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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自費逾2300港元贊助兩名前美軍要員訪台做蔡英文顧問 堅稱無簽「合約」遭法官質疑

社會事

黎智英自費逾2300港元贊助兩名前美軍要員訪台做蔡英文顧問  堅稱無簽「合約」遭法官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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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自費逾2300港元贊助兩名前美軍要員訪台做蔡英文顧問 堅稱無簽「合約」遭法官質疑

2025年01月17日 18:26 最後更新:18:3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17日)進行第120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二十八日作供,續接受控方盤問。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日前承認安排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及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到訪台灣,與蔡英文會面,讓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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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Mark Simon。

Mark Simon。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控方展示黎在2017年8月19日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傳訊息,指10年合約可確保台灣能源安全、軍事現代化與武器現代化,亦可為美國增加就業及出口機會,為「老闆」(蔡英文)提供機會及藉口,透過前白宮幕僚長凱利(John Kelly)與特朗普更常私下交談。

黎堅稱無跟兩美軍方要員簽合約 遭法官質疑 

控方又展示Mark Simon於2017年6月24日向黎傳訊息提到,美國司法部已批准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與台灣的「獨立諮詢合約」。控方問黎是否與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簽了「合約」,惟黎重申,雙方沒簽任何「合約」,他庭上才知道有此「合約」;法官李運騰再問,黎知道二人提供諮詢服務,須從美國司法部取得許可,黎確認, 但他不知有「合約」。惟遭法官杜麗冰質疑,指訊息中 Mark Simon 提到「將在本星期在華盛頓簽訂最終「CONTRACT」(合約),黎指他沒有留意,重申他沒有簽訂任何「合約」。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左為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兩美軍方要員簽2年合共訪台8次 各收酬金 

 控方展示黎的訊息紀錄,Mark Simon指跟簽了2年「合約」,Jack Keane會按合約條款獲得酬金, Paul Wolfowitz則要求在第2年獲得酬金,黎問Mark Simon:「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 只是一年來四次,為何要簽2年合約?」Mark Simon當時指,從一開始就是兩年合約,由2017至2018年,2017年來4次,2018/19年來4次。惟黎庭上堅稱,他只記得兩人在2017年到訪台灣4次,2018年已沒訪台,法官杜麗冰則指訊息清晰紀錄。

黎指,兩人每次訪台,黎均會到台灣與兩人用膳,他在2017 年去了4次台灣,惟2018至2019年沒有與兩人會面。控方問及在2017年的4次會面中,是否涉及同一議題?黎指,他不知道兩人與蔡英文的會面內容,他從沒在場,但確認由他支付顧問費,而重申兩人與蔡會面性質,與特朗普政府對台的態度相關。控方提到,黎曾提到要以台灣作為槓桿應對中國。黎指,訊息與此事無關。控方追問,完全無關?黎確認,指訊息非傳給兩人,是要傳給美國時任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

 黎建議兩人到訪亞洲其他國家 惟堅稱不知道兩人實際有否到訪 

控方問及兩人不只到訪台灣?黎指,他們只到訪台灣。法官杜麗冰問黎與兩人有口頭協定,讓兩人到台灣提供諮詢?黎同意。控方再展示黎與 Mark Simon 的對話訊息,Mark Simon 提到「Paul 認為若他們也到訪越南、日本和其他盟友,可為台灣帶來更多好處。」黎回覆認同Paul Wolfowitz的意見,惟黎指最終沒實行。

控方指訊息提到兩人曾到日本、新加坡及越南?黎指,二人最終僅去了台灣,不知他們有否到日本、越南及新加坡。法官李運騰提到其中一次行程歷時達1個月,惟黎仍指,想不到為何兩人會花這麼多時間在行程上。

控方展示2018年2月3日黎與Paul Wolfowitz的對話紀錄,顯示Paul Wolfowitz曾指黎提出計畫的想法令人鼓舞,讚揚黎是有遠見的人,希望黎對中國的願景能真正實現。法官杜麗冰問及台灣計劃是黎的主意?黎重申,當時是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先提及蔡想了解特朗普政府的取態,黎才作出安排。控方再問黎在過程中支付了多少顧問費?黎指不知道,由 Mark Simon處理。

Mark Simon。

Mark Simon。

控方展示黎與 Mark Simon於 2018 年 7 月 19 日有關開支的對話,黎提到來自前《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的帳目,向加拿大特別項目匯款1,490萬元,Mark Simon指是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每年獲 75萬美元,另也贈送25萬美元給Jack,故總數為175萬美元,即1,350萬港元,餘下的140萬港元則還支付了他們的旅費及Rupert 等費用,總數為1,490 萬元,Mark Simon更指,因擔憂轉帳安全,故二人的付款均透過在加拿大進行。

黎庭上指,Mark Simon 是向他報告所涉花費,而Rupert為台灣事務的專家,黎確認, Jack Keane及Paul Wolfowitz每人一年獲75萬美金,合共150萬美元,而Jack Keane另獲25萬,連同 Rupert的費用等,共涉1,490 萬港元。

控方再展示黎與Mark Simon的訊息,黎提到給Jack 的錢不是饋贈,而是幫他償還貸款,惟若對方將來沒有錢還也沒關係。黎庭上指,不知道最終Jack Keane 有否還款。

惟控方問及黎關於顧問費的細節。控方展示2018年7月19日和2019年6月21日與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記錄,顯示Mark Simon向黎說明兩人的報酬和支出。黎庭上確認,兩人為期兩年的顧問報酬總金額為2300多萬港元(300萬美元) ,另額外向Jack Keane提供約780萬港元協助其償還債務。法官杜麗冰問及為何要透過加拿大匯款,黎指因他們想避稅。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承認江春男沒撰稿亦每月獲《台蘋》付20萬台幣

控方又問及黎與江春男的關係,指江也是《台蘋》的作者?黎確認,江加入台灣政府前是《台蘋》的作者,先後受聘於《壹週刊》及《台蘋》,撰寫專欄,由《壹週刊》成立開始,江已開始撰寫一周一次的專欄。控方展示一封於2020年3月25日發出的《台蘋》內部電郵,題為「江春男費用」,其中涉及台灣壹傳媒主席葉一堅。

控方問黎著葉一堅每月付20多萬元台幣給江春男?黎指,當中應有誤會,因當同事問他應否繼續向江付款時,他發現江沒再撰文,但《台蘋》仍向他付費,故他著馬上停止,但同事認為江對黎有用,故繼續支付。控方展示名為「江春男 顧問費」的Excel截圖,顯示《台蘋》向江支付的紀錄。法官李運騰問黎,即江於2017 年 11月至2020年2月29日在無原因下獲得580萬元台幣報酬?黎同意,指當同事跟他說時,他自己也感驚訝。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控方引述從犯證人陳梓華的證供,指黎在跟陳及劉祖廸台北見面時,曾提及國際游說的4個步驟,包括要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及「以身作則」繼續在不同媒體上呼籲制裁等,黎均否認,稱在《國安法》即將實施時態度變謹慎,惟遭法官質疑,指黎於同年5月底仍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與劉祖廸台北會面 無提具體如何組織領袖團隊步驟

控方提及2020年1月黎與劉祖廸Mark Simon安排在台北會面, 在控方及法官杜麗冰提問下,黎指,他為劉安排機票,知道劉來自英國,也知道劉在英國居住及工作,亦知道劉是測量師,可能是陳梓華對他說,也可能是其他人說。法官李運騰問黎在2020年1月已知劉是測量師?黎同意,指在會面期間詢問對方,劉說他的工作與梁振英一樣。

控方問黎有否問劉是否涉及反修例運動?黎稱沒問,但他假設劉與反修例運動有關,又指劉在勇武派及「連登」之間有影響力。控方問黎有否問劉在反修例運動做過甚麼?黎稱沒有,指他假設劉是精神領袖,劉亦沒說以前做甚麼。

控方指黎沒問,是因陳梓華已告知他劉的背景,包括參與區選監選團?黎否認,指不知道劉與「G20眾籌」有關,他只說過眾籌很成功。控方問黎與劉唯一見面目的是游說組織勇武派領袖團隊?黎同意,指劉在會面期間也談及區選、「中國內爆」。控方,黎有否確實著劉應怎做?黎稱沒有,只說是好時機利用他的影響力,著勇武派組織領袖團隊。

控方問黎有否向劉提到具體步驟,如何組成領袖團隊?黎指他本人也不知道怎做,而劉當時的反應是令他感覺對方是同意。黎指,見面後沒再跟進組織領袖團隊一事,亦沒要求陳交代進展,重申自己只是建議。但控方質疑黎為何不向兩人跟進情況?黎稱不需要,指兩人是負責任的成年人。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黎否認曾說要識「枱底人」 及禁運制裁向政府施壓

控方展示2020年1月5日黎與劉在台北見面前6日,Mark Simon在WhatsApp群組提到「好消息」,指陳梓華已協調國際登報成員與 Sam Chu(朱牧民),在華盛頓就少了一組競爭的聲音。控方問黎在台北會面有否提到此事?黎稱沒有。控方又問及,陳曾向黎提及「Andy」(李宇軒)?黎不同意。

控方指陳梓華供稱,黎曾告訴他「唔需要去嘥呢啲資源,重要嘅係要識多啲枱底人,而唔係一直喺度識啲枱面人,例如Rick Scott、Ted Cruz、Todd Young,呢啲已經係老泛民已有嘅 connection」,並說要認識政治顧問或規劃國家政策「枱底人」;黎否認,指他不會使用「枱底人」等字眼。

控方續引述陳的供詞指「黎智英就話,長遠應該爭取國際認同,然後由佢哋去做 embargo(禁運)、制裁、去向政府施壓」,黎否認曾說過此說話。控方問,但黎同意施壓包禁運、制裁?黎同意。

控方再引述陳曾供稱,黎說「我哋要團結唔同嘅板塊,再加埋民間嘅力量,先可以達到『支爆』」,黎指「支爆」是由劉祖廸提出,他沒說過上述言論。至於陳供稱黎說「根據歷史經驗好快會『支爆』」,因中國政府用很多資源監控人民」,黎亦否認,指僅說過中國政府用很多資源監控人民,重申是劉提出「支爆」字眼。

黎指陳梓華作假證。

黎指陳梓華作假證。

控方引述2019 年 9 月 30 日於《華盛頓郵報》刊出黎的撰文,題為「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即使在中國也有自由的希望)」,提到「如果中國經濟崩潰,其政權合法性亦會崩潰」,控方質疑黎非不熟悉「中國內爆」?黎指,他說經濟崩潰只是推測。控方指黎在台北會面是給予指示,如何進行國際游說?黎否認。

控方再引述陳梓華證供,提到在台北會面中,黎提及國際游說的4個步驟,首先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甚麼事,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事件,其後將外國的想法帶回香港,這樣香港人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可保持士氣;最後,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以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以推動制裁,甚或推翻中共。黎在盤問下否認說過上述言論。

控方再指黎曾於2019年7月赴美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又開設《蘋果》英文版,「Live Chat」節目及 Twitter,在《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運作。控方指這些是第一個步驟,即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甚麼事?黎指,這不代表他曾與陳梓華提及此事。

控方再引述陳證供指,黎提出想「攬炒團隊」接棒,而劉祖廸當時回覆他個人願意合作,及同意這大方向,但要跟「rip」商量,陳其後告知黎「rip」是李宇軒。黎否認,再指陳虛構。控方指黎當時同意陳及劉要求外國對中港制裁及採取敵對行動?黎亦不同意。

針對黎與陳於2020年6月16日在壹傳媒大樓會面,控方指黎早於同年5月21日已知悉《國安法》即將實施,黎確認。控方再指陳當時表示「我認為其實應該要褪啦」?黎指沒有。控方再指黎當時回應指,認為《國安法》只是虛張聲勢、「雷聲大雨點小」,亦相信中國不會摧毀香港,黎指這是他當時的想法,是他的「wishful thinking(一廂情願)」。

控方再問,當時為何提起《國安法》?黎指,因為《國安法》即將實施。法官李運騰問,當時陳有否表示關注《國安法》?黎指,當時所有人都關注《國安法》,但不記得陳有否表明關注。法官杜麗冰問黎提到《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是否回應陳對《國安法》的關注?黎重申不知道陳有否表達關注。

黎否認《國安法》實施後仍呼籲制裁 法官質疑提出「一人一信救香港」

控方再指,陳供稱黎提到「佢(黎)話佢會以身作則,會繼續喺唔同嘅媒體上面呼籲制裁,同埋關注」。黎庭上指這是「Crazy」的,因他一直很謹慎,其員工及他本人亦言,即使在做訪問時觸及此議題都會停止,黎反問「我怎可能以身作則呼籲制裁?」

控方再問黎何時變得謹慎?黎指當《國安法》即將實施時。黎指當6月16日會面時,黎仍感較「Relax」,但非「intensely cautious (極度謹慎)」。法官李運騰關注黎於5月底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但在不足一個月後,黎則指《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李官問黎為何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黎指,當時想盡一切努力挽救香港,即使覺得《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亦不代表會讓自己放鬆,只是會盡力保持樂觀及希望。李再問黎抱最好的希望,作最壞的打算?黎確認。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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