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3年搗破一宗販毒案3人被控犯毒,其中一人「遙控」他人犯案,各被判處入獄6年4個月。警方表示對任何形式的販毒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持續加強情報收集及執法行動。
案件涉及3名年齡介乎27至34歲的本地男子,3人均被裁定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成立,高等法院法庭最終判處各被告監禁6年4個月。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吳嘉煒。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吳嘉煒表示,於2023年5月25日凌晨,毒品調查科探員在觀塘一座工業大廈展開反毒品行動,期間截查一名形跡可疑、剛從一個單位步出的男子,即案中第一被告。探員其後押解該男子返回有關單位進行搜查,並於單位內發現另一名男子(即第2被告)正在處理大量急凍魚類貨物。經仔細檢查後,探員在該批急凍魚內發現約80公斤大麻花,市值超過港幣1600萬元。警方隨即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拘捕兩人。
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後,警方成功鎖定該案件背後負責操控及安排運送毒品的第3名男子。翌日探員在落馬洲將該名男子拘捕,並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起訴。3名被告已於法庭承認控罪,法庭最終判處各人監禁6年4個月。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吳嘉煒說,此案件充分反映出無論涉案人士是於倉庫內親自處理毒品,抑或在幕後安排及指揮毒品運輸,均需承擔同等刑事責任。毒販切勿誤以為只要不直接接觸毒品、僅以遙距操控方式進行,就能逃避法律制裁。毒品調查科一直致力以情報主導的方式,全力打擊販毒活動,並會從源頭堵截毒品流入市面,同時以全鏈條的執法策略瓦解販毒集團,務求令毒販無所遁形,一網成擒。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吳嘉煒。
警方再次強調,對任何形式的販毒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持續加強情報收集及執法行動,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販毒屬極為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任何形式參與其中,更不應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