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一名九旬婦收到電話,對方訛稱是其孫兒,指急需5萬港元,將有人上門收錢。事主經兒子確認孫兒安全後決定報警,當被告上門收錢時遭埋服的警員當場拘捕。法官王詩麗星期五(8月29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入獄28個月。法官判刑時指,控罪性質嚴重,須判阻嚇性刑罰。
被告蘇靖峰先後從事侍應、地盤散工及警察等工作,家中育有3名年幼子女。
被告蘇靖峰 (31歲),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他被指於或約於2023年12月5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郭姓女子,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郭的孫子需要金錢,從而誘使郭交出現金港幣共5萬元。被告今出庭時身穿暗紅短袖上衣,身形瘦小。被告妻子携子女到庭旁聽。
王官判刑時指,洗黑錢性質嚴重,監禁無可避免,以3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得三分之一扣減至24個月。被告求情信指,已深切反省和深感後悔,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
但王官認爲,不能構成減刑因素。控方指同類案件普遍,向法庭申請加刑。王官認爲,雖然同類「猜猜我是誰」個案數目有下降,惟仍屬十分普遍,令社區受損害,決定加刑20%,刑期經整合後為28個月監禁。
案情指,2023年12月5日早上9時許,90歲郭姓女事主收到電話,一名不知名人士自稱是她的孫兒,聲稱自己出了事,急需5萬港元現金,並詢問事主地址。約1小時後,該不知名人士再來電,郭婦非常擔心,將住址告知。對方說會有另一人上門收錢。隨後,郭向兒子求助,得知孫兒正上班、很安全,遂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埋伏,被告當場被捕。
被告警誡下承認他按一名身分不詳的人指示前往單位收款,聲稱沒有該不知名人士的聯絡方法,而事前也不知對象是九旬長者。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早前披露,被告先後從事侍應、地盤散工及警察等工作,家中育有3名年幼子女。被告於案發前有一案底,案發後亦另有兩項刑事定罪紀錄,控方另依《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提出加刑申請。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感後悔,願向事主道歉,亦承認被告知道事件涉詐騙,但事前不知欺騙的是九旬老婦。
蘇另被控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作為交替控罪,即於或約於2023年12月5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一筆港幣5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處理該財產。被告承認交替性的串謀洗黑錢罪,串謀詐騙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件編號:DCCC 7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