已製作好,擬定標題「【六四31】袁彌明父親發帖 促美國務卿懲中共罪犯解放香港」。控方指內容與黎的想法一致?黎指不記得曾看過影片。控方指影片其後於《蘋果》的 Facebook及Twitter發布。控方指黎當時有看到影片?黎指可能有留意到文字。控方指,文字提到「解放香港」?黎指沒留意。控方問及「解放香港」的意思?黎指,當時只看一眼,沒有思考,無法回答,重申沒看過內容。
法官李素蘭質疑,黎指有看到文字,但沒有思考?黎指,因他對這些內容不敏感,不太關注。控方質疑此影片緊隨黎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黎指當時沒想到聯繫,對影片內容不感興趣。
控方指袁的影片與黎設英文版目標一致
控方指出,黎其實一直知悉影片內容,內容亦與黎的想法一致,黎否認。法官杜麗冰問黎是否知影片關於甚麼?黎指有大約看一眼,沒有留意。杜官質疑這些內容也是黎當時所爭取的?黎重申當時沒看到。法官李素蘭關注,黎提到的日常工作是甚麼?黎指作為媒體老闆,有很多重要的事,當時亦發生了很多事,如擴充、發展,及所遇到的困難等,李官問該影片有助媒體發展?黎指,這不是其關注,又承認對其工作以外的所有事都麻木不仁。但杜官質疑黎曾自言是很「hands-off(不太干預)」的老闆,當時專注於甚麼工作?黎指很多事情,如財政問題。
控方問黎設立《蘋果》英文版,是為引起國際支持香港?黎同意。控方指袁弓夷拍片向美國發公開信,與黎設英文版的目標一致?黎指,當時只對自己的英文版有興趣,對袁的影片沒興趣。控方再指,黎設英文版目的是吸引對香港的關注,與袁影片的目標一致?黎指如果當時有留意,可能會這樣想,但當時沒細想。
黎確認受訪時曾形容《蘋果》為反共反政府的報紙。(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指黎是《壹傳媒》「主腦」 黎指是定「大方向」的人
控方另指黎作為《壹傳媒》主要股東,2019至2021年擁有71%公司股份,控制3間子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另於2018至2020 年為《壹傳媒》主席,黎確認。
控方指,黎是《壹傳媒》的「主腦」(controlling mind)、「作出指示人士」(directing mind)?黎稱,他不能控制或指示他人心態。控方問黎主要帶領包括董事會在內的事宜,為《壹傳媒》提供策略方向?黎同意,指「我是為公司定大方向(big picture)的人,不是指示他人的心態」。控方問黎是帶領《蘋果日報》?黎同意。
控方展示《蘋果》年報,提到黎主要負責領導董事局,並為集團提供策略方向;黎確認。控方問,黎負責領導董事局?黎指「董事局由我領導,但策略須得到董局會同意」。控方問集團的使命(Mission)要與黎的想法一致?黎同意。
黎承認希望員工按其信念經營公司 惟不代表他們需遵守所有信念
控方問黎是否《蘋果》的「舵手」(helmsman)?黎稱自己是《蘋果》主席,他不會使用「舵手」形容。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知道「helmsman」意思?黎稱不明白,也沒關係。法官杜麗冰指,「舵手」是指領導的人,黎則指他會沿用年報的說法。
控方問黎同意他是董事局的領導人嗎?黎指,他是其中一個董事,重申他是主席。控方問黎是「領導」(steer)?法官李素蘭解釋「steer」是指「direction」,黎同意是「direction」。控方問《蘋果》所主張的與黎信念一致?黎同意。控方問黎是一個言出必行的人?黎稱,他不能判斷自己為人。控方問黎希望員工按其信念經營公司嗎?黎稱,希望是,但不代表他們需要嚴格遵守所有信念。
黎指設英文版為爭取國際關注,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確認曾指《蘋果》是反共及反對派報紙
黎承認《蘋果》的價值觀與他本人一致。控方指《蘋果》的角度亦與黎一致,黎於2019年7月及 10月赴美於《蘋果》曾報道,黎確認。控方引述黎曾供稱即使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時,陳沛敏及張劍虹不同意,但最終仍成事,因他是老闆。黎確認。
控方指,據黎早前說法,《蘋果》是反共及反對派的報紙,黎指,不知道有否形容《蘋果》反共,但指應形容《蘋果》為反對派報紙。控方引述黎於2020年5月12日在台灣訪談節目《鄉民來衝康》受訪時稱「我覺得《蘋果日報》肯定是他們的眼中釘啦,這麼多年來我們是反共的,我們是反對派的報紙」,黎確認。控方指這是黎及《蘋果》多年來的立場?黎確認。
控方再問及黎的立場及指示是《蘋果》的「鳥籠」?黎問及「鳥籠」的意思,控方引述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是「鳥籠自主」,黎設定《蘋果》基本立場猶如「鳥籠」,「採編人員喺『鳥籠』係有一定自由嘅、有一定採編自主權,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黎指,所謂「鳥籠」是《蘋果》共同擁護的價值觀。控方問亦是黎的價值觀?黎指,也是很多人的價值觀,指這些價值觀不是由他設立,他無訓練員工。控方指,當員工與黎意見相左時,黎佔上風,如「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般?黎指,那只是一次的例外,並非常規,重申員工擁有共同價值觀。
控方指於2019年3月至4月期間,黎曾告知員工要確保妥善報道反修例新聞?黎指不記得有否明確指示,但同意是其方向。控方指黎要求高層利用《蘋果》作平台,鼓勵公眾上街示威反對政府?黎指,不是反對政府,而是反修例,同意鼓勵公眾上街示威。控方又指,黎亦要求《蘋果》高層利用《蘋果》吸引國際社會,特別是西方民主國家的關注,希望對方針對香港及中央政府採取行動?黎指,這是英文版的情況,非中文版。法官李素蘭及李運騰指,2019年3至4月尚未有英文版。
控方指黎冀吸引國際社會關注針對中港採取行動 黎否認
控方再指,即使在英文版出現前,黎亦要求高層利用《蘋果》作為平台吸引國際社會,希望對方針對香港及中央政府採取行動?黎否認,指他只用英文版吸引國際注意香港的情況,不是反對中港政府。
控方再指,黎在「飯盒會」中要求員工利用《蘋果》鼓勵公眾上街示威,黎同意。控方續指,黎亦要求員工利用《蘋果》吸引國際關注,希望對方針對香港及中央政府採取行動?黎指不記得,但認為自己沒在「飯盒會」中給予指示。控方指黎在「飯盒會」曾給予張劍虹相關指示,黎不同意。
控方指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曾於2020年4月向黎發電郵,建議在美國推出《蘋果》英文版,黎確認。控方指目的是希望政客會更願意與黎會面,及接納黎的提議?黎指,不記得惠頓曾這樣說,只覺得其提議不可行。控方指黎同意設英文版?黎指,當時沒表達同意與否,因覺得不可行。但控方指黎當時表示「Good idea(好主意)」?黎指,是好主意但成本太高。
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
黎著Mark Simon嘗試找彭斯訂閱《蘋果》
控方又提到黎在《蘋果》的專欄作家馮晞乾亦有建議開設英文版,黎隨後接納?黎確認。控方指目的是要令英文讀者可閱讀本地新聞,吸引他們注意?黎確認。控方指是類似進行國際文宣?黎指,是吸引國際注意香港情況。
控方展示黎於2020年5月10日開設「English News」的WhatsApp群組,黎在群組指「請努力快推動這事,現在很多美國大媒體要訪問我是想撐我哋,是時候走向美國讀者,讓他們的存在成為我們與美國政府的槓桿,是很大的支持柱樑」。控方問「槓桿」是甚麼意思?黎指,希望對方會留意到香港情況。控方指是希望吸引對方注意,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黎確認。控方再問目的是反對港官及中央政府?黎當時預計會獲得支持?黎否認。
控方又引述黎向Mark Simon提到,如能找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訂閱《蘋果》手機程式,所引起的宣傳和尊重,將為《蘋果》帶來很多支持」,控方指黎認為Mark Simon可聯絡華府?黎指,僅提出建議,但同意想Mark Simon 嘗試,但亦知道不可能成事。控方指是因Mark Simon可與美國政府聯繫?黎指,因Mark Simon 是其助手,只能向他提出。
黎確認指示揀寫手時只需「黃色」看法 不需中國正面新聞及平衡報道
控方展示黎於2020年5月10日在群組發訊息,提到「我們選擇寫手時,不需考慮要向外國人呈現不同立場、有一個平衡看法,只需專注於《蘋果》觀點,即對「黃色」一方普遍看法…不是要尋求平衡,而是要考慮保護香港人的觀點。這是全世界都想知道的聲音」。黎確認。
控方指《蘋果》沒有中國的正面新聞,只有負面?黎指,他在訊息中提到單偉建的文章只提中國的正面觀點。控方問英文版只需不平衡的報道?黎同意;控方指即偏頗(bias) 的新聞?黎否認,指是要反映香港情況,不會是關於中國的正面新聞。
法官杜麗冰質疑,訊息沒提及「香港的看法(view of Hong Kong)」,黎指「只專注於《蘋果》觀點,即對『黃色』一方普遍看法」?黎指,他沒說是香港的看法,而是要反映香港的情況。杜官指,偏頗的看法不是平衡的想法?黎指,當時香港受中國政策影響,對港人有負面影響,《蘋果》要反映香港現況,而「黃色」一方是對中央政府入侵的反抗。控方指為何英文版毋須平衡報道?黎指,因想讓世界知道香港所受的苦。
法官李素蘭問,一般而言,報紙應要有平衡報道?黎指,是透過一系列的價值觀,媒體業務是傳播具價值的新聞,讀者不僅可理解,更可產生共鳴。黎指,若看《星島日報》……,法官李素蘭打斷指,控方指的是有不平衡報道?黎同意,指每一份報紙也有。
黎的長子黎見恩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展示張劍虹於2020年5月11日在群組提到,初步訂出English Newsletter的做法,每天從社論、論壇、「名采」選取數篇文章,以及當天的逆權新聞和專題,翻譯或撮寫成當天 Newsletter,另每周將「成敗樂一笑」文章挑選綜合一周的版本。黎指,當時他忽略這訊息,故他從不知自己的專欄文章會被翻譯成英文,黎指「我的文章被翻譯成英文,那不是犯罪,但在法庭說謊是犯罪,你覺得我將合法的事情變成非法,就是為讓自己受罪?那我不僅是一個政治犯,還是一個白痴」。
法官杜麗冰聞言即指「你不是政治犯,你在這裡面對刑事指控」,黎指「你可以有你的觀點,我也可以有我的觀點」;杜官指「我是向你強調這一點」,黎說「你可以向我建議,但你不能把觀點強加諸於我身上」;杜官稱「我正向你指出真相,這裡是刑事法庭,你與政治無關」,黎回覆「你持有相同觀點與否,這就是事實和現實」,此時杜官嚴厲指出「黎先生!你不是一名政治犯!你想把政治帶入法庭嗎?你不被允許這樣做!」,黎遂稱「I see I see」。
黎堅稱不知其專欄文章被翻譯成英文版
法官李素蘭問及,黎是說讓外國政治人物或外國人透過他,了解香港狀況?黎稱,是透過《蘋果》英文版;李官稱是透過黎對香港情況的政治觀點,了解香港狀況?黎稱,他的意見沒這麼重要;李官再問黎是透過其專欄表達其意見?黎指,他的文章是中文;李官指,黎的專欄文章被翻譯成英文?黎指,他不知道這事;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認為其文章內的言論,在國外產生很大影響?黎稱不知道。
法官李運騰問黎當時有否留意其文章被翻譯成英文?黎稱沒留意;李官問黎從不看《蘋果》英文版?黎稱會看一看;李官指,黎早前供稱與同事談及英文版新聞數量不足,而黎又確認他首次在庭上知道自己的文章被翻譯成英文?黎同意。
黎指《蘋果》是反對派報紙 政府對他們不友善 故需要「政治保護」
控方展示黎於2020年5月 10日向Mark Simon發訊息,提到「正在手機應用程式開設《蘋果》英文新聞通訊,因翻譯便宜又快…英文通訊會包含重要新聞、評論和專題…這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機會,爭取那些希望支持香港的美國人或外國人的支持…這將是巨大的財政和政治支持…特別是作為政治保護」。黎確認,英文通訊是最初想法,後演變成英文新聞。黎又指,惠頓當初建議推出英文版的「紙版」,Mark Simon則提到出網上版。控方問黎提到讓外國或美國讀者閱讀英文新聞,以了解香港發生甚麼事,包括對香港政府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黎否認,不包括制裁。
控方問黎所指的「政治保護」是甚麼?黎稱是保護《蘋果》。法官李素蘭問,為何《蘋果》要受保護?黎指,當時環境對《蘋果》不友善,「《蘋果》是一份反對派報紙,政府自然對我們是不友善的」。控方問這是黎的猜測?黎指,是根據當時對香港情況的理解。控方再問及,黎找Mark Simon幫忙找彭斯訂閱,因他與美國政府有聯繫?黎稱,因知道Mark Simon有辦法做到。
黎向Mark Simon指英文版主要目的是讓美政治領袖訂閱 作為《蘋果》政治保護
控方展示黎與Mark Simon於2020年5月12日對話,黎提到有一些作家不再受《南華早報》青睞,著Mark Simon與 Mark Clifford 討論這些作者為《蘋果》寫文章。Mark Simon當時回覆指與 Mary Kissel聯繫,將指導如何讓蓬佩奧或其職員註冊訂閱《蘋果》;黎再指:英文版的主要目的除要支持香港抗爭運動的美國人訂閱《蘋果》,也為讓彭斯、蓬佩奧或魯比奧等政治領袖訂閱,作為對《蘋果》政治保護。訊息中提到蓬佩奧助手Mary Kissel、前美國副國家安全顧問博明 (Matt Pottinger)、時任美國司法部長William Barr等。控方指Mark Simon 在訊息中指出找高級官員訂閱《蘋果》有困難?黎同意,指因美國政府的限制,最終沒成事。
法官李運騰續問黎與陳沛敏之間的訊息,黎稱「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激發其他學生69出來」,李官指不肯定黎所指的是大學生還是中學生,因李官記得,當時似乎有本地中學生提出罷課等行動,黎指聯署是關於大學生。法官杜麗冰提到,她記得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母校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亦有學生參與在內。黎重申,聯署是指大學生,應與罷課不同。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