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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法律阻礙查閱祖先精神病紀錄 家屬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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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法律阻礙查閱祖先精神病紀錄 家屬促改革

2026年05月24日 21:01 最後更新:21:18

布麗塔·梅麗亞·科諾爾曾在州立精神病院留醫超過二十年,但箇中原因一直是家族謎團。

她的曾姪女黛比·漢尼根多年來一直嘗試查閱科諾爾的醫療紀錄,因為她認為這些紀錄可能為家族中的精神健康問題提供線索,包括她長女的抑鬱症。

檔案圖片:1940年代,喬治亞州米利奇維爾州立精神病院的病房。(美聯社圖片/《亞特蘭大憲法報》檔案) AP圖片

檔案圖片:1940年代,喬治亞州米利奇維爾州立精神病院的病房。(美聯社圖片/《亞特蘭大憲法報》檔案) AP圖片

漢尼根曾兩次致函紐約州政府要求查閱紀錄。第二次她附上女兒治療師的證明信,信中指這些細節將有助「更了解他們的家族病史」。但兩次申請均遭拒絕。

她的經歷並非獨有。

沮喪的家庭成員及其他人一直在推動紐約州及其他州份修改法律,以允許公開已故祖先的精神健康紀錄。他們的努力已促使部分州份,包括麻省及華盛頓州,改變了查閱政策,但在其他地方,改革進展緩慢或停滯不前。

紐約州阿爾弗雷德的道格·克拉克曾嘗試查閱其曾祖父的紀錄,但未成功。他表示:「我們不能直接說『嘿,我們是後代,這是證明,現在告訴我們你知道甚麼!』這真的令我很生氣。」他指這些紀錄或有助解釋其家族這一代人出現的抑鬱症及躁鬱症。

以下將探討這個問題以及人們正在採取的行動。

在19世紀,美國州立精神病收容機構數量激增;到1890年,每個州至少有一間。這些機構被稱為瘋人院或精神病院,但根據歷史紀錄,入院原因從「腦熱」和「悲傷與焦慮」到「懶惰」、「宗教狂熱」和「遭丈夫遺棄」不等。

院內環境各異,但部分精神病院因殘酷、過度擁擠、病人遭忽視及束縛而聲名狼藉。精神病院逐漸演變為精神病中心,但治療方式不一定有所改善:在20世紀,這些地方曾實施包括腦葉切除術及誘導昏迷等後來被廢棄的治療方法。

然而,醫院職員通常會詳細記錄,詳細描述病人及其症狀。紐約州其中一間州立醫院羅徹斯特精神病中心的前臨床主任勞倫斯·古特馬赫醫生表示,他們還會拍攝照片並保存其他資料。

部分機構的紀錄多年來可能已損壞、銷毀或遺失。而倖存的文件可能未經妥善整理或編目。但古特馬赫醫生指出,大量資訊仍然存在。

他表示,羅徹斯特醫院「擁有這批極其豐富的紀錄」。

這些紀錄引起了部分家庭的興趣,他們的家人正與抑鬱症、自殺或其他問題搏鬥。

美國預防自殺基金會首席醫療官克莉絲汀·穆蒂爾醫生表示:「你會想知道你的祖父是否死於心臟病發嗎?這些資訊可以幫助你了解需要保持多高的警惕。」

數不清的病人在州立醫院去世,部分人被埋葬在無名墓地。歷史學家亞歷山德拉·洛德正在撰寫一本關於其家族自殺史的書,她表示部分家庭未能確定親屬何時去世,更遑論死因。她曾努力查閱紐約州關於其曾祖母的紀錄。

古特馬赫醫生表示:「我大約每月會收到兩次來自家庭成員的查閱紀錄請求,以嘗試了解他們家族的故事。」州政府官員告訴他,他不能發布這類資訊。

美國於1996年頒布的一項聯邦法律保護每位病人的健康資訊私隱,包括診斷狀況及所接受的護理。這項名為《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的法律,在病人去世後50年內保護其健康資訊。

部分州份有類似指引。俄亥俄州法律允許已故病人最親近的在世親屬要求查閱州立精神健康機構的紀錄,任何人在病人去世50年後亦可要求查閱。緬因州亦提供相當便捷的查閱途徑,可追溯至該時期。

但許多其他州份的限制更嚴格。根據紐約州精神健康辦公室的聲明,紐約州允許此類紀錄「永久保密」。紀錄可向病人及其直系親屬發布,但通常不向更遠的後代發布。州政府官員表示,紀錄亦可向「獲證明理由的」醫護專業人員及同意不公開個別病人姓名的歷史學家發布。

麻省的限制亦類似,但去年一項改革推動促成了一項新法律,公開了至少75年歷史的州立醫院紀錄,以及已故至少50年人士的紀錄。

這項改變是在一個委員會報告之後實施的,該報告討論了州立機構虐待及忽視的歷史,包括蒙森一間州立醫院對病人進行絕育。委員會成員之一亞歷克斯·格林指出,州政府不公開紀錄等同於「掩蓋」殘疾人士數十年來所遭受的虐待。

現在,部分人正努力修改紐約州的法律。今年,州參議員帕特·費伊提出一項法案,將已故50年或更長時間的病人相關紀錄及資訊指定為歷史紀錄,不再受私隱保護。

費伊指出,紐約州的精神病設施亦有其自身的問題歷史。她引用了史泰登島的威洛布魯克州立學校,該處曾有發展遲緩兒童生活在惡劣環境中。

來自奧爾巴尼地區的民主黨人費伊表示:「如果該人已去世,這些紀錄應該可供查閱,以幫助家人獲得了結。從我們的歷史中學習是我們未來做得更好的最佳方式之一。」

歷史學家指出,家庭還有其他途徑獲取祖先精神健康史的資訊。

Ancestry.com等網上服務提供(收費)查閱舊紀錄,包括人口普查資訊,這些資訊可以揭示某人在人口普查時是否在州立機構中。

退伍軍人的軍事退休金檔案中包含個人精神健康的詳細資訊。

舊報紙上刊載了大量關於居民的報導,包括人們何時被送往州立機構的資訊。

聖約翰費雪大學研究員瑞安·蒂博多表示,對家族精神健康史感興趣的人可能比普遍認識的要多。他一直參與推動修改紐約州法律。在1950年代,美國機構化達到頂峰時,超過50萬人住在州立醫院。

他表示:「他們的後代無處不在。」

(美聯社)

阿拉斯加州朱諾(美聯社)— 多個投票權及公民權利組織周三入稟控告阿拉斯加選舉事務處官員,指他們與司法部分享該州完整的選民登記名單,違反州憲法。

據布倫南中心指出,阿拉斯加州是至少12個已提供或表示將向總統特朗普政府提供詳細選民資料的州份之一,這些資料包括出生日期、駕駛執照號碼或部分社會保障號碼。阿拉斯加州和德州在分享數據時亦簽署了協議,當中司法部概述了其對選民檔案進行分析的計劃、標記選民名單問題的計劃,以及移除被視為不合資格選民的指示。

檔案圖片:2026年3月19日,阿拉斯加州朱諾,阿拉斯加選舉事務處處長辦公室外掛著一個標誌。(美聯社圖片/Becky Bohrer) AP圖片

檔案圖片:2026年3月19日,阿拉斯加州朱諾,阿拉斯加選舉事務處處長辦公室外掛著一個標誌。(美聯社圖片/Becky Bohrer) AP圖片

其他幾個州份亦提供了數據,但拒絕簽署相關協議,這是司法部廣泛行動的一部分,旨在從每個州份獲取詳細的選民數據。部分選舉官員曾表示擔憂,指總統特朗普政府可能利用這些被索取的資料,搜尋潛在的非公民。

阿拉斯加婦女選民聯盟(League of Women Voters of Alaska)和阿拉斯加黑人核心小組(Alaska Black Caucus)在州法院對阿拉斯加選舉事務處(Alaska Division of Elections)官員提出訴訟。訴訟指控,交出選民名單上的個人數據侵犯了州憲法下的私隱權。訴訟又稱,諒解備忘錄違反了正當程序,因其允許司法部標記選民以供移除,「而受影響的選民沒有任何明顯的通知或程序來質疑這些決定」。

訴訟將負責監督該事務處的共和黨副州長南希·達爾斯特羅姆(Nancy Dahlstrom),以及事務處處長卡羅爾·比徹(Carol Beecher)列為被告。

州法律事務處發言人森·柯蒂斯(Sam Curtis)透過電郵表示,評論訴訟中提出的具體指控為時過早。但他指出,該事務處此前在公開聽證會上解釋,州法律「明確允許為經授權的政府目的分享這些資訊。該法規已生效,我們將會捍衛它。」

柯蒂斯表示:「阿拉斯加州法規包含多項條款,允許與執法部門分享原本不公開或機密的資訊。」

原告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阿拉斯加分會(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Alaska)、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投票權項目(ACLU Voting Rights Project)和電子私隱資訊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代表。

據布倫南中心統計,司法部已控告至少30個州份和哥倫比亞特區,試圖強制公開數據。法官已在加州、麻省、密歇根州、俄勒岡州以及最近的羅德島州駁回了這些努力。佐治亞州一名法官裁定司法部訴訟提交地點錯誤後,駁回了該訴訟。該訴訟隨後被重新提交。

在羅德島州一案中,司法部律師承認該部門正在尋求未經編輯的選民資訊,以便與國土安全部分享,以核查公民身份。

除了阿拉斯加州的州法院訴訟外,美國各地至少已提出四宗聯邦訴訟,旨在阻止司法部從未經編輯的選民登記檔案中收集資訊,或阻止各州根據該聯邦項目採取行動取消或暫停民眾的選民登記。

上月在阿拉斯加州舉行的一次立法聽證會上,州法律事務處律師雷切爾·威蒂(Rachel Witty)向議員表示,該州有「令人信服的利益」來遵守聯邦要求。

她指出:「為確保選舉的公正性,維持準確和最新的選民名冊符合共同利益。」

阿拉斯加州的訴訟描述了州法律下維持選民名冊的程序,並指出選民登記只能在有限情況下迅速取消——「死亡或被判犯有涉及道德敗壞的重罪」。訴訟稱,儘管選舉官員表示他們只會在「州和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移除選民,但這種解釋與與司法部簽署的協議「明確條文不符」。

原告要求法官宣告該協議無效,並要求選舉事務處作出「合理努力」,確保司法部立即銷毀已分享名單的任何實體副本和電子版本。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阿拉斯加分會法律總監埃里克·格拉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的選舉事務處沒有竭力捍衛阿拉斯加選民的權利,反而屈從於聯邦的過度干預。現在,我們要求法院介入,確保選舉事務處履行其對阿拉斯加人的憲法和法律義務。」

美聯社記者約翰·漢納於堪薩斯州托皮卡對此報道亦有貢獻。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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