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男子梁正聰危駕案,暫委法官錢禮早前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判監2年及停牌2年。
有「港版神探伽利略」之稱的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出庭擔任專家作供逾75次,惟他早前在本案審訊期間,由於沒有上過交通意外重組課程,首次被法官拒絕接納專家證人身份。
暫委法官錢禮判刑時指,被告故意超速,罔顧其他人安全,並非不小心,如果不是高速行駛則不會撞到電單車車尾,監禁是合適的。辯方庭外表示會考慮上訴。
案發於去年10月21日,被告駕駛奧迪RS6房車途經西九龍公路奧海城對開路段,不停高速轉線,又跟車太貼,結果撞倒前方一輛電單車,電單車被拋至193米外,電單車上一對夫婦受傷,女傷者至今仍然行動不便。
錢官稱,被告駕駛態度不如謹慎駕駛者,駕駛方式危險。據控方專家報告顯示,當時被告駕車的時速高達13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