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2月4日)進行第127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35日作供。

囚車早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素蘭主動就昨黎擬於2020年赴美一事提問。控方昨展示黎於2020年6月12日與助手Mark Simon 的對話,當時黎指法庭拒絕讓他出境旅行,Mark Simon 回覆指對此感遺憾,指自己剛從華盛頓待了兩天回來,曾與美國國安委人員會面,並在國會山莊參與一些會議;黎當時稱「沒關係。我們只需要在這裡做我能做的」。
法官質疑黎與Mark Simon各自在香港及美國游說制裁 惟黎否認
法官李素蘭問黎稱「我們只需要在這裡做我能做的」是安慰 Mark Simon?黎指是指「屬於我們這邊的人」、「想救香港的人」。李官追問也包括 Mark Simon?黎稱,當時Mark Simon在美國,很難說「我們」包括他。李官問黎想做甚麼?黎稱沒特別想做甚麼,只是這樣說。控方問黎與 Mark Simon 方向一致,兩人嘗試各有各做?黎重申他的意思就是「我們只需要做我們能做的事」。控方問黎之前同意 Mark Simon 代表他行事?黎同意,但指 Mark Simon 當時在美國。控方問,所以黎當時在香港,Mark Simon 在美國,兩人各有各做?黎同意。法官李素蘭問,他們是繼續游說制裁?黎否認。

Mark Simon。
控方展示另一段Mark Simon發給黎的訊息, 指西里科神父會和黎 Zoom 見面,為他的活動錄製片段,指神父「確實有一份很好的天主教徒、議員的郵件列表」,又指「這是他所做、唯一佩洛西也關注的活動」。黎指,相信這是 Mark Simon 猜測,指對方怎會知道美國眾議院時任議長佩洛西的情況。控方再提到黎訊息稱「我們只需要在這裡做我們能做的」,指黎與Mark Simon分別在香港、美國游說?黎指,他不是游說,只是接受神父訪問,早前已看到相關片段,當中不涉游說。控方問可以說是兩人正做相同的事情?黎同意。控方再問兩人有同一目的?黎同意。
控方質疑黎形容陳梓華證詞有3個版本
控方續圍繞黎智英與陳梓華之間作提問。控方指黎形容陳梓華時有3個版本,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告訴他,陳是「前線的年輕人」,沒使用「勇武」字眼,其後黎在盤問下形容陳是「前線的保守派」,第三次形容則指,李柱銘告訴他,陳是保守派,可透過他平息前線暴力。
黎指,三個形容均是同一意思,他可能詮釋「勇武」為「前線」,又指部分前線是暴力,但不是全部前線都暴力。控方問據黎的理解,陳會使用暴力?黎稱不是,否則李柱銘不會向他介紹陳。控方指,所以陳並不暴力?黎指,這是他獲告知的資訊及理解。
法官杜麗冰問,當時李柱銘如何以中文形容陳梓華?黎稱「保守囉,比較保守、peaceful,前線比較保守嗰啲」。控方指這是黎的最終版本?黎稱,這不是最終版本,每個版本也沒矛盾,但也沒關係。

從犯證人陳梓華。
控方質疑黎如何確定陳梓華有能力平息前線暴力
控方問李柱銘指黎可透過陳平息前線暴力?黎指,可能是他認為陳是其中一個領袖,可平息前線暴力。法官杜麗冰問黎不確定是李柱銘告訴黎,可透過陳平息前線暴力?黎同意,但強調李柱銘介紹陳給他的目的是希望平息前線暴力。控方問是黎的猜測,陳是其中一名前線領袖?黎指,陳聯絡李柱銘要求取得過渡性貸款,他肯定是一個領袖。控方續多次追問是否黎的猜測?黎其後同意,這是其猜測。
控方又問,為何一個保守、和平的人有能力平息前線暴力?黎指,如果陳是保守、和平的人,他有自己的態度和資金,就有理由成為保守的人,也有能力平息前線暴力,但指這是其猜測,「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平息當時的暴力,因為他們正在傷害運動」,不管陳有否平息前線暴力的能力,不會阻止他嘗試。

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
黎同意前美駐港總領事建議 堅稱不知「CE」意思
控方展示黎與Mark Simon於2019年11月13日的Whatsapp對話,黎向Mark Simon提及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建議的「What to be done note」,認為要推舉年輕人領袖團隊以主導整個示威,並表示自己當晚會與一些抗爭者會面,促他們成立領袖團,聯合本地泛民與政府談判。Mark Simon回覆稱會向郭轉達。黎承認,自己同意郭的建議,而當晚與他會面的抗爭者包括陳梓華及一些本地反對派人士。
控方續展示2019年11月25日黎與Mark Simon、郭明瀚、及民主黨元老李柱銘的Whatsapp群組對話,郭提及他早前建議的「What to be done note」,並指其目標是要從建制手中奪取政治權力,又稱現時的目標是立法會選舉及建立路徑以進入「CE Process (特首選舉) 」 。
控方問黎剛才稱同意郭明瀚的「What to be done note」,黎稱他只同意要成立勇武領袖團主導威,以免對立法會選舉造成影響。法官李運騰質疑郭明瀚的建議不只針對立法會選舉,亦針對「CE process」,問黎「CE」是否指「Chief Executive (特首)」,黎稱他不知道甚麼是「CE」。李官再問黎是否同意郭向他提出政治改革建議,黎指郭明瀚只是提及立法會選舉。法官李素蘭及杜麗冰其後亦追問黎對「CE」的理解,惟黎堅稱不知道「CE」的意思。控方問黎同意郭明瀚的建議?黎同意。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質疑黎稱不知「HKDC」 卻與朱牧民同遊
控方展示2019年11月15日,即黎與陳梓華及泛民等飯局兩天後的WhatsApp 對話,黎轉發一張「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的 Twitter 截圖,內容關於《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之後再發訊息 稱時任美國參議員魯比奧會將《香港人權民主法案》交參議院審議,「意味最早將於今天或下周投票,法案很難不通過。好消息。」。黎確認,當時向陳梓華提供關於法案的最新資訊,亦轉發給泛民,認為陳會感興趣,對方關注香港事務。控方問,黎轉發予泛民,是想讓泛民進行國際游說?黎指他轉發的人包括何俊仁、李永達、林卓廷均沒有進行國際游說,只是跟朋友分享資訊。但黎在盤問下確認,李卓人曾做國際游說,指他主要在歐洲國家做游說工作。控方指,李卓人曾發訊息指要赴美,要求因應反修例運動懲罰目標人物,黎指,他不記得李在美國的事。
控方再關注黎對「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的認知,黎重申不知道 HKDC 的意思,也不關注。控方指黎早前供稱「不記得」,而非「不知道」?黎指兩者對他而言一樣,「我不記得因為我不知道 (I don’t remember because I didn’t know)」。控方引述黎於《蘋果動新聞》的訪問膽本,顯示黎當時曾提到「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指當時黎聯同「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及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會美國共和黨參議員,質疑黎當時已知道HKDC 就是「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黎指,當時沒留意,沒意識到「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就是「HKDC」。辯方打斷指訪問由旁白提及「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故錄音時黎可能不在場。
法官李素蘭關注,訪問提到黎在美國?黎回應指他當時在美國與朱牧民一同遊美。李素蘭追問,那黎當時知道 HKDC?黎重申不知道「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只知道朱牧民是一個支持組織的創辦人。李素蘭質疑,朱牧民與黎同遊美國,黎知道對方是 HKDC 的人?黎重申不知道。控方問該組織支持香港做甚麼?黎指只知組織是整體上支持香港,而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黎沒問對方,對方亦沒表明,他亦知道朱牧民是朱耀明的兒子。控方再問為何黎與朱會面?黎指因對方介紹他與美參議員會面。法官李運騰問,組織支持香港民主運動?黎確認。
控方再引述黎在《蘋果動新聞》訪問中提到「暴力係真係升級呢,佢哋係好concern嘅,佢哋想我哋真係,維持一個唔好咁 violence,即係唔好咁暴力嘅一個情形下去維持抗爭囉。」控方問黎提到的「佢哋」指誰?黎指即美國參議員。控方再指他們想示威者「唔好咁暴力」?黎指對方相當關注,希望維持不要太暴力。
法官斥黎未有聽清楚控方問題回答
控方另展示黎與陳梓華於2019年11月20日的對話訊息,黎指參議院一致通過支持香港示威者的措施,陳當時回應指,已有人告訴他,希望能帶給政府一些壓力。控方問黎視此為國際社會向香港提供的國際支持?黎同意。控方問黎是想讓陳知道,這是人們所呼籲的國際支持方式?黎稱,他沒這樣說,指同一訊息也轉發給泛民朋友。控方問為何分享予陳?黎指,因為他們有興趣。 法官李素蘭此時提高聲線指控方是問為何分享予陳梓華、是單數,不是「他們」,著黎小心聽清楚問題;黎回答指,因認為陳有興趣。控方問此訊息與陳平息前線暴力無關?黎稱,因陳也關心香港情況。控方問黎與陳對話目的只為平息前線暴力?黎同意,除了陳著他提供過渡性貸款。
黎稱不肯定陳梓華曾告訴他無法與勇武派領袖聯繫
控方引述2019年11月27日黎與陳第三次會面時,陳向黎指聯絡不到「勇武派」領袖,黎當時供稱,當時只能相信陳,故無法同意或不同意。黎今在庭上表示,陳可能曾表示聯絡不到勇武派領袖,但他不太肯定。控方聞言問黎如何記起?黎稱「從我的感覺,從我的身體,從我的精神狀態」(from my sense, from my body, from my mental state)。
法官杜麗冰總結問,即黎在主問時稱不記得陳梓是否告訴過他,無法與勇武派領袖聯繫,現在黎則稱,陳可能在會面期間,曾告訴他無法與勇武派領袖聯繫?黎指,陳可能告訴過他,但他不肯定。杜官追問,所以黎現在說其實陳沒告訴過他,無法與勇武派領袖聯繫?黎稱,他沒說「陳沒有告訴他」,只是他不肯定,指他在「不同時間有不同精神狀態」。
控方問黎與陳第三次見面後,為何繼續與對方見面?黎指,因陳沒說他不能繼續與勇武派聯絡。控方再問陳在該次會面有否說過「不能聯絡勇武派領袖」?黎指「我似乎有一種感覺,他可能說過」。法官李運騰問,所以現在黎有印象,陳曾說過「不能聯絡勇武派領袖」?黎指,似乎有類似的說話。控方問,那黎為何繼續與陳見面?黎指,因認為陳仍能接觸勇武派。控方指,黎早前同意曾與前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見面,為何不著他平息前線暴力?黎指,認為張崑陽不合適身位做這事,重申陳經李柱銘介紹、曾聯絡黎就眾籌登報取得過渡性貸款,相信他在勇武派有一定重要性。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蘋果》曾訪問勇武派 控方質疑黎為何不直接著對方平息暴力
控方引述黎於2019年9月8日的《成敗樂一笑》專欄「這是良知之戰」的文章,提到「有些連登仔說『我跪着歡迎解放軍入城』,就是預了與中共政權『攬炒』,同歸於盡。有一次我與十多個勇武派年輕人談話,其中有三位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私下說,會不惜犧牲生命保護香港」。 控方問黎當時有否平息勇武派的暴力?黎指沒有,只是他們在《蘋果》接受訪問,黎遇到他們時和他們交談,因不知對方是較暴力的一方還是較保守的一方。 法官杜麗冰也質疑,黎作為《蘋果》東主,沒問這些年輕人在做甚麼嗎? 控方再問《蘋果》與勇務派有聯繫,為何黎不聯絡他們平息暴力?黎指他沒這樣做,亦從未向記者索取受訪者的聯絡。
控方指黎撰文支持暴力 黎激動回應 遭法官阻止
控方指黎透過該文章,激起民眾憎恨中港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慫使他人不守法,黎全否認。控方又提到陳梓華曾向黎發訊息指,他將到英國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故安排他與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見面。黎堅稱沒要求陳進行國際游說,只是要求他平息反修例運動暴力。黎又否認安排陳到英國與劉祖廸、奧爾頓勳爵及羅傑斯見面,黎一度提高聲線稱:「難道陳梓華去廁所,都話我叫他去廁所叫人平息暴力?點解所有事都要與平息暴力有關?」
法官杜麗冰見狀即說,由於黎一直堅稱他只是要求陳平息反修例運動暴力情況,沒要求陳梓華進行國際游說,但當陳梓華發訊息給黎問「你想我去英國見誰?」,黎便叫陳與羅傑斯及奧爾頓勳爵見面,控方只是問黎為何建議陳與兩人會面。
黎續指:「他(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經常故意曲解我的說話!(He keeps putting words in my mouth! )」、「周生(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你一次又一次曲解我的說話!你真的十分無恥無信!(You’re so free of shame and integrity!)」,法官杜麗冰聞言喝止:「Mr. Lai!」,「請你不要在非回答問題時發表言論好嗎?你只是回答問題,我不會允許證人在法庭上,不必要地批評律師提出問題。」,著黎克制自己情緒」;法官李運騰解釋,控方職責是要提出控方的主張,盤問時讓被告回應涉案指控,要求黎理解此法律程序。
法官李素蘭則向黎稱:「你可能不喜歡控方為指出控方的案情,即使你狂怒、激動發情緒化(wild,excited and emotional),也希望你理解」,黎反問:「即使控方說的話不正確?」法官李素蘭指,即使控方說的話不正確,黎有權表示不同意,建議黎被控方盤問時盡力控制情緒。

「攬炒巴」劉祖廸。
黎指理大事件後找劉祖廸商討領袖團隊
控方問,黎在主問下同意要找劉祖廸商討?黎同意。控方問,是否在他與陳第三次見面之後,著陳聯絡劉祖廸?黎否認。控方問黎何時聯絡劉祖廸平息勇武派暴力?黎指,是理大事件後,流失 40% 勇武派,認為這是好機會找劉祖廸商討組織領袖團隊,故與陳安排,黎、劉兩人可否在東京等地見面。控方問是早於2019年12月20日陳赴英國時?黎指不知道,指陳著他介紹一些人予他認識,又指不知道陳赴英是為找劉祖廸,他是著陳嘗試安排兩人在京都、曼谷見面。
控方展示同月4日的訊息,陳梓華向黎稱劉祖廸同意在日本見面,又指將會去英國見劉。黎指,劉祖廸已同意在日本見面,不知道為何陳再去英國見劉。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黎安排陳梓華英國之行與羅傑斯會面
控方展示黎與陳梓華在2019年12月20日的對話,陳指他將到訪英國倫敦1.5天,希望把握時間,問黎想他與誰見面,黎問陳梓華想不想與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黎介紹羅傑斯是一位有非常熱誠的香港自由鬥士和支持者,又指若陳願意與羅傑斯會面,黎便會幫陳安排會面,而羅傑斯也可邀請正為香港人爭取BNO的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參與會面。控方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進行國際游說?黎否認,指給予香港人 BNO 身分並非游說工作。控方問黎是否想陳與奧爾頓勳爵做相同的事?黎重申,他只是想提供資訊,以顯示奧爾頓勳爵關注香港。
黎指,羅傑斯在英國示威遊行及絕食抗議,為香港表達訴求及爭取更多關注,法官李素蘭及杜麗冰先後追問黎,羅傑斯在英國示威遊行及絕食抗議,如何可幫助香港?黎指,可讓倫敦的人得知香港的情況。杜官問羅傑斯想在英國達到甚麼目的?黎稱,可讓英國人關注香港。
控方指黎在主問時形容羅傑斯是「國際線的人」,黎指他沒說過羅傑斯是「國際線的人」,當時也不知羅傑斯游說《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法官杜麗冰問黎,何時知悉羅傑斯主張《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稱已忘記了。控方展示黎與羅傑斯於2019年11月15日至16日的對話,羅傑斯向黎傳送《時代雜誌》題為「Now Is the Time for the U.S. to Stand With Hong Kong」的連結,該文章由羅傑斯、「香港監察」政策總監Johnny Patterson共同撰寫。控方指,當中提到《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在庭上閱讀後同意,但當時沒看到。
陳梓華告知黎英國之行成果 並相約台北見劉祖廸
控方展示2019年12月31日、黎與陳梓華第四次見面前的對話,陳稱我剛結束了英國之旅,與一個熱心家庭及羅傑斯見面,指劉祖廸很開心與黎見面,問甚麼時候到台北。黎回覆自己將於 1 月 6 日及 8 日在台北,又指見劉祖廸前,他與陳可以見面,分享其英國行程。
同日Mark Simon 向黎稱陳梓華接觸了「攬炒巴」,他可以於 2 日至 8 日期間從倫敦來台北,問黎能否與他在台北見面。控方指黎指示陳梓華去聯絡劉祖廸,陳再向Mark Simon報告,然後Mark Simon 向黎轉達相同訊息? 黎指他只是透過陳問劉能否見面,沒指示對方。控方問Mark Simon 是否黎與陳之間的中間人?黎稱不是,但同意控方所指Mark Simon 協助黎與陳梓華溝通。
黎承認自己是反修例運動領袖之一
控方展示2020年1月5日、Mark Simon在WhatsApp 群組提到,他前一晚從華盛頓回港,指白宮關注區議會選舉,引述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稱,認為這是一個好徵兆(great sign),又引述彭斯指當選的香港政治人物,在華盛頓討論香港行動很重要,同時要聽取資深人物(senior figures)、意見領袖意見。控方問黎會否視自己為「資深人物」?黎稱這裡沒提到他。控方指Mark Simon 之前提到「民主運動的前輩」、「Martin和Jimmy 在內的前輩們」?黎稱,兩者語境不同。
控方問,黎是否民主運動的資深人物?黎稱在年紀上是。控方問,在經驗上也是?黎同意。李素蘭問黎是資深人物還是意見領袖?黎稱不知道,訊息沒提及。法官杜麗冰問黎會否視自己為意見領袖?黎稱不會。控方問,黎會否視自己為領袖?黎稱不是,但承認自己是運動其中一名領袖。杜官問,運動還有甚麼領袖?黎稱是李柱銘、何俊仁、李永達、李卓人,還有更多人。
控方問,政府於2019年10月撤回修例,黎當時確實領導了哪一個運動?黎稱,當時仍然有示威,仍有「五大訴求」,認為這場運動仍繼續。黎續指「我不認為我們領導了這場運動,我們認為我們是領袖,因為我們分享了意見,但運動本身來自人們」,又指民主黨組織部分示威,但大部分示威是人們自發。控方問黎有否組織示威?黎指沒有,他不牽涉組織示威,只是參與,又指自己曾談及運動、擁有報社、發表意見,故令他成為領袖之一。杜官問,黎是指爭取自由的運動?黎同意,包括反修例運動。黎又在杜官提問下指,當時人們不接受撤回修例、繼續示威。杜官問黎是其中一個領袖?黎重申「我是其中一個發表意見的領袖」 。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